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东风汽车贸易公司、内蒙古汽车制造厂与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赫连佳新、梁秋玲及第三人内蒙古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联合公司侵权纠纷案(2)
  驳回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姜  华  
  代理审判员  董  华  
  代理审判员  张代恩  
  
  二 ○ ○ 八 年 十 二 月 十 三 日
  
  书  记  员  郭  魏 

 
[审判长简介]
  姜华高级法官:1951年出生,法学硕士,1997年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