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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3)

附件7的报纸发行日期为2004年4月12日,其E16版上刊登了新闻《东门金融大厦投入使用》,该新闻介绍了东门金融大厦已经正式投入使用,该大厦采用了德国澳特活自动化停车系统。虽然王丽珠主张东门金融大厦投入使用并不意味着自动化停车系统也投入使用,但是,该新闻中明确说明“东门金融大厦各项系统测试验收已结束”,由此推断,作为大厦配套设施的自动化停车系统也应该已测试验收结束并同时投入使用。因此,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附件7证明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东门金融大厦的自动化停车系统已经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王丽珠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东门金融大厦中所采用的自动化停车系统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处于公众想得知即可得知的状态,该自动化停车系统构成了本专利的现有技术。

3.关于本专利的新颖性

王丽珠所提交的附件4-6都是用于证明东门金融大厦自动化停车系统的结构的,因此,附件4-6可以相结合使用来评价本专利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1)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

附件6包括5段连续的视频文件:VTS_01_1.DVD、VTS_01_2.DVD、VTS_01_3.DVD、VTS_01_4.DVD、VTS_01_5.DVD。在从车辆的停车入库再到取车出库的视频全过程中,虽然只有A台板承载了车辆,B、D台板并未承载车辆,但在系统的运行中可以看到下台板B在进入到停车间的C台板内后,升起到A台板的初始位置,再根据附件5照片63中上下台板的结构来看,二者都具有用于定位车轮的凹槽,其结构是一样的,因此,根据C台板的结构及其运动方式,可以推断B台板具有和A台板完全相同的功能,也是用于承载车辆的。同样的,根据D台板的运动方式判断,也可以推断其具有完全相同的功能。附件6中虽然无法看到车台板输送机及其具体位置,但从台板的运动可以推断该系统一定含有车台板输送机,并可以进行正反向输送。另外,附件5照片65、66反映出上下层车台板下有链轮、链条及摩擦轮,综合视频中可看到的链条链轮的运动,可以推断上下层车台板的输送机安装在双层输送机架内。从视频中看到的车架与停车间及停车位的接驳过程,可以推断该车架可以在底架上左右运动。由此,可以得知东门金融大厦的自动化停车系统已经完全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2)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2

附件5照片64、65、67、69可以看到搬运器底架的局部,为截面为方形的管材所形成的框型结构,另一侧不可见,由于其上承载的车台板为矩形,因此,可推知搬运器底架也为矩形结构框架。另外,附件4图纸22中也反映出底架为矩形框架结构。虽然附件4、5中均没有明确记载该框架的材料及成型方式,但根据其功能及用途分析,这样的机械结构采用的应当是钢结构焊接而成,虽然在连接方式上也可能采用螺栓连接等其他方式,但这些连接方式与焊接的连接方式包括前面的结构都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附件5照片65、67中,左下侧露出框架为搬运器底架,其上支承着发生了一定水平位移的双层输送机架。在搬运器底架外侧的端部上,有一空载的轮子,同一侧在距端部一定距离的位置上,有另一个支承着双层输送机架的轮子,两个轮子的外周上呈铁锈色,轴心部分具有类似轴承的结构,根据其外观并结合附件6视频中所反映出来的双层输送机架与搬运器底架的相对运动状态,可以推知该轮子即为导向轮,虽然其数量并没有被附件4-6明确公开,但即使数量上与本专利的方案确有不同,本专利在导向轮数量上的限定也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同时,根据附件6视频中所反映出来的双层输送机架与搬运器底架的相对运动状态并结合附件4图纸22、附件5照片64、67,可以看到底架上设置有驱动马达、驱动轴及驱动齿轮。综合上面的分析,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相对于附件4-6所反映的自动化停车系统不具有新颖性。

(3)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3

从附件4图纸22及附件5照片64-69并结合附件6,可知双层输送机架为矩形结构框架,虽然附件4、5中均没有明确记载该框架的材料,但根据其功能及用途分析,这样的机械结构采用的应当是钢材。附件5照片69、71中可见双层输送机架下设置的导轨,照片67-69中可见导轨下设置的齿条。结合前文关于权利要求2的分析,搬运器底架两侧设置有导向轮,双层输送机架可以在搬运器底架上沿导轨水平移动,虽然导向轮的数量并没有被附件4-6明确公开,但即使数量上与本专利的方案确有不同,这一区别也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附件5照片67、68中可见双层输送机架侧边上设置了上下两层白色的侧边轮,同时在附件6视频3的车辆进出停车位的过程中,可见车台板平动时上述白色侧边轮转动,由此可推知其为导向轮。综合上面的分析,本专利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相对于附件4-6所反映的自动化停车系统不具有新颖性。

(4)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4、5

附件5照片66反映了双层输送机架的局部,其中可见上层车台板的一角支承在一个暗红色的轮子上,该轮子的外侧有与其同轴的链轮,链轮外有链条,照片47反映了车架在没有车台板时的状况,可以看到链条在侧边沿长度方向上设置。结合附件6视频4可以看到,车架先向右运动与停车间接驳,在完成车台板交换后,该车架又向左运动推出与停车间的接驳状态,在该过程中,可以看到上层车台板外侧的下方有条索状物在抖动(视频4,0分8秒-0分18秒),最后可以看到该条索状物在车架的侧面靠近上层车台板一侧一直延伸到车架的端部(视频4,0分31秒)。对应于附件5中的照片66,可以看到视频4中看到的条索状物就是照片中位于上层的链轮旁的链条。因此可以推断,在车架水平运动时,链条带动链轮运动,与链轮同轴的红色轮子通过摩擦作用引导上层车台板运动,而动力装置及驱动轴虽然在照片及视频中均没有明确显示出来,但从其运动方式可以推断出该系统必然含有动力装置及输出轴。由此,即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的前提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有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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