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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6)
法》的有关规定,并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驳回融发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010
元人民币,由融发公司负担。
融发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原审判决认定不存在被上诉人与成泰公司非法侵占上诉人所
有的合营公司股权的事实是错误的。1、电影公司提交的我公司于1993年12月30日出具的关于退出合资
企业的函是伪造的。2、通过成泰公司给被上诉人的《关于退出中外合资哈尔滨银港娱乐有限公司全部投资
股份的函》可见,被上诉人与成泰公司“于1993年10月19日在哈尔滨签订了关于合资经营哈尔滨银港娱
乐有限公司的文件”并随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将合营公司70%的股份擅自转让给了成泰公司,而且就
合营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及总经理人选问题出具了专门的函件。3、电影公司转让合营公司股份使成泰公司
成为合营公司外方投资者的侵权状况一直持续到1999年,并经上诉人报案, 公安机关出面调查核实,被
上诉人才与成泰公司经工商管理部门将所侵占的合营公司股权恢复为上诉人所有。4、被上诉人与成泰公司
在1999年4月12日董事会决议中已共同确认:因中外双方对有关问题“存在严重分歧,难以达成一致”,
而且成泰公司“在资金筹措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至今一笔资金也没有打入合资企业帐户”。所以,不仅导
致了合资项目的长期搁置,而且成泰公司不得不“决定退出其在银港娱乐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股份”。因此,
被上诉人与成泰公司非法侵占上诉人所有的合营公司股权之证据十分充分。二、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没
有构成违约,与事实不符。1、被上诉人于1993年10月擅自转让合营公司股份之行为已经因违反l993年6
月12日《中外合资黑龙江哈尔滨欢乐园有限 公司经营合同》而先行构成严重违约。2、被上诉人对合营公
司的投资未依合营合同规定足额到位,已构成违约。(1)根据1993年 6月18日《备忘录》第1条之规定,
被上诉人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年限应为50年,而实际上,所取得的土地使用年限仅为20年,显然严重少
于《备忘录》中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已构成违约。(2)按当时合营合同第九条之规定:“被上诉人以1,
3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三通一平后,作价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出资”。但根据黑龙
江省国通资产评值咨询公司(1993)第11号评值验证报告书之评值结果为2,235,600元人民币,显然,
由被上诉人出资的该块土地实际上根本未达到合营合同规定的出资额。(3)按合营合同之规定,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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