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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北京桃园伟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4)

徐州重机公司对本诉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1、客户接车登记表2份,证明2004年8月8日和9月4日,徐州重机公司向桃园伟业公司交付了2台车,其中登记表的检查项目和满意不满意的栏目能够看出接车人对车辆的检查项目都是比较满意的,相应的资料和随车的材料也是齐全的。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明桃园伟业公司未能按约在交车后2个月内提供应当由其提供的办理车辆登记所需的手续材料,车辆未能及时登记是由于桃园伟业公司造成的。

3、产品保修书,证明桃园伟业公司应当按照操作规范正确操作、检查、保养等,否则,出现的任何故障徐州重机公司均不应承担责任。

4、CIFA公司致徐州重机公司的函件3份,证明2004008号泵车发生故障是由于桃园伟业公司不当操作造成的,而不是徐州重机公司的泵车存在质量问题而造成的。

5、用户服务卡,证明泵车出现的故障均系由工程机械自身性质决定的细小故障,且能够修复,不属于质量问题。

6、民事起诉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反诉状及证据目录、民事裁定书等,证明桃园伟业公司以同样事由和请求多次提起诉讼,并在开庭审理后、即将作出判决前撤回起诉,桃园伟业公司撤诉的事实能够说明桃园伟业公司的起诉事由不能成立。泵车未能及时上牌的原因在于桃园伟业公司。徐州重机公司的泵车不存在质量问题,泵车出现故障是由于桃园伟业公司不当操作造成的。由于桃园伟业公司在上述案件判决前五天撤回起诉,已将所有的程序走完了,这样的情况下桃园伟业公司才提出了撤诉,这个行为能够隐含徐州重机公司证明目的。

徐州重机公司对反诉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及合同附件,证明目的:车辆的保修期是自提货之日起1年,合同及附件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时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2、客户接车登记表,证明徐州重机公司已经向桃园伟业公司交付了两台泵车。

3、设备租赁信息表,证明44米泵车在北京市场的租赁价格是每月15万元。

桃园伟业公司在收到徐州重机公司反诉状及证据后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经原审法院庭审质证,双方当事人对桃园伟业公司提交的证据1、2、3、4、17、19,徐州重机公司提交的本诉证据1、2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该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对桃园伟业公司提交的证据5至11、13、16、18,徐州重机公司提交的本诉证据3、5、6、反诉证据1、2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对要证明的目的不予认可。本院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徐州重机公司对桃园伟业公司提交的证据12、14、15,桃园伟业公司对徐州重机公司提交的本诉证据4、反诉证据3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原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虽然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但均未提供证据予以反驳,故该院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原审法院查明: 2004年7月10日,桃园伟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金如与徐州重机公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0324227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及《合同附件》。《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桃园伟业公司从徐州重机公司处购买THB44砼输送泵车2台,每台单价318万元,合同总金额636元,徐州重机公司收到桃园伟业公司20%货款后发车,7日内送到桃园伟业公司指定地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Q/320301JAF79-2004泵车标准执行,自提货之日起保修1年;运输费用由徐州重机公司负责;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违约责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有关条款执行。《合同附件》约定:一、付款方式:需方首付货款总额的20%(127.2万元),供方收到货款后发车,车到需方后需方在2004年12月25日前支付供方货款总额的10%(63.6万元),需方留5%(31.8万元)作质保金,实付31.8万元,然后70%办理3年银行按揭贷款,质保金在三包期到期付清,需方负责提供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所有手续。(如因双方的不可预测因素。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分期均付,付款期限为2年6个月。)二、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供方需提供如下备件:1、供上车电器元件每车各1套;2、压力套管2个、整车异型管1套,眼镜板、浮动环2套,液压油滤芯2台套,变径管4个,S摆管2个,活塞头4个,高压胶管2套,搅拌马达1套,摆动缸包括胶管2套。三、供方在需方收到车后,双方各自提供办理牌照所需的一切手续,2个月内供方负责办理上牌手续,在未办理牌照前,供方向需方提供临牌、移动证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若因供方手续不全造成需方无法上牌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每日支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四、如供方未按时送货,每日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五、供方负责泵车质量良好,保证售后服务。六、在货款未付清之前,车辆产权归供方所有。同时以需方所拥有的2辆泵车产权作为抵押(车牌号为:京A98795,京AZ9279)。七、供方负责后料斗出料口由现在的直径150改为直径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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