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划局与黑龙江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4)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诉讼费6956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周红耕

 代理审判员  杨临萍

 代理审判员  马永欣

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振宇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本站收录的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