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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深南法刑初字第439号(7)

5、沪科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证实沪科公司的成立时间为2001年11月7日,被告人王志骏、刘宁为沪科公司的股东,被告人王志骏、刘宁各出资人民币25万元,被告人王志骏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证人彭琳明、龚平、冯根宝、刘源是贝尔公司人员,其证言反映了贝尔公司与被告人王志骏、刘宁商谈合作,以及贝尔公司与沪科公司合作生产OTS 8501B产品的过程,并证实第一次与被告人王志骏、刘宁商谈的时间是2001年7月,商谈地点在深圳市,商谈内容涉及由王志骏、刘宁提供开发2.5G光网络产品技术,贝尔公司提供研发费用,并负责生产、销售等问题。

贝尔公司的会议纪要、贝尔公司与沪科公司签订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沪科公司与贝尔公司技术合作补充协议、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原贝尔公司)与沪科公司的委托开发终止协议、贝尔公司的付款复函,证实贝尔公司在与王志骏、刘宁多次商谈后,于2001年11月8日与两被告人成立的沪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于2002年10月16日终止合作,在此过程中,贝尔公司已按协议向沪科公司支付研发费用。

证人朱健、忻国伟均是贝尔公司人员。证人朱健的证言证实由沪科公司对OTS 8501B产品进行研发,并将文档发送给贝尔公司,由贝尔公司进行生产、销售。文档资料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沪科公司的发送由刘宁负责,贝尔公司的接收由证人本人负责;证人忻国伟负责器件的采购工作,其证言证实OTS 8501B产品有一部分电容电阻的器件使用了贝尔公司材料库中的器件,但产品各模块的核心器件都是由沪科公司确定使用的,没有贝尔公司推荐使用的。

证人吕洪喜、李恩慧、杨瀚、周德明、王邦华的证言及贝尔公司与重庆巨基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贝尔公司与黑龙江省电信公司佳木斯市电信分公司的设备销售合同、贝尔公司与吉林省电信公司四平分公司的销售合同,证实沪科公司与贝尔公司合作研发生产的OTS 8501B产品已成形销售,占有国内部分市场。

6、证人陈罡、魏昊、梅永洪、林彬均是原沪科公司员工。其各自的证言证实其四人于2001年向华为公司提出辞职,后接受被告人王志骏邀请到沪科公司工作,并证实四人分别在华为公司、沪科公司的工作情况,原华为公司员工进入沪科公司工作后大部分使用假姓名。

7、被告人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的供述。

(1)、被告人王志骏于2001年11月22日15时至16时的供述及其于2001年11月23日所写的情况说明,证实其使用了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

其中,2001年11月22日15时至16时的供述称:“……我从华为窃取了2.5G、10G光传输产品总体方案并将其拷贝留日后用。2001年9月我离职后我查看了前面所说的华为的核心机密,并用于沪科的2.5G设计中,并于2002年6月份,我怕以后出事,将其删掉。……沪科的该项设备是我主持研制、开发的,但单从我主管的整体系统架构(总体方案)来看我部分参考使用了华为的相关的总体方案”。

2001年11月23日亲笔所写的情况说明称:“2001年9月我从华为离职前,从华为公司内部拷贝走华为的2.5G、10G传输产品总体方案等技术资料,其后在上海沪科公司研发传输产品过程中,我查看了前述华为公司技术资料,并于2002年6、7月份将其删除,我认识到此行为是错误行为”。

2003年5月19日的供述称:“沪科公司成立后只有一个业务,就是与上海贝尔公司合作开发OTS 8501B光传输设备盒式机”。

(2)、被告人刘宁的供述证实:其于2001年8月份辞职前,与王志骏两人商量离开华为出去自己做传输方面的产品;沪科公司是由刘宁与王志骏共同出资成立,刘宁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王志骏任法人代表、董事长,负责技术开发;并证实OTS 8501B产品主要的技术文档资料是其用电子邮件发给上海贝尔公司的。

(3)、被告人秦学军的供述,证实其离开华为公司时拷贝了华为公司的技术秘密资料,并证实其知道沪科公司的研发人员确实使用和参考了华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并加以改进。

其中,2002年11月22日的供述称:“我拷贝了华为公司的研制和生产的机密技术资料,并带走;还带走了华为的设计方案、资料、FPGA、芯片资料、嵌入式处理器等;……沪科公司的张占龙确实使用和参考了华为公司核心机密SD525的核心算法,并加以改进;纯粹的SD525沪科公司未使用,沪科公司使用的HKP1001确实参考了华为公司的SD525”。

2002年12月17日的供述称:“我在工作中用一部手提电脑将华为公司传输产品技术资料拷贝了下来放在我宿舍,2001年9月我离开华为公司就把这些资料带到上海我的住处存放,后来我又把这些资料带到杭州”。

2003年5月21日的供述称:“沪科公司研发的设备是王志骏负责总体设计;按照正常程序来讲是要有另外一批人来完成测试工作,但我们沪科公司没有进行专门的测试,因为大家都很自信吧,大家也都是熟手了吧;我在华为公司主要参与了2.5G线路模块中核心器件的研发工作;在我离开华为公司时华为公司的 Metro 1100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但我在华为公司时,已听到 Metro 1100这个名字了,也知道有人在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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