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5)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③,证据5公开的上转筒73等同于本专利的制动轮(6),甩干轴91等同于本专利的脱水轴(9),附图显示上转筒包容了甩干轴,在上转筒轴径包容甩干轴的部分安装有轴承58,该轴承58的位置与本专利所述位置相同,且具有相同的作用,起到了加强该部位承载能力的作用,使得上转筒和脱水轴平稳旋转,由此可以提高系统的刚度和使用寿命。对于高速旋转的洗衣机的驱动单元来说,脱水轴、输出轴等与其它部件结合的部位比较薄弱,且承载了巨大压力,直接影响系统的使用寿命,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受到证据5的启示,为了进一步提高脱水轴的刚度,即将证据5结合到证据1中,从而在包容脱水轴的制动轮的轴径部位安装轴承,这种结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证据5以及公知常识从而得到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权利要求2相对于证据1和5以及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6 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5的创造性
证据4公开了一种在结构和功能上与本专利权利要求5所述的双联行星齿轮完全相同的双行星轮系,由于该双行星轮系是一种常见的传动机构,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公知常识证据4所公开的双行星齿轮系结合到证据1的洗衣机的减速离合器中,这种常用部件的替换设计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相对于证据1和5以及公知常识的结合同样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7 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8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4的公知常识证据所公开。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8相对于证据1和5以及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3.关于聚隆公司的其它证据及其对权利要求1-8的创造性无效理由。由于上文中已结合聚隆公司的证据1、4、5评述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8的创造性,因此,对聚隆公司针对本专利权利要求1-8提出的不符合创造性的其它证据组合及其无效理由合议组不再进行评述。
基于上述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第11186号决定。
以上事实有本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第11186号决定、证据1、4和5、口头审理记录表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证明。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8是否具备创造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a为“所说的减速器由行星轮系与定轴轮系组成,行星轮系是输入轴(15)与输出轴(21)间的减速传动链;定轴轮系是输出轴(21)与脱水轴(12)间的减速且转向互为相反的传动链”。该技术特征采用了功能性限定的表述方式,没有对所述的行星轮系和定轴轮系进行结构上的具体限定。在证据1中公开了双级行星齿轮传动机构,该机构由输入轴齿轮2、上行星齿轮3、内齿轮4、行星架5、中心齿轮9、下行星齿轮10及行星轴11构成;输入轴1与输入轴齿轮2相联接,上行星齿轮3安装在行星架5上并与输入轴齿轮2相啮合,行星架5与输出轴6及中心齿轮9相连接;内齿轮4与输出轴套7相连接;下行星齿轮10安装在行星轴11上并与中心齿轮9相啮合;内齿轮4与上、下行星齿轮3、10相啮合,它为二套行星齿轮的公用齿轮。证据1的齿轮2、3、4组成的行星轮系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特征a中的行星轮系功能相同,作为输入轴与输出轴的减速传动链,证据1的齿轮4、9、10组成的定轴轮系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特征a中的定轴轮系功能相同,作为输出轴与脱水轴之间的减速互为相反的传动链。证据1中的齿轮4即属于行星轮系的组成部分,也属于定轴轮系的组成部分,在不同工况下,起到不同的作用。因此,证据1已经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特征a。证据1披露了制动轮12的上口与输出轴套7间装有密封圈16,说明制动轮12与输出轴套7是分离的。而证据5中制动轮也是包容脱水轴,在脱水轴91的轴颈处安装有轴承58作为对制动轮的必要支承,并且其作用是使得上转筒平稳的旋转,获得了更好的承载能力,本专利在脱水工况下,制动轮与脱水轴形成一体,轴承9也同样形成对制动轮与脱水轴的共同支承。证据5中的轴承59与本专利轴承9中所起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获得将证据5公开的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证据1中以进一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和5的结合相比,没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专利权利要求2用复式行星轮系取代了权利要求1特征a中的行星轮系和定轴轮系,基于与评价本专利权利要求1同样的理由,本专利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