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浙知终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浙知终字第6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3305室。
法定代表人马中骏,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孙黎卿、庄舰兵,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路39号银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小柏,系该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李道峰,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716号6F。
法定代表人马飞虹,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李道峰,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严伟刚,男,1978年1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57号,现住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香洲小筑2幢4号楼1103室。
上诉人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文公司)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甬民四初字第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3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同年5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慈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黎卿、庄舰兵,被上诉人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严伟刚、李道峰,被上诉人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道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慈文公司与苏州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制作了电视剧《5号特工组》,并取得了该剧的发行许可。苏州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均以《声明书》形式表示,在《5号特工组》遭到侵权时,由慈文公司代表该剧的著作权人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法律行动。2007年5月5日,慈文公司申请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静安区公证处出具了1569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二OO七年五月五日在上海市汉口路六八九弄三号五O一室,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计鑫在检查了上网所用电脑及连线设备,确认无异常后,监督申请人的代理人孙黎卿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如下操作:一、打开IE浏览器,输入jx.vnet.cn,进入该网站首页,进行网页截屏;二、在“影视搜索”栏中输入“5号特工组”,对部分页面进行网页截屏;三、点击“搜索”,进入页面,并进行网页截屏;四、点击“点播”,进入页面,并进行页面截屏;五、点击上幅“5号特工组”,进入页面,进行网页截屏;六、点击“分集点播”项下的“集1”,进入页面,对部分页面进行网页截屏;七、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栏中输入信息,在“您所属的省”栏中选择“上海”,对部分页面进行网页截屏;八、点击“登录”,进入播放页面,并依次点击“分集点播”项下的“集2”到“集3”,进入各集播放页面,播放中用“Camtasia Recorder”屏幕录像软件对部分播放内容进行同步录制,并对部分页面进行网页截屏;……十、点击“定购”,进入页面,进行网页截屏;……十八、将上述录制的文件全部刻录到光盘上,并对截屏文件进行编码打印。2008年4月3日,慈文公司以江西电信公司、成功公司未经其许可,由江西电信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由成功公司供片的电视剧《5号特工组》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为由,诉至原审法院,请求判令江西电信公司、成功公司:1.立即停止对其享有著作权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停止提供涉案电视剧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2.在其经营的网站主页及《中国电视报》上发表声明,公开向其赔礼道歉;3.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2008年8月29日,第1569号《公证书》落款署名的公证员崔亚霞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称因北京稻草熊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申请,公证处出具了(2007)沪静证经字第1565号及本案所涉的1569号《公证书》等五份公证书,五次公证所用的电脑均为公证员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原审法院审理的(2008)甬民四初字第121号案件中,慈文公司提交的848号《公证书》的公证员也为崔亚霞,该份《公证书》对操作之前的情况载明:“由本公证员将自行携带的电脑与该办公室的网络端口进行连接……”。2008年8月15日,受宁波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电信公司、成功公司向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该处出具的3015号《公证书》载明: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许静于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来到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716号6F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由罗琴操作其公司计算机,进行如下操作:一、在电脑桌面上建立一个名为“东方热线《雪山飞狐》”的word文档。二、打开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www.cnool.net”,页面打开后截屏。点击该页面上方链接“影院”,页面打开后截屏。在该页面上方搜索框中输入“雪山飞狐”,截屏。点击该页面链接“搜索”,页面打开后截屏(截屏打印件显示,没有查找的内容)。三、点击“网上邻居”,打开“网络连接”界面,截屏。右键点击“本地连接”,弹出“本地连接 属性”对话框,截屏。点击“Internet协议(TCP/IP)”,弹出“Internet协议(TCP/IP)属性”对话框,截屏。点击“高级(V)…”,弹出“高级TCP/IP设置”对话框,截屏。点击“IP地址(R)”下按钮“添加(A)”,弹出“TCP/IP地址”对话框,在“IP地址(I)”输入框中输入“61 153 18 227”,在“子网掩码(S)”输入框中输入“255 255 255 248 ”,截屏。点击按钮“添加(A)”截屏。随后依次点击上述对话框中“确定”按钮。四、点击“开始”、“运行(R)”,弹出“运行”对话框,在“运行”对话框中输入“cmd”,截屏。点击“运行”对话框中按钮“确定”,弹出“C:WINDOWS\system32\cmd.exe”界面,在该界面中输入“ipconfig”,截屏,回车,截屏。在该界面中输入“tracert vod. Cnool.net”,截屏,回车,截屏。五、打开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www.cnool.net”,页面打开后截屏(下称东方热线主页)。点击东方热线主页下方“工商”图标,页面打开后截屏。点击东方热线主页上方链接“影院”,页面打开后截屏(下称影院主页)。在影院主页“用户登录”下方输入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截屏。点击“登录”,登录后截屏。点击登录后的影院主页链接“我要订购服务”,页面打开后截屏(下称用户中心页面)。点击用户中心页面链接“用机包月”,页面打开后在“输入您的手机号”右边输入框中输入“13566077554”,在“输入您的激活码”右边输入框中输入“1236”,截屏。点击手机包月页面链接“激活包月服务”,页面打开后截屏(下称激活的手机包月页面)。点击激活的手机包月页面链接“进入首页点播”,回到影院主页,在页面上方搜索框中输入“雪山飞狐”,截屏。点击影院主页链接“搜索”,页面打开后截屏(下称雪山飞狐搜索结果页面)。点击雪山飞狐搜索结果页面“雪山飞狐”左边的图片链接,页面打开后截屏。按照公证员的指定,分别点击雪山飞狐播放页面“1号服务器”下链接“1”、“9”、“21”、“34”、“44”,并在播放过程中截屏。六、根据公证员提供的网页地址,分别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www.yahoo.com”和“www.tudou.com”,页面打开后截屏(截屏打印件显示,能正常访问“www.yahoo.com”和“www.tudou.com”)。罗琴用名为“屏幕录像专家”的软件记录了自己操作的全过程并将结果(为视频文件)保存到电脑。回到公证处后,公证员将上述视频文件及截取的页面刻录成同样内容的光盘三张,对上述截取的页面进行了打印。3015号《公证书》落款由公证员“任伟元”签名。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