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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卡尔塑料制品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3)

阿-卡尔公司于2007年6月13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其中记载: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不仅是(d)特征,还包括“一体形成的芯部件(24)”和(b)特征,而且二者对过滤器部件从紧凑的过滤状态到松开状态的控制结构也不同,本专利通过芯部件的细长管26将来自外部的压力流体进入腔40中从而驱动液压活塞组件28,而对比文件1则主要通过逆向水流经通道42进入活塞腔室43所产生的压力大小或与通道42相连的阀装置来控制逆向水流进入带有喷嘴的喷管,从而控制滤盘组状态,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也具备创造性。

2007年8月2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滨特尔洁明公司针对本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阿-卡尔公司、滨特尔洁明公司均参加了此次口头审理。阿-卡尔公司认可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其特征部分的限定能否为本专利带来创造性。

2007年12月1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0835号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1、关于证据。对比文件1的公开时间早于本专利的优先权日,因此可作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2、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和特征部分所述芯部件的各组成元件,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限定所述芯部件是一体形成的。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由于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所述芯部件的各结构部件,也公开了这些部件的相互连接关系,在此基础上为了制造和安装方便起见可以显而易见地想到将这些部件直接成型在一起,而且根据本专利的记载也不能得出该一体形成带来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创造性。至于阿-卡尔公司所强调的缸移动而活塞不动以及细长管位于芯部件内部的技术特征并未体现在权利要求1中,所强调的芯部件包括腔的技术特征也被对比文件1的“活塞元件40固定安装在管16的末端”公开,如此安装形成的空间相当于芯部件的腔,因此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仍仅在于限定芯部件一体形成,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显而易见想到的,所带来的加工和组装方便的技术效果也是预料之中的,并不能为本专利带来创造性。其次,即使考虑到缸-活塞部件连接方式的不同和细管位置关系,由于对比文件1描述了缸-活塞组件和细管的作用分别在于使圆盘组松开以进行洗涤和与压力控制系统连通,因此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显而易见可以选择缸-活塞的位移关系和细管位置,本专利仍不具备创造性。3、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2-4的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大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其中所述的环状隔膜28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2所限定的单向阀装置,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中仅有圆锥形腔和单向阀装置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但是,这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隔膜作用及其两个位置状态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也没有给本专利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3进一步限定单向阀装置设置有至少一个轴向延伸的支脚,芯部件形成至少一个凹入部分,凹入部分可以安放所述支脚以便将单向阀安装到芯部件上。如前所述,由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隔膜作用及其两个位置状态并考虑到水压力,可以显而易见想到为单向阀设置支撑夹紧装置,而且上述特征没有给专利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4进一步限定芯部件包括成形为一旦过滤器部件被可移动部件松开后能自由支撑过滤器部件的结构。由于对比文件1明确提到管16上装有数个肋18,也提到圆盘围绕“支撑肋18”各自开始旋转,由此可见所述肋18起到了支撑作用,而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考虑到反洗的水压等因素也显而易见为过滤器部件设置加强支撑部件,因此,在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创造性。基于上述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第10835号无效决定。

阿-卡尔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0835号无效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事实,有本专利的专利文件、第10835号无效决定、对比文件1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如果该发明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简单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即可得到,那么要求保护的发明就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对比文件1是否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特征(a)(b)(c)(d)。

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特征(b)为“偏离中心地沿着过滤器部件(70)的一条内母线延伸的至少一个管状导管(30a、30b和30c),管状导管设置有多个喷嘴,喷嘴用于在所述逆向过滤器清洗流动循环过程中沿着过滤器部件(70)的方向喷射所述射流” ,对比文件1的管16上装有数个肋18,肋固定安装在管16上相对于径向有一定倾斜的位置,肋还具有一系列孔或管口20,在水流反向时,水充满管16的内部并通过喷嘴20以射流方式相对圆盘24以略微切线的方向排出。从以上记载的内容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中的肋18相当于本专利特征(b)中的管状导管,二者均是处于偏离中心的位置上,肋上的孔或管口相当于本专利的喷嘴,二者均是通过喷嘴向过滤器部件喷射水流以冲洗过滤器部件,设置的位置、结构、功能及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基本相同,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特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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