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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现、赵明章等十六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16)

6、被害人杨××陈述证实:案发当日,董山带人强行把他拉到董山家,赵明章、董山、长来、曹延召、小黑、刘金淼、小头等人对其进行殴打,董山和小头用大头针扎其指甲,长时间拘禁,最后被刘金淼等人送往医院的经过。

7、证人贾××证言证实:当晚曹××等人带一伤者到其家要钱,说是因为交通事故的事,打了这人,让他负责。其不愿意,报警的情节。

8、证人王××证言证实:董山、炎召等人参与为贾新国、郑军民处理交通事故,贾××让其送到郑××家1万元钱,当时董山、曹××、郑××、郑×和一群人,共一、二十个人在场,董山对贾××说这事不算完,有啥事还得照头的情节。

9、证人杨××证言证实:2007年1月份,其听张××说杨××被赵明章和董山抓到董山家打了一顿,杨××耳膜被打穿孔,小拇指被打骨折,十指被针扎伤的情节。

10、证人孙××(医院护士)证言证实:其在2006年12月17日夜值班,凌晨时分,伤号杨××从急诊转到5病室输液治疗,在看杨××的人睡着后,杨××自己拔针离开。

11、被害人杨××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历,表明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印证了被害人杨××被拘禁的时间。

12、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本起被害人事后报案,被立案侦查的情况。

13、辨认笔录三份,记载经被告人赵明章、秦向锋、贾进京分别指认,黄楝树家属院4号楼20号(即董山家),就是2006年12月17日晚伙同董山等人非法拘禁杨××的作案现场。

14、被害人杨辉户籍证明。

(二)被告人赵明章因在赌场上向马××借钱,马××(别名马××)向赵明章收了两次利息,引起赵明章的不满。2006年4、5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赵明章指使秦向锋、贾少峰、贾进京及郭现昌、李新宇、田魁等人强行将被害人马××从本市华宝商场带至赵明章家中,并对其进行殴打。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提交的,并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明:

1、被告人赵明章供述证实:因其认为马××在赌场上向其多收利息,就纠集大头、小头、秦向锋、郭现昌等人把马××带到其家,殴打被害人马炳银的事实。

2、被告人秦向锋供述,其供认参与本起作案,但没有殴打被害人,参与人员有:东东、大头、郭现昌,还有几个不认识的。

3、被告人贾少峰供述,其供认听说因马××多向赵明章要高利贷利息,当晚郭现昌让其到华宝商场,贾进京、秦向锋、郭现昌等人强行把马××带走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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