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德电器工业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5)
有技术的效果。
本专利描述了一种测定开关装置电极触头耗损的方法和设
备,该开关装置包括一个或几个装有由控制电磁铁驱动的触头
的电极;触头在断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之间的移动由励磁线圈控
制,触头的耗损有电磁铁做闭合移动时的触头耗损间隙行进时
间来测定。对比文件1 公开了一种确定开关设备内触点剩余寿命的方法及相应的设备,它通过确定电枢断开时间点和触头断
开时间点,并通过两者之间的时间间隙计算剩余寿命。
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 确定开关装置中电极触头耗损的方法
相同的是,对比文件1 中也有相当于本专利电磁铁的电枢,两
者都有由电磁铁驱动的触头的一个或更多电极,触头在断开位
置及闭合位置之间的移动由励磁线圈控制。两者测定方法均为
选取两个点值进行计算。虽然对比文件1 测定的是剩余寿命,
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 确定的是触头耗损,但二者实质上是相同
的。由此可见,本专利与对比文件1 的发明主题相同。
本院注意到,本专利引用了EP0878015 和EP0878016 两篇
欧洲专利局公开的专利申请作为本专利的背景技术。而对比文
件1 与EP0878015 均要求了德国的专利申请DE19603319.5 作为优先权日。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 与EP0878015 属于同族专利。
专利权人显然已经明确地知晓对比文件1 的技术方案,且本专利正是针对EP0878015 等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的改进。
本专利权利要求1 与对比文件1 的区别在于:1、本专利是
在电磁铁闭合移动期间进行测定;而对比文件1 是在电磁铁断
开过程中测定,两者的不同导致测定的时间点存在不同。2、本
专利测定的一个点值是在闭合过程中测量电极导通或不导通的
电信号(Ip),而对比文件1 中触头断开的识别是通过在各开
关极接线柱处测量接触电压确定时间信号tK;3、本专利另一个
点值是测量通过电磁铁线圈的励磁电流(Is),而对比文件1
是通过第二计值模块102 测量电枢断开时间信号tA;4、本专利
是计算由所述电信号(Ip)确定的触头闭合瞬间与所述励磁电
流(Is)确定的电磁铁闭合移动终止瞬间之间的时间间隔,而
对比文件1 是根据由监控模块提供的电枢断开的时间信号tA和
触点断开的时间信号tK 之间的时间间隔。
由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对比文
件1 中测量的其中一个点值是在切断对通过电磁线圈6 上的励
磁电流的供应后电磁线圈6 上由于磁通的变化出现的感应电信
号,而不是本专利中是测量在工作中经电磁线圈的励磁电流Is。
而对比文件1 中测量的另外一个点值是测量在触头断开时电线
输出端的人造中点处的电压变化来测量触头断开时刻TK 的结束
瞬间,而本专利是测量通过电磁铁线圈的励磁电流。因此,上
述区别反映出两个技术方案是处于不同的工作状态,两者测定
方法的不同导致两个技术方案进行测量的时机不同,所选取的
数值存在明显区别。换言之,本专利采用了与对比文件1 完全
不同的方法解决测定开关装置触头耗损的技术问题,本专利提
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取得了比现有技术更好的
技术效果,具有创造性。
原审法院及专利复审委员会均认为本专利与对比文件1 存
在以下两点区别技术特征:1、本专利权利要求1 中是对电磁铁
线圈的励磁电流进行测定,而对比文件1 中是对电枢触头处的
接触电压进行测定;2、本专利权利要求1 中是对触头闭合时间
进行测量从而确定触头耗损,而对比文件1 中是对触头断开时
间进行测量从而确定触头剩余寿命。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基
础上,原审法院及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而认定本专利相对于对比
文件1 不具有创造性。然而,原审法院及专利复审委员会并未
注意到两个技术方案的工作状态、测定方法导致的测定数值的
差异。原审判决及第11364 号决定关于本专利不具有创造性的
事实认定错误,应予纠正。
本专利权利要求9 保护一种开关装置,包括装有触头的一
个或几个电极,这些触头由励磁线圈控制其移动的控制电磁铁
驱动,该开关装置包括输出代表至少一个电极导通或不导通状
态的至少一个主要信号的第一测量装置、输出代表电磁铁的线
圈中流通的励磁电流(Is)的辅助信号的第二测量装置、主要信
号和辅助信号输入到其中以实现根据所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
方法的计算的处理单元。对比文件1 中也公开了一种开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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