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德电器工业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3)
及将所述测定时间(Tu)与存储的初始行进时间(Ti)进行比较,
以确定有关电极触头耗损的信息。
14、根据权利要求13 所述的开关装置,其特征在于,处理
单元(10)及存储装置(15)安装在开关装置集成电路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3 所述的开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信装置,连接到处理单元(1O)以便可以在通信总线(B)上传输
电极触头耗损的相关信息。
16、根据权利要求l3 所述的开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连接到处理单元(10)以显示电极触头耗损相关信息的信号装置
(17)。
17、根据权利要求13 所述的开关装置,其中处理单元(10)
向电磁铁(20)输出指令,其特征在于,处理单元(1O)能够随动
于控制电磁铁(20)的指令及电极触头耗损的相关信息。”
在本专利说明书中“背景技术”部分载明:文件EP0878015
及EP0878016 通过计算触头断开时触头压力的变化来测定触头
的剩余寿命。触头压力的改变通过测量开始瞬间与结束瞬间之
间的时间来确定,开始瞬间是控制电磁铁衔铁开始移动的时刻;
结束瞬间是触头断开瞬间。开始瞬间通过一个辅助回路分析断
开相线(phase)时电磁线圈端子上电压来检测,结束瞬间是耗
损最严重的切换电极触头断开开始的瞬间,并通过将所有相线
连到检测电路,测量作为输出侧电流线人造中性点上电压变化
的切换电压来进行检测。不过实际上,这些装置能工作但线路
的断开会引起电弧的出现,会干扰在这些电极中进行的电压测
量。这些装置还需特别防护以测量的线圈电压,例如必须附加
使用一个辅助开关以使辅助回路与线圈电源相隔离,以便在一
个放电电阻上测量线圈电压。在“发明内容”部分载明:本发
明的目的是尽可能简单地测定开关装置电极触头的耗损而避免
这些缺点。
针对本专利,正泰集团公司于2007 年7 月25 日以本专利
权利要求1-17 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由,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如下证据:
专利号为97191599.7 的中国发明专利说明书(即对比文件
1),其授权公告日为2001 年5 月2 日。对比文件1 公开了一
种确定开关设备内触点剩余寿命的方法及相应的装置,其方法
和装置检测在触点间隙的触点行程作为烧损的等效判据,并将
其换算为剩余寿命,其开关装置中包括电枢,该电枢中也包括
主触点等多个触点,从图1 中可以看出其包括开关电极,触点
在闭合位置及断开位置之间的移动由电枢中的电磁线圈6、6’
控制,触点的耗损由第一计值模块101,优先用于检测首先断开
的触点断开时刻tK,第二计值模块102 计算电枢断开时间tA,
由时间信号tA和tK通过分析器例如微处理机105 确定触点行程
并由此确定剩余寿命,其电枢断开时间tA和触点断开时间tK之
间的时间间隙是通过测量确定电枢开始运动的时刻tA 和在各开
关极接线柱处的测量接头测量接触电压确定触点断开的识别来
进行计算的。
正泰集团公司认为本专利与对比文件1 的不同之处在于对
比文件1 是对电枢开始运动和触点断开的时候进行测量而实现
的,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9 是对电磁铁和触头闭合移动的时候
进行测量而实现的,仅为相应技术措施的等效替换或相同功能
的常规手段,而权利要求2-8、10-17 的附加技术特征仅是公知
技术手段的变形,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17 相对于对比文件1
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施耐德公司于2007 年9 月10 日
提交了意见陈述书,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 请求保护的技术方
案与对比文件1 存在如下区别:1、本专利权利要求1 请求保护
的技术方案是对电磁铁和触头闭合移动的时候进行测量的,而
对比文件1 中是对电枢开始运动和触点断开的时候进行测量的;2、本专利测量的是电流信号,而对比文件1 中测量的是电压信号,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17 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另外施耐德公司还指出对比文件1 中测量触点断开时间tK 是测量电压的中点,比本专利测量电极导通/不导通状态的电信号Ip 更为复杂,与本专利完全不同,并且对比文件1 中进行断开的时候容易出现电弧,会干扰各种测量波形和测量值。
2008 年4 月17 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第11364 号决定,
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该决定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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