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五故意伤害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皖刑终字第0015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小五,男,1969年8月13日出生,汉族,安徽省蚌埠市人,初中文化,户籍地蚌埠市禹会区长乐路550号6栋1单元4号。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7月16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同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蚌埠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沈涛,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小五犯故意伤害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秀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09年12月3日作出(2009)蚌刑初字第005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张小五对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1992年10月20日下午2时许,张小五与孙登龙因玩电子游戏机发生争执和厮打。后两人各自回家拿刀,并在潘成侠家门口互殴。其间,张小五用刀刺中孙登龙左胸部,致孙登龙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孙登龙系因锐器刺伤,致心脏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合并急性心包填塞而死。张小五作案后逃往外地。2009年7月16日,张小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一审法院根据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结论、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认定上述事实。一审法院认为:张小五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张小五有自首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三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张小五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被告人张小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秀英人民币339476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张小五上诉主要提出:被害人过错在先,其是防卫过当;其没有恶劣情节,不应从重处罚;其有投案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是初犯、偶犯,归案后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原判量刑过重,请求改判其有期徒刑。
其辩护人提出与上诉理由基本相同的辩护意见。
经审理查明:1992年10月20日14时许,孙登龙等人在潘成侠家玩扑克,后张小五也到潘成侠家,并拿孙登龙的电子游戏机玩,孙登龙不让张小五玩,两人发生厮打,被他人拉开。张小五、孙登龙分别回家拿把刀返回,两人又在潘成侠家门口相遇,并互相伤害对方一刀,其中张小五刺中孙登龙左胸部,致孙登龙抢救无效死亡,孙登龙则将张小五头部砍出血。经鉴定:孙登龙系因锐器刺伤,致心脏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合并急性心包填塞而死。张小五作案后潜逃多年,后于2009年7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审期间,张小五亲属代为赔偿孙登龙亲属经济损失4.5万元,取得了孙登龙亲属的谅解。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示意图、现场照片证明案发现场的情况。
2、蚌埠市公安局光荣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2009年7月16日张小五到该所投案,并供述了犯罪事实。
3、蚌埠市公安局蚌公刑技92第(71)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明被害人孙登龙的死亡原因。
4、证人潘成侠证言证明:1992年10月20日下午2时许,其与段凤苗、孙登龙等人在其家玩扑克,孙登龙借的小型游戏机也放在其家。过了一会,张小五来了,进屋就拿孙登龙的游戏机玩,孙不让他玩,两人打了起来,被拉开后就各自回家了。后来两人又都拿着刀在其家门口偏东处打架,其看到张小五捂着头,孙登龙捂着肚子,都被人带走了。
5、证人段凤苗关于张小五与孙登龙发生纠纷的原因的证言与证人潘成侠证言一致,并证明其看到张小五头烂了,孙登龙被送到医院去了。
6、证人浦绪琴证言证明:1992年10月20日下午3时许,其正在张小五家玩牌,张小五回来了,讲“他回家拿东西了,我也拿东西”,他边讲边拿根铁棍,被其夺了下来,他就跑出去了,其就跟着追。后其看见孙登龙拿把约一尺长的锈刀朝张小五头上砍,张小五的头就流血了,张小五母亲和孙登龙母亲就厮打起来,其在拉她们时,发现孙登龙双手捂着肚子,也在流血。张小五手里拿的好像是钢锯条刀,其没有看到张小五是如何捅的。
7、证人张素霞证言证明:1992年10月20日下午2时许,张小五回家讲“和人家吵架了,那人跑回去拿刀了”,其劝张小五算了。过一会孙登龙的母亲在门口骂她儿子,张小五就出去,两人又打起来,孙登龙先朝张小五头上砍一刀,张小五捅他一刀。后其带张小五到淮南市包扎头上伤口,并帮助张小五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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