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9)高行终字第79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运城永济市中山东街26号。
法定代表人贾柏林,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崔红秀,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法定代表人廖涛,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亚林,该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程强,该委员会审查员。
原审第三人张先勇,男,汉族, 1944年11月1日出生,解州中学教师,住(略)。
上诉人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关铝公司)因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行初字第74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2009年6月2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本案涉及名称为“四连杆共面阳极钢爪内弯校直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简称本专利),张先勇是专利权人。关铝公司针对本专利权于2007年3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8年1月17日做出第1107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11079号决定),维持本专利权有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专利说明书中斜向连杆这一技术特征描述是否清楚,应当联系描述该技术特征的上下文、附图以及着眼于整个方案进行判断。说明书中的“斜向连杆”记载于具体实施方式中,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清楚的。本专利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3中记载了“四连杆共面”,其含义应当作通常含义的理解,即四根连杆处于同一平面内,本专利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比文件1中所记载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的时间在本专利之前,而公开时间在本专利之后,符合抵触申请关于时间的规定。判断本专利与对比文件1是否构成抵触申请的关键在于两者是否属于同样的实用新型专利。本专利与对比文件1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均为阳极钢爪的校直装置,但两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存在双活塞油缸以及连杆共面设置的两个区别特征,两者不属于相同的实用新型,对比文件1不构成本专利的抵触申请,本专利具有新颖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第11079号决定。
关铝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及第11079号决定,确认本专利权全部无效,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承担诉讼费用。其上诉理由是:本专利由于铰链的运动方向是环形的,因此无法确定斜向连杆的“斜向”究竟是相对竖直方向还是水平方向的,说明书中也未能给出明确、清楚的说明,一审法院将“同一水平架”等同于“同一平面”明显与事实不符,因此,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比文件1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所达到的技术效果没有本质区别,构成本专利的抵触申请,因此,本专利不具有新颖性。专利复 审委员会、张先勇服从原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本专利为“四连杆共面阳极钢爪内弯校直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是 2004年2月27日,申请号为200420008029.6,于2005年7月13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本专利公告授权的权利要求如下:
“1、四连杆共面阳极钢爪内弯校直装置,其特征是:它在油缸的双活塞(1)上设置两顶座(2),在各顶座上分别设置两个铰链(3),再分别连接四根斜向连杆(4),连杆(4)通过铰链(5)连接四根 型摇杆(6),各摇杆上设挤压块(7),摇杆另一端通过铰链(8)固定在机架上,各挤压块(7)与支承块(9)配合组成对弯曲钢爪校直的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四连杆共面阳极钢爪内弯校直装置,支承块(9)其特征是:劈形滑块(10)燕尾连接支承块(9)和固定块(1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四连杆共面阳极钢爪内弯校直装置,四根摇杆(6)为“ ”形状,以适应摇杆与钢爪垂直转动挤压的要求。”
本专利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载明,为了解决六爪、八爪校直过程中,由于钢爪爪头的反作用力作用于油缸活塞顶座上,会引起顶座转动力矩的转动方向与连杆系统中的铰链允许的转动方向垂直,从而对铰链带来破坏性损伤的技术问题,设计了一种油缸水平放置,四连杆共面的阳极钢爪校直装置。斜向连杆与双活塞油缸顶座铰链连接。四连杆系统所在同一平面与钢爪垂直。这样做的显著效果是,若某个挤压块先接触某根钢爪,其反作用力使油缸微动移位,于是四连杆将自动调节到均匀施力动态平衡状态。由于各铰链转轴为竖直方向,先接触钢爪反作用力引起的对油缸及各铰链的扭转力矩在水平面内与转轴垂直,(与转轴允许的转动方向一致),所以不会给装置造成任何不良效果。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载明,整个校直系统,由液压有关和四套连杆置于同一水平机架上,结合四个支承块组成。说明书附图1显示,在本专利校直装置中,四个连杆共处于与钢爪垂直的面内,同时。液压油缸也在该四连杆所在面内。斜向连杆均与油缸活塞顶座铰链连接。斜向连杆与活塞运动方向呈一定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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