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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可等抢劫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0)皖刑终字第0137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代可,男,1984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住安徽省蒙城县许疃镇许疃村代庄72号。2004年3月10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劳动教养一年,2005年9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二年。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8年8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军甫,男,1978年3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上游一村散户19号。2005年2月28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7年5月2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8年8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许可,男,1981年9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淮南市八公山区新庄孜和平西村宿舍楼99号。1999年10月2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4年2月14日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5年8月13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8年6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冬,男,1985年1月2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矿南二村28栋2号。2009年3月5日因犯抢劫罪被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9年3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毕昌淮,男,1987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上游二村散户。2005年4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2006年4月被解教。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8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曹多旎,男,1987年7月2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业,住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矿南二村64栋4号。2006年1月1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9年2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代可、毕昌淮、赵军甫、许可、刘冬、曹多旎犯抢劫罪;原审被告人代可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毕昌淮犯抢夺罪一案,于2009年12月7日作出(2009)淮刑初字第04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代可、毕昌淮、赵军甫、许可、刘冬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原审被告人毕昌淮在上诉期满后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并裁定准许毕昌淮撤回上诉。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
  一、抢劫的事实
  1、2008年6月2日晚22时许,被告人毕昌淮伙同他人预谋驾驶摩托车抢包,后窜至淮市田家庵区聚富盛会歌吧对面的电子工业部108所东边人行道,持刀威胁正在行走的姚保宁,抢走姚的手机一部和包一只,包内有铂金项链一条及现金1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1)被害人姚保宁报案材料和陈述证实:案发当晚她在聚富盛会歌吧对面人行道上遭骑摩托车的两名男子持刀抢劫,被抢走手机一部及钱包一只,包内有铂金项链一条、现金100元及身份证等物品。
  (2)被告人毕昌淮供述证实:2008年6月初的一天晚上,他和代可骑摩托车在上述地点看见一个女青年背着一个包行走,他们下车持刀抢走那女的一条项链、一部手机及部分现金等。
  2、2008年6月23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被告人毕昌淮骑摩托车带被告人刘冬、曹多旎到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南塘水库长廊边吸食毒品,发现张晗,刘霜等三年青人在此地游玩,毕昌淮提议抢这几个人手机,刘冬、曹多旎均表示同意。后毕昌淮即持刀将张晗的一部摩托罗拉L6G手机抢走。三被告人又以要殴打张晗为由威胁刘霜,将刘霜的一部诺基亚5310手机抢走。作案后,三被告人将所抢两部手机以800余元价格予以销赃,所得赃款被均分后挥霍。被抢的两部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66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
  (1)被害人张晗报案及陈述证实:案发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他和同学尹慧、刘霜在南塘水库长廊上玩时上来三个男青年,三个男青年搜他的身,把他的摩托罗拉L6G型手机抢走了,又把刘霜的诺基亚5310型手机抢走了。
  (2)被害人刘霜报案及陈述证实:她和尹慧、张晗到南塘水库去玩时,三个年青人过来了,其中一个人强行把张晗拉过去了并喊我们不要走,不然就打张晗。其中一个人把他的黑色诺基亚5310型手机拿走了,手机是三个年青人威胁要打张晗他才给的。张晗的手机是被三个青年人搜身搜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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