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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宁刑终字第116号(3)

  3、上诉人宋福的供述,述称以下事实:(1)我系青海省西宁市北通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我通过李涛认识付青,又通过付青认识了付玉琴。(3)因为我知道做油品生意的利润很大,就有意与他们谈合作的事。(4)经其与付玉琴协商,由我打通关系,付玉琴筹钱。(5)我通过我朋友包全勇与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老总协调了油价。(6)我在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做油的生意时是以“李慧”的名义,包全勇在给李强介绍时就介绍我叫李慧,后来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人都知道我叫宋福。(7)因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只给具有成品油经销资质的公司供油,而付玉琴没有这个资质,2007年8月22日,我以中南市政公司的名义与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成品油销售合同》,并以中南市政公司的名义给李涛、田国礼出具了委托书,委托李涛、田国礼全面负责公司购油各项手续及账目核对等有关工作。(8)后我又与付玉琴签订了一份《成品油合作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每吨给我60元的提成。(9)2008年3月份,李强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几个人都是以中南市政公司的名义提过油的,要我再给他出具这几个人授权的委托书,我就把加盖了中南市政公司公章五张空白A4纸交给了李强。(10)2007年6月份,我有1700万元的债务及以中南市政公司的名义从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提油倒卖得款还了个人债务。

  4、上诉人李涛的供述,述称以下事实:(1)宋福都是冒用“李慧”的身份与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洽谈业务的,宋福的许多银行卡都是以“李慧”的名字开的。(2)2007年8月22日,宋福拿着中南市政公司资质到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李强处,李强看完资质,宋福让我代表中南市政公司和李强签订了合同,宋福盖的章,并给我和田国礼出具了全权委托书。委托书是我在兰州的一个打印部打印好后,宋福看过后在上面盖的章。(3)宋福给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打电话才能提出油,先打款后提油。(4)按宋福的指示,我以中南市政公司的名义在五星坪营业室开的油料商品调拨单,签的杨生英的名字。我把调拨单以每吨5050元的价值卖给兰州当地的油贩子了,利润我按宋福的指示汇入宋福在青海西宁的工商银行卡上了。

  5、上诉人李慧供述,述称以下事实:(1)宋福与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接触时用的“李慧”的名字。(2)合同签订后,宋福给付玉琴正常供油,后宋福将一部分油款打入我在西宁各个银行的卡上,一部分打入宋福自己的账户上。(3)油款是李涛打过来的,我按宋福的指示,将油款再支付他人。

  6、原审被告人李强的供述,述称以下事实:(1)宋福一直以“李慧”的名义与我洽谈业务。(2)2007年8月初,李钊、付玉琴、宋福、包全勇四人到我办公室要购油,购油量很大,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不可能给个人提供这么大的量,只能与单位才能签订购油合同。(3)2007年8月22日,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与中南市政公司签订了《成品油销售合同》。(4)2007年10月至12月底,我只负责下达给中南市政公司销售成品油计划。(5)我不知道杨生英提油的事。(6)2007年12月份,戴亚卿给我说营业室出问题了,油让别人提走了。我让戴去查清楚后,把所有手续补上,后来怎么补的我不知道。

  7、原审被告人戴亚卿的供述,述称以下事实:(1)2007年8月份,一个叫李慧(宋福)的人代表中南市政公司与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签订了合同。(2)中南市政公司共从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提走成品油3127.8吨。每次提油是李慧打电话给我通知提油数量,我再给营业部打电话通知开调拨单。后来我听付玉琴说李慧就是宋福。(3)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提油的程序是首先资金到位,其次是宋福电话说当天要多少油,我们销售科再给营业室打电话安排开调拨单,最后他们拿调拨单去提油。(4)2007年12月份,知道中南市政公司提油的人除了原来委托书上的人外,还有其它人,李强给了我两份盖有中南市政公司印章的空白A4纸,让我按委托书的内容把李涛、田国礼、杨生英、李慧、李钊列上,我把原来的合同借出来,把这份委托书换上,并复印给了张平一份。

  8、原审被告人张平的供述,述称以下事实:(1)戴亚卿告诉我给中南市政公司的油只认宋福。(2)中南市政公司每次提油前,宋福都会电话通知我,让谁来开油,开多少油,我只看宋福的账上有没有钱,有钱的话就给开油。(3)刚开始提油时,只有李涛、田国礼两人,但大约一个月后,有杨生英、李树林、李慧也来提油,每次提油要么宋福亲自来,要么是宋福给我打电话通知谁来提油,这样到11月,付玉琴的账上就没钱了。(4)付玉琴来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闹事后,公司经理让我整理出调拨单,我一看91份调拨单,其中有很多人签字提油,很害怕,就把签有李树林、杨静敏和另一个姓李的人的名字的调拨单,全部换成手工票。我把调拨单交给戴亚卿,戴给了我委托书。

  9、证人田国礼的证言,述称以下事实:(1)我们是先付款后提油。(2)我们给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共打购油款1444.7万元,我们应在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提油2978.8吨,而我们只提了1549.4吨,还差1400多吨,中石油兰州销售分公司就不给我们提油了,说我们账上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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