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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现、赵明章等十六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平刑初字第18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叶××,男,1978年12月27日出生。系本案被害人。

诉讼代理人吕建毅,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永现(绰号少林),男,1978年12月21日出生。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1年被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犯破坏监管秩序罪,于2003年被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03年8月18日被刑满释放。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12月25日被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嫌本案于2008年5月15日从河南平原监狱被带回羁押。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司荣亮,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赵明章(又名赵明贵,绰号领导、六哥),男,1975年9月4日出生。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1年被卫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于2002年1月22日被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罪,于2008年3月27日被抓获。2008年4月1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犯罪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0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赌博犯罪被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刘艳军,河南元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晓海,河南世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秦向锋,男,1977年6月14日出生。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1年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涉嫌犯罪于2008年4月3日被抓获,同日被监视居住。2008年4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犯罪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0日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赌博犯罪被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尚占京,河南元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贾进京(绰号小头),男,1981年5月24日出生。因涉嫌犯罪于2008年4月1日被抓获,4月2日被监视居住。同年4月4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犯罪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区分局刑事拘留,5月10日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赌博犯罪被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谭二捞,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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