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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沪高民三(知)终字第72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沪高民三(知)终字第7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超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T932。
  法定代表人赵中山,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正标,海京沪商标事务所商标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王赛君,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商标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金塑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泗沙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邱允滔,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沈伟民,上海市申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婉,上海市申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超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载公司)因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7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超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中山、委托代理人徐正标、王赛君,被上诉人上海金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金塑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其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PP-R管道和配件。金塑公司与上海津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源公司)为关联公司。
  被告超载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3日,其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五金机电、橡胶制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水管阀门、服装鞋帽销售。
  2003年9月28日,津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美尔固”文字商标(以下简称涉案文字商标),商标注册号为3174722,有效期至2013年9月27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排水管道设备;水暖装置用管子零件(包括汽门、水门、水嘴、三通、四通、接头、管子箍、补心)(商品截止)]。
  2005年8月7日,津源公司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了“MIERGU”字母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字母商标),商标注册号为3807057,有效期至2015年8月6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水龙头;暖水设备;管道(卫生设备部件);排水管道设备;地漏;水暖装置用管子零件;水暖装置用管子水门;进水装置;喷水器;水分配设备(商品截止)]。
  2005年9月21日,津源公司与金塑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二份,约定津源公司将上述涉案文字商标和涉案字母商标普通许可给金塑公司使用,许可的类别为普通使用许可。
  2007年9月19日和11月9日,被告先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在核定使用商品的第19类和第17类的范围内,将涉案文字进行商标注册。商标局受理了该申请,但至今未核准。
  2008年5月14日,被告成功注册了“mergu.cn”域名。
  2008年6月28日,经商标局核准,津源公司将上述涉案文字商标和涉案字母商标转让给了金塑公司。
  2008年8月11日,上海市长宁公证处接受金塑公司的申请,对相关网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并出具了(2008)沪长证字第1982号《公证书》,该《公证书》显示:上网输入“www.mergu.cn”网址,进入网站首页,显示有突出使用的涉案文字标识;点击“公司简介”,显示有被告“在水管领域具有专业行销经验是一家从事高科技、新型管材、管件的销售企业……”等内容;点击“产品展示”,显示有8种管件产品;点击“管道性能”,显示有突出的涉案文字及产品(包括冷水管、45度弯头、内螺纹管套、外螺纹管套、异径三通、异径管套、正弯头、内螺纹弯头、内螺纹三通)等内容;点击“产品展示”,显示有被告企业名称、地址上海市沙浦路126号、固定电话和手机的号码等内容。
  2008年8月11日,上海市长宁公证处接受金塑公司的申请,对相关网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并出具了(2008)沪长证字第1983号《公证书》,该《公证书》显示:上网输入“www.china.alibaba.com”网址,进入阿里巴巴网站;在搜索栏中输入“美尔固”进行搜索,点击“美尔固美尔固供应商、制造商”,在“www.china.alibaba.com”网址下,显示有“供应[美尔固]牌PPR水管、发布者上海超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自来水管、长度3米或4米、当前价5.13元/米、最小起订1000米、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2日”等内容。
  另查明:1、2006年6月起,金塑公司利用广播、出租车后窗、宣传册(页)等手段,对自己生产和销售的“美尔固”水管等产品进行广告宣传。2、2006年9月,金塑公司获得由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上海市商标协会、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商情信息中心联合颁发的2006上海装饰材料市场“优质服务企业”和“消费者满意产品”、上海装饰材料市场管材管件“十大畅销品牌”荣誉证书,并获得2006上海装饰材料市场“金楹综合大奖”。3、2007年12月,上海市建筑材料协会授予金塑公司生产和销售的PP-R管道产品为“上海市建材行业名优产品”称号。4、2008年2月,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授予金塑公司“2004年-2007年连续四年‘质量诚信企业’”和“2006-2007年度上海市塑料管道产品‘质量诚信优胜企业’”荣誉证书。5、2008年8月,金塑公司获得由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上海市商标协会、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联合颁发的2008年上海装饰材料市场“消费者满意产品”和“优质服务企业”、上海装饰材料市场管材管件“十大畅销品牌”、上海装饰材料市场竞争力“50强企业”等荣誉证书。6、2008年8月,上海市建筑材料协会授予金塑公司生产和销售的PP-R管材管件“绿色建材”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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