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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奇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等与赵东红等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2)

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3为独立权利要求,分别为:

“1、一种测定人体反应时的方法,其特征是它包括如下步骤:

a、受试者按下启动键后,在若干个信号灯中不定时随机地使任一个信号灯发光,或信号灯发光同时发声器发声;

b、受试者必须看到某一信号灯发光后,才能手离开启动键,正确按下与之相对应的反应键;

c、用仪器记录下直接反应时和间接反应时;所述直接反应时是,当信号灯发光或发声器发声后,受试者手离开启动键的时间,它反映受试者对信号灯或发声器的反应时间;所述间接反应时是,当信号灯发光或发声器发声后,受试者手按下反应键的时间,它反映受试者对信号反应判断及动作快慢。

3、一种反应时电子测定仪,它包括:外壳和设置其内的电路印制板,其特征是在外壳的面板上设有显示屏、查询键、开关、一个启动键、若干个信号灯和数量相同的反应键;所述启动键与各反应键之间的距离相等;所述各信号灯与各反应键位置对应或者直接选用带灯的反应键;所述电路印制板包括:电源、单片机控制器、显示屏,并依次连接;所述单片机控制器的输入分别为启动键信号、查询键信号和若干个并联的反应键信号,其输出分别接若干个并联的信号灯、显示屏。”

2007年12月12日,赵东红的委托代理人到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慧时欣园2号楼508室购买了“QSFYS-I”反应时测试仪、“QSWLY-I”各1台(简称被控侵权产品),两台售价为3333元。北京市海淀第二公证处对上述购买行为进行了公证。根据公证书的记载,销售上述产品的销售商名称为“北京奇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销售商出具的发票加盖的公章是“宁波奇胜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健身器材分公司”。

通过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操作,其测试方法具有以下技术特征:⑴、一种测定人体反应时的方法。⑵、受试者按下启动键后,在5个信号灯中不定时随机地使其中任一信号灯发光。⑶、受试者必须看到某一信号灯发光后,手才能离开启动键,正确按下与之相对应的反应键。其它4个信号灯同时闪亮并发声后,所有信号灯熄灭,声音停止。测试5次后,3个信号灯亮起,表示测试结束。⑷、按查询键后显示出两个测试时间,即信号灯发光后,受试者手离开启动键的时间和信号灯发光后,受试者手按下反应键的时间。

被控侵权产品在结构上具备以下技术特征:①、一种反应时电子测定仪。②、它包括外壳和设置其内的电路印制板。③、在外壳的面板上设有显示屏、查询键、一个启动键、5个信号灯和5个反应键。在外壳的右侧设有一个直流电源插孔。④、所述启动键与上述5个反应键之间的距离相等。⑤5个信号灯与5个反应键位置对应。⑥、电路印制板包括:电源、单片机控制器、显示屏,并依次连接。⑦、单片机控制器的输入分别为启动键的信号、查询键信号和5个并联的反应键信号,其输出分别接5个并联的信号灯及显示屏。

奇胜机械公司为证明被控侵权产品属于公知技术提交了相关证据,其中包括: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于2000年2月印发的《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手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与北京东红技术开发中心于2000年签订的《买卖合同》、舟山市成年人体质测定中心出具的《证明》及封存产品、丽水市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及封存产品、高等教育出版社于2001年7月出版的《运动生理学》教科书、第00306780.7号外观设计专利。

在上述证据中,《买卖合同》和舟山市成年人体质测定中心、丽水市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在内容上证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在2000年从北京东红技术开发中心购买了“FYS-Ⅰ型”电子反应时测试仪,并拨配给地方部门,舟山市成年人体质测定中心、丽水市体育局因此得到了其上级单位拨配的“FYS-Ⅱ型”电子反应时测试仪。舟山市成年人体质测定中心、丽水市体育局分别封存了“FYS-Ⅱ型”电子反应时测试仪各1台,交给奇胜运动器材公司作为证据,并称该电子反应时测试仪系其上级单位在2000年8、9月拨配的。

在《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手册》中介绍了一种电子反应时测试仪的测试方法,具体为:测试开始时,受试者的中指按住“启动键”,当1—5号信号键发出信号时(声、光同时发出),中指以最快速度按向发出信号的键。当中指按下该键,灯光信号随即消失。受试者将中指退回“启动键”,并再次按住“启动键”,等待下一个信号的发出。每一次测试需按下五个信号键,将第五个信号键按下后,所有信号键都发出光和声,表示测试结束,此时测试仪显示的数字为选择反应时,我们称之为“时间1”。将查询键按下,显示的数字是信号发出到受试者的中指离开“启动键”的时间,我们称之为“时间2”。分别将这两个时间填入数据登录卡。

在《运动生理学》中也介绍了一种电子反应时测试仪的测试方法,具体为:受试者中指按住“启动键”,当1—5号信号键发出信号时,中指以最快的速度按向发出信号的键。信号消失后中指按回“启动键”,等待下一个信号的发出。每次测试需按下5个信号键,将第5个信号键按下后,所有信号键都发出光和声,表示测试结束。此时测试仪显示的数字为选择反应时,记为“时间1”。按下查询键,显示的数字是信号发出到中指离开启动键的时间,记为“时间2”。记录时间1和时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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