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山太平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新加坡公民郭经纬等52人、香港太平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纠纷上诉案
法公布(2000)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1999)民终字第16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东山太平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东山县东沈湾东侧。
法定代表人:方润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建辉,广东省汕头市银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经纬(KOK CHENG WAI),男,1954年5月1日出生,新加坡籍,高级工程师,住新加坡大牌79克罗赫斯通道。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梁爱珍(ELENA LEONG OI CHUN),女,1955年5月16目出生,新加坡籍,品质协调员,住新加坡大牌79克罗赫斯通道。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祥丰(HAN SIANG FONG),男,1945年3月29日出生,新加坡籍,保险代理人,住新加坡大牌329实龙岗3道门牌08-364。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思亮(CHONG SER LEONG),男,1955年8月24日出生,新加坡籍,工程师,住新加坡大牌132芽笼东1道门牌02一239。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美姬(CHOW MAY KEE),女,1958年12月25日出生,新加坡籍,自雇人员,住新加坡大牌132芽笼东1道门牌02一239。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金龙(ANDY QUEK KIMLENG),男,1964年3月31日出生,新加坡籍,教师,住新加坡大牌127芽笼东1道门牌03-99。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郑赛娥(TAY SAI NGOH),女,1942年11月18目出生,新加坡籍,家庭主妇,住新加坡大牌127芽笼东1道门牌03-99。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苏秀华(SOH SIEW HUA),女,1951年5月8日出生,新加坡籍,图书管理员,住新加坡大牌7马林风景路门牌07-15。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蔡清伟(CHUA CHENG WEE),男,1948年11月27日出生,新加坡籍,公司经理,住新加坡大牌7马林风景路门牌07-15。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蔡秋河(CHUA CHIEW HOE),男,1957年6月21日出生,新加坡籍,公司董事长,住新加坡大牌526后港6道门牌05-15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必光(LEE AH KONG),男,1919年4月20日出生,新加坡籍,公司董事长,位新加坡大牌25明地迷亚路门牌05-555。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俊龙(LEE CHIN LEONG),男,1947年7月5日出生,新加坡籍,自雇人员,住新加坡大牌101武吉宝美路门牌09-02。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秀妹(TAN SIEW MUI),女,1956年4月13日出生,新加坡籍,家庭主妇,住新加坡大牌101武吉宝美路门牌09-02。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高强(LEE KAU KIANG),男,1959年10月7日出生,新加坡籍,船务营业经理,住新加坡大牌46明地迷亚路门牌03-66。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高超(LEE KAU CHAU),男,1962年12月7日出生,新加坡籍,住新加坡大牌46明地迷亚路门牌03-66。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松喜(LEE WENG CHUA),男,1959年2月17日出生,新加坡籍,点心厂经理,住新加坡大牌106阿裕尼湾门牌07-20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苏燕君(SOH YAN KOON),女,1966年12月19日出生,新加坡籍,家庭主妇,住新加坡大牌106阿裕尼湾门牌07-20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永良(LEE WENG LEONG),男,1956年2月9日出生,新加坡籍,股票经纪人,住新加坡大牌252碧山22街门牌11-416。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开春(CHONG HAI CHOON),男,1956年5月20日出生,新加坡籍,财政管理总监,住新加坡大牌252碧山22街门牌11-416。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林宝玉(LIM POH GEOK),女,1935年3月5日出生,新加坡籍,零售助理,住新加坡大牌166史德林路门牌02-123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郑丽玲(TAY LAY LING SYLVIA),女,1971年6月26日出生,新加坡籍,教师,住新加坡大牌1656史德林路门牌02-123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卢耒发(LOH LYE HUAT),男,1961年8月28日出生,新加坡籍,技师,住新加坡大牌960后港9道门牌0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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