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利国机械电器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2)
“1、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由主动轴上安装的主动轮,从动轴上安装的从动轮,连接主动轮和从动轮的输送带组成回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输送带(3)上有固线块(7),在回转装置的一头配有绕线机构,绕线机构牵引导线(8)将导线绕到固线块(7)上,固线块(7)夹持导线(8)。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主动轴(1)上安装两只主动轮(2),从动轴(4)上安装两只从动轮(5),相对应的配套输送带(3)是平行的两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主动轮(2)和从动轮(5)是制有牙齿(15)的链轮,所述的输送带(3)与链轮的结合部是链条(6)。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主动轮(2)和从动轮(5)在主动轴(1)和从动轴(4)上固定位置沿轴线可移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输送带(3)的固线块(7)是塑料或者橡胶或者金属材料所制成,各固线块(7)之间互相紧靠,在平移运动中夹持导线(8),被加工导线横向随输送带(3)平移送线。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绕线机构是支座上的滑道(14),滑道上配合由动力带动的滑块(12),滑块上的支架中安装引线导轮(10)和进线管(9),滑块(12)的往复运动方向与主、从动轴(1、4)的轴线相一致。
7、如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绕线机构安装在回转装置的从动轮一头,绕线机构对输送带上同一直线的两块固线块作S形相间绕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回转装置的上平行面两侧安装剥线机构和冲单机构,剥线机构和冲单机构与运行导线相配合。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固线块(7)的根部有中间槽(77、78),槽两侧与链条片(61)由销子(62)连接组成链条(6)。
10、如权利要求1或5或9所述的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其特征在于固线块头部有线槽(73)和凹凸夹线面(76)。”
本专利说明书载明:本实用新型特别是涉及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已有剥线冲单机有如下缺陷:一是输线动作随着旋转机构的径向输线,在剥线和冲单工序都有间断时间,速度慢,效率偏低。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已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既剥线又冲单的全自动设备,特别是解决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所述全自动剥线冲单机的输线机构的技术方案是:由主动轴上安装的主动轮,从动轴上安装的从动轮,连接主动轮和从动轮的输送带组成回转装置。……该输线机构的主动轴和从动轴有足够的长度,主动轮和从动轮在主动轴和从动轴上的安装固定位置沿轴线可移动,根据所需导线的长短,确定轴上两链轮间距,调节后固定,满足各种规格的加工需要。……各固线块之间互相紧靠,使其在平移运动中夹持导线,不需要另行安装机构夹线,被加工导线是横向随着输送带平移送线,完全区别于已有技术的经向送线,实现连续生产,效率高,质量好。……剥线机构和冲单机构与运行导线相配合,剥线机构和冲单机构的具体构造是与已有技术相同。……输送带3不是常用输送带,而是在输送带上有固线块7,固线块具有绕线和夹线的功能,在回转装置的一头配有绕线机构,绕线机构牵引导线将导线8绕到固线块7上,而后固线块夹持导线,带着导线随输送带运行。由输线带上的固线块7对导线8的两头固线。由于导线两头被固线,因此两根输送带前进必须同步。……输送带3的固线块7是采用塑料或者橡胶或者金属材料所制成,各固线块7之间互相紧靠,在平移运动中是夹持导线8,使被加工导线横向随输送带3平移送线,如图2所示,送线方式完全不同于已有技术,实现了连续性生产,剥线、冲单不间息,提高工作效率成倍增长。说明书第7页17行开始记载了“在实际生产中绕线机构的技术方案较多,现举一个实例,是在整台机器的支座13上有滑道14,滑道上配合由动力带动的滑块12,滑块12上的支架11中安装引线导轮10和进线管9,滑块12的往复运动方向与主、从动轴1、4的轴线相一致。所以绕线机构安装在回转装置的从动轮一头,绕线机构对输送带上同一直线的两块固线块作S形相间绕线”。
2005年6月20日,利国厂针对本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05年10月2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了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利国厂明确其无效理由主要包括:1、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本专利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中没有公开回转装置与绕线装置的配合关系、没有公开剪断装置、步进驱动装置、剥线机构、冲单机构、绕线机构中往复运动和旋转运动的转换装置、也没有公开输送带的空间位置、回转装置的空间位置、各机构与连续运行的回转装置之间的配合关系,因此导致说明书公开不充分。3、本专利权利要求1、5、6、7、10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所述的输送带(3)上有固线块(7)”包含只有一个固线块的技术方案,而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固线块至少有2块,一块无法夹线,还有,在说明书中记载的是滑动机构,与权利要求1中的绕线机构不同,因此权利要求1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4、本专利权利要求1、3、6、7、8、10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绕线机构的结构不清楚,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5、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剪断装置、步进驱动装置、绕线装置、剥线机构、冲单机构、两个以上的固线块、剥线机构和冲单机构与回转装置的配合关系均属于实现发明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中没有记载上述特征,因此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6、本专利权利要求1-6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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