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赵红亮受贿案(7)
5、证人佘贵斌的证言:国电路是赵红亮让四通公司去投标的,而且赵还帮助联系了四家有资质的单位,说围标中标概率大,结果我们公司借的滨江公司资质中标了。中标后,因为实力不足,要交300万元质量保证金,我们拿不出,去找赵红亮,赵讲你们干不了,就让史高潮干,他能拿出这笔资金。我想既然分管副局长都这么讲了,那我们肯定是搞不起来了,这样我就同意把这个工程转给史高潮干。
6、证人汪承鹏、陈刚的证言证明,铜陵国电路招标,是滨江公司中的标,与四通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但后来四通公司拿不出300万元保证金,又与史高潮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滨江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和企业所得税,国电路工程的工程款通过滨江公司转付史高潮。
7、证人罗普民、秦继国的证言证明,史高潮中标国电路工程后,因没有钱交保证金,找到他俩入股,他俩占50%股份。工程开始施工时,听史高潮讲拿了20万元给滨江公司去“打点”,目的是为了少交管理费和税费,具体怎么送的不清楚。
8、证人赵红胜的证言:2006年上半年,赵红亮找到我,讲有个人工程开工要借钱,年息按3分算。见面才知道借款人是史高潮,我借了20万元给史,约定2007年春节还,利息是10万元。2007年春节前,赵红亮打电话说还钱,后给了我30万元现金。
9、证人张保英的证言:2006年3月份,赵红亮找到我,讲他和史高潮是朋友,史为了搞工程需要资金,叫我借50万元给史周转一下,利息按每个月1万元计算。我同意了。借钱给史高潮是通过赵红亮的,我与史没见过面。50万元是分2次借的,第一次是拿现金10万元给赵红亮,第二次是把40万元从我的存折上过到史高潮提供的存折上的。赵红亮让史高潮打了条子,内容是:今借到人民币56万元,借款期为半年。其实就是连本带息56万元。2007年或者是2008年春节前,赵红亮还了我40万元。
10、赵红亮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宋林现金49000元和存有41000元的银行卡
2005年10月,宋林(另案处理)中标承建铜陵县兴化路及朱村至董店公路工程即第一批“村村通”公路第三标段改建工程;2006年6月,宋林中标承建铜陵县红庙至衣冠国债公路第一标段改建工程及铜陵县第四批“村村通”公路第十二标段、第十四标段改建工程;2006年8月,宋林中标承建铜陵县第五批“村村通”公路第十八标段改建工程;2008年1月,宋林议标承建铜陵县钟鸣花水河桥维修工程。
1、2005年7月,宋林委托陶文进送给赵红亮一张内有存款1万元的工商银行储蓄卡;
2、2005年6月至10月期间,赵红亮先后5次向宋林索要现金合计19000元。
3、2006年春节前,宋林送给赵红亮现金2万元;
4、2007年春节前,宋林送给赵红亮现金1万元
5、2008年春节前,宋林送给赵红亮一张内有存款31000元的建设银行储蓄卡。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公路工程协议书、付款凭证和合同一览表、工程情况一览表证明,上述六项工程的实际承包人均为宋林,至案发时已累计收到工程款1047万余元。
2、证人宋林的证言:(1)2005年7月份左右,陶文进提出用1万元办一张银行卡送给赵红亮,我表示同意,由陶去办这个事。2005年10月,赵红亮要我把卡拿回去,我没拿。(2)根据我做的原始记录,在2005年我先后给了赵红亮5次钱,6月30日给了8000元,8月14日给了2000元,8月19日我叫侄儿潘定柱给了3000元,9月29日给了5000元,10月7日给了1000元。这19000元都是赵红亮讲要用钱,在我面前拿的,因为后来我在交通局做工程,也不好意思叫赵红亮还这个钱,等于是我送给他的。(3)2006年春节前,我送给赵红亮现金2万元。(4)2007年春节前,我送给赵红亮不是1万元就是2万元现金。(5)2007年腊月,我约赵红亮出来,将我一张存有31000元的建设银行储蓄卡送给了赵,并将密码告知了赵。
3、证人陶文进的证言:2005年4、5月份,宋林提出拿1万元给赵红亮表示一下,我提出给现金不好,不如给银行卡。后宋林拿了1万元给我到县工商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我一个人到赵红亮办公室送给了他,讲卡是宋林送的,并告诉赵红亮卡的密码。
4、证人王思光的证言:宋林提出给赵红亮送钱,陶文进讲直接送钱不太好,后办了一张银行卡,是宋林委托陶文进经办的。
5、证人潘定柱的证言:大概在2005年的时候,宋林叫我代送给赵红亮几千元。
6、赵红亮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十一)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张自州现金53000元
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张自州承建四通公司转包的铜陵县交东大堤至复兴村委会公路等工程。
1、2007年春节前,张自州送给赵红亮现金1万元;
2、2007年4月,张自州送给赵红亮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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