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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宁刑终字第66号(7)

  10、上诉人杨德红、王宏明、李文金、马文平、马文军的供述与辩解,证实:由杨德红出资83万元,存入王宏明账户50万元,存入李文金账户33万元;李文金存入个人账户2万元;马文平、马文军存入马文军账户35万元。以王宏明、李文金、马文平、马文军为注册股东设立宏金公司后,又抽取资金设立隆顺公司。公司成立后,各上诉人与边海涛、杨德兵又确定公司实际出资人及份额、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职务分工、聘用会计人员。在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由边海涛传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参与开具和投递增值税专用发票、借用身份证开设个人银行账户、转移发票资金、填制自制单据,由会计做虚假财务会计账目,赚取发票金额4%的开票费的事实。

  11、原审被告人行蓉的供述与辩解,称其于2007年4月中旬受雇到宏金公司和隆顺公司当兼职会计。王宏明具体负责两个公司的业务,并定期通知其到公司办理有关会计业务。2007年5月,两个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其先后以宏金公司的名义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250份,以隆顺公司的名义领购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400份、收购统一发票575份,除2007年5月26日一大个子女的传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法开出的30份发票外,其余发票均由其开出和做财务会计账目的事实。

  12、证人杨文财、杨德志、马冬梅、马学虎、马波、李文志、李宏伟、吴刚、杨万伏、杨万江、杨文军、杨怀玉、王洪林、李文泽、郭建军的证言,证实上诉人杨德兵、王宏明、李文金、马文平以开票或办理银行卡为由分别借用过其身份证。自己并未在银行办理过银行卡或存折,从未取得过隆顺公司会计资料中反映的销售废铝货款,也从未亲自办理过资金收付和结转等相关手续的事实。

  13、证人吴刚、杨万江、杨万伏、杨怀玉、王洪林、马学虎、李文泽的证言,证实给王宏明、李文金或隆顺公司卖过废铝,是用现金支付的货款。该证人证言所证实的出售废铝数量和货款支付方式与隆顺公司财务会计账目中记录的收购废铝数量和货款支付方式不符。

  14、证人刘强的证言,证实刘强经营的废铝回收企业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销售铝锭后无法配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边海涛曾于2007年6月收购刘强铝锭后,又让刘强帮其联系出售配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铝锭,并告诉刘强,其在宁夏盐池县与人合伙开办了一个公司,可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刘强帮忙联系,边海涛先后给宁波金达公司、余姚帅格尔公司、宁波华森公司出售过铝锭。边海涛购买刘强的货款是通过宁夏盐池县转入刘强或其侄子刘通的个人银行卡账户内的事实。

  15、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复印件。证实自2007年6月至9月,王宏明、杨德兵多次向河北、浙江等地投递特快专递邮件的事实,和上诉人王宏明的相关供述可以印证。

  16、证人张文玲的证言,证实在2007年7、8月份,其帮边海涛代收过由宁夏盐池县发到河北的特快专递的事实。

  17、2007年3月至同年9月的宏金公司和隆顺公司财务分户账、银行对账单、银行传票、售铝自然人银行卡账户业务发生凭证,证实宏金公司和隆顺公司注册资金变动、购销货款流向、售铝自然人银行卡账户资金进出数额的事实。

  18、河北博亚熔炼厂财务会计账目、记帐凭证、货款支付凭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该厂财务会计账目中记有购买宏金公司铝锭、收到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及其票号、向宏金公司支付货款的事实。

  19、河北省安新县国税局增值税抵扣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证实河北博亚熔炼厂取得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全部进行了认证抵扣,共计抵扣税款254555.44元的事实。

  20、河北融兴公司财务会计账目、记帐凭证、货款支付凭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该公司财务会计账目中记有购买宏金公司铝锭、收到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及其票号、向宏金公司支付货款的事实。

  21、河北省安新县国税局增值税抵扣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证实河北融兴公司取得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全部进行了认证抵扣,共计抵扣税款254078.56元的事实。

  22、证人许新颖(河北融兴公司出纳、报税员)的证言,证实该公司取得过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已全部用于了税款抵扣。

  23、河北程远公司财务会计账目、记帐凭证、货款支付凭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该公司财务会计账目中记有购买宏金公司铝锭、收到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及其票号、向宏金公司支付货款的事实。

  24、河北程远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证实该公司取得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全部进行了认证抵扣,共计抵扣税款203764.43元的事实。

  25、证人单建军、白云虹、苑小英的证言,单建军证实河北程远公司与宏金公司的购销业务,由其经一朋友介绍后与宏金公司的王宏明电话联系经办的,宏金公司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宏金公司运送铝锭的司机分两次交到公司的。铝锭是否由宏金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不知道;白云虹证实单建军让其给宏金公司支付过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宏金公司通过特快专递寄到河北程远公司的;苑小英证实单建军将宏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其,并告诉具体的货物数量后,由其填制入库单和过磅单,具体是否与宏金公司真实发生购销业务不知道。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部用于抵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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