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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深中法刑二初字第27号(3)
2、辨认笔录
[1]、郭建光对虚假的产权证的辨认笔录,证明所辨认的52份产权证是其填写。[2]、戴新军对虚假的产权证的辨认笔录,证明所辨认的46份产权证是其填写。[3]、张文毅对虚假的产权证的辨认笔录,证明所辨认的3份产权证是其填写。
3、证人证言
[1]、润运公司财务总监高峰的证言;[2]、润运公司会计卓文显的证言;[3]、政华集团保卫部部长丁铁钢的证言,均证明亲眼看到欧阳文杰、孙本俊、戴新军、刘志雄、张文毅、郭建光伪造假产权证。
被告人吴志剑、孙本俊、郭建光、欧阳文杰、张文毅、戴新军、刘志雄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足以证明。
二、合同诈骗
1999年底,被告人吴志剑成立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专司利用出租车"融资",任命张林为组长、李忠建为副组长,成员有郭建光等,由刘某平、欧阳文杰具体指挥。张林对吴志剑提供的《出租汽车经营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欧阳文杰准备了用于签订合同的出租汽车情况表。承包形式为二种:合同期均为30年,承包金一为30万元、一为50万元,前者二年后交车、后者当即交车,前者每月返还8500元的返租款。2000年1月初,开始对外签订合同,李忠建负责签订合同,张文毅负责办理公证,郭建光负责监督出纳收款。
2000年3月,被告人吴志剑成立了"外联部",由吴志剑、刘某平指挥,张林、李忠建、张佛添、陈克跃负责具体工作。签订合同由张林批准,陈克跃、张佛添签订合同,欧阳文杰指使李忠建刻制了国润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戴新军提供了伪造的出租车产权证,欧阳文杰联系办理公证。
2000年6月,在被告人吴志剑的指使下,成立了由李忠建、陈克跃负责的"业务部",和"外联部"一起对外签订合同。
吴志剑等人利用虚假产权证先后和200多名承租者签订了承包合同,骗取租金102355500元人民币,扣除诈骗过程中和案发后退还给承租者的部分租金39064137元。案发后,经过政府部门的多方面的工作退还42924903元,现在尚有20366460元人民币没有退还。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记录在卷:
1、书证
[1]、立、破案报告,证明发、破案情况。[2]、司机被骗情况统计(不完全),证明被骗车辆147台,被骗5789万元。[3]、市公安局110报警登记表和景田派出所的情况说明,证明2000年3月17日晚,国润小汽车服务公司司机在新闻路深茂大厦门口聚集,经景田派出所工作,司机离开政华公司。[4]、市公安局关于签订合同时所使用印章的情况说明,证明275、279号鉴定书分别表明"深圳市国润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润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均与公安局备案的不一致;市法院只扣押了国润的行政及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是该公司在福田公安分局申请刻的。[5]、市中级法院的说明函,证明1999年7月31日法院在国润会议室召开会议向三家公司的承包司机和公司员工通报了查封车牌和扣留租金的情况;1999年9月8日,法院将国润、澳润、安润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封存至法院。[6]、被告人的身份证明,证明了各被告人的身份。[7]、抓获经过,证明各被告人均是被抓获到案。[8]、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国润公司授权张文毅办理公证,授权陈克跃、李忠建签订合同。[9]、查封材料,证明查封政华集团财产的情况。[10]、政华集团的工商登记及变更资料,证明吴志剑占90%的股份,其母吴启梅占10%的股份。[11]、政华集团的公司章程,证明国润、安润、澳润公司均为政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12]、工商登记资料,证明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深圳金政华集团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运润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政华集团百分之二,美国联合交通企业有限公司百分之九十二,常德政华运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百分之六。[13]、工商登记资料,证明国润公司的股东为深圳市金政华运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百分之九十五,政华集团百分之五。[14]、工商登记资料,证明安润公司的股东为金政华运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百分之九十五,深圳江联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百分之五。[15]、工商登记资料,证明二000年四月二十九日,奥润公司的股东为运润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百分之九十五,深圳政华工贸发展公司百分之五。[16]、工商登记资料,其他有关公司的登记资料;政华集团南宁市博克斯电脑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17]、李忠建提供的材料,证明张林给其一份合同样本,欧阳文杰给其一份国润公司的全部车号。证明张林给其让其签订合同的批条,经张林辨认属实。[18]、承包司机提供的承包合同、公证书以及收款收据等有关资料,证明被骗司机签订合同和缴款的情况。[19]、法院提供的有关政华集团经济诉讼案件的有关法律文书、政华集团的资产情况表,中级法院决定对已设置抵押权并由中院查封的国润、奥润、安润出租车牌进行拍卖。[20]、拍卖公告,证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国润、奥润、安润出租车牌多次向社会公告。[21]、政华集团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吴志剑《在深圳市政华集团有限公司盘活资产重组债务银企座谈会上的发言99.8.18》中说"我司的士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曾用车牌多次重复抵押贷款,甚至用虚假的车牌多头贷款,如果中院将车牌以38万元的价格进行拍卖,328台车将直接损失2个亿,使银行无法收回应得本金,"。《关于政华控股近期工作安排99.12.27》:"年底前成立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张林任组长,孙本俊、李忠健任副组长,组员为郭建光、谢美娟。欧阳文杰常务副总裁、刘某平副总裁协助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22]、被告人的任职情况。[23]从银行提取的有关资料,如抵押合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可证明产权证被重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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