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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川刑终字第499号(4)
18.证人邹长军证言,证实2008年正月,黄金超给他打电话让他找几个人到成都帮黄搞搬运,他找了六个人到成都去帮黄,有黄金良、刘祚水等,黄将六人安排在成都二仙桥附近的一个货运火车站。黄金超和李佑忠给他们打招呼,叫他们只管搬运,对别人什么也不要说。大约在3月几号,黄金超和李佑忠就将黄金良、刘祚水叫到一个纸品城(在成都理工大学附近)去守仓库,过了几天就被公安局和烟草专卖局查到了,黄、李放在仓库的是假烟。在纸品仓库出事前几天的一个早上6点过,李打电话叫他等人到二仙桥旁边,把一个大车上的东西搬到小车上,结果他们上车时发现一个纸箱被撕烂了,里面全是红塔山烟,而且少了一条烟,当时车上转的烟不多,可能只有几十件烟。
19.证人刘祚水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2008年2月,邹长军找到他及村里其他几个人,说去成都搬运啤酒,工资为每月1 200元。他们几人就到成都龙潭寺火车站搬运货物,货物都是纸箱包装的。2008年3月左右,黄金超、李佑忠安排他和黄金良到二仙桥鸿瑞纸品仓库去守仓库和搬运货物。2008年3月14日上午,黄、李带着一个40多岁,偏胖,身材不高的女的到仓库,黄、李让他们等会帮这个女的带来的货车下货进仓库。过了不久一辆大货车就开到仓库门口,那个女的带着两个男的下车来,接着就叫他和黄金良下货进仓库。当天下午,黄、李开了两个小型货车到仓库来搬货,正在搬运时,成都金牛区烟草专卖局及成都警方的人就出现了,将现场的人挡获在仓库里,当开箱检查时他才发现里面全部是假烟,当时检查时是黄、李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后来这一仓库里面的烟全部被扣走,有几百件假烟。经辨认了公安人员出示的《辨认照片(一)》,指出编号为11号照片上的人就是黄金超。
20.证人董友证言,证实刘祖强是他妹妹董秋群的丈夫,董德忠是他堂弟。刘祖强买了辆欧曼牌货车在跑运输,车牌号是川M11199。2008年9月18日下午,刘祖强给他打电话说想把车过户到他头上。他问怎么回事,刘说自己的车因运输假烟被成都公安机关扣押,前不久刚把车取出来,有人在查他,怕车子再次被扣押,所以想把车过户到他名下。他看在亲戚份下答应了。次日他和刘祖强到交警支队办理了川M11199的过户手续。2008年9月23日,刘祖强打电话说到他这里(狮子山小区的租住屋)耍几天,在刘来的第二天,他问刘出了什么事,刘叫他不要多问。刘在他家时,对外联系都是用的他的手机。2008年9月25日他请刘祖强、董德忠和家人一起到饭店吃饭时,公安人员来将大家带到了公安局。
21.证人涂进东证言,证实他是2006年9月到鸿瑞公司任公司综合部经理,鸿瑞纸品城的主要业务是纸品贸易。2008年3月几号,鸿瑞纸品城的门市曾租给一个叫徐辉的人,他叫徐拿了身份证,据徐说实际是一个叫黄金超的人租的房子,黄的手机号也留在租赁协议书上的。租赁期限好像是一个月,租金是1 200元,但因为他们拉的假烟被成都的烟草专卖局查获,后面就没再租了,他也是烟草公司查到后才知道是假烟。
22.被告人黄金超供述及辨认笔录,供述其2007年7、8月认识陈玉容,陈是跑成都到广州运输的车老板。2008年2月左右,一个自称吴老板的通过电话联系到他,说是万通公司的人,让他帮其找汽车拖货,并约好近期见面,不久吴老板就给他打电话,他和李佑忠到双流机场去接到吴老板及吴的哥哥,接到人后他与陈玉容联系,陈叫他到八里桥大运停车场附近的茶楼等,她叫老公吴名卫来,他到了茶楼,将吴老板介绍给和吴名卫一起来的刘祖强,就坐下来谈具体的业务,谈完后一起去吃火锅时陈玉容也来了,他们一起谈了合作的事,吴老板要求运输的是假烟,运费是每件60元。当时他们定下来的合作方式是:吴老板负责出假烟,陈玉容等人负责运输,他负责在成都收假烟、通知客户来领取假烟,并作为中间人代收运费,私下陈玉容为了感谢他还承诺每件假烟给他3元好处费,广东吴老板承诺给他每件10元的利润。谈完后,他就向与坤轮公司有联系的红金龙公司借用了二仙桥鸿瑞纸品仓库用于存放陈玉容等人运输回来的假烟。2008年2月20日左右,陈玉容、刘祖强开始从广东运输假烟回成都,广东吴老板那边就将成都这边需要假烟的客户联系方式、假烟数量通过短信发到他手机上,再由他联系这边的客户来接货,剩下没有来接假烟的,就存放在纸品仓库里。2008年3月14日上午,陈玉容给他打电话说广东的假烟到了成都,他就叫陈到三环路龙潭寺口子,他和李佑忠将陈带到鸿瑞纸品城的仓库,他和李就走了,陈玉容、刘祖强当天上午就将假烟运到该仓库,下午他和李佑忠开着客户的两辆车到该仓库转运假烟时被成都市金牛区的公安和烟草专卖局查获,他和李佑忠均在查获的清单上签了字,数量是400多件,准确数量金牛区烟草专卖局有,当时守仓库的是他从老家喊来的刘祚水、黄金良。由于出了事,广东吴老板与陈玉容承诺给黄的钱均分文未付。从2008年3月14日以后他就没有参与这个活动了。他一共收到30 000元运输假烟的费用,还差10 000元没有收到,是广东吴老板汇到他的帐户上,他再将钱取出来,以现金形式给付陈玉容,还有10 000元运费没有给陈,好像还打了张欠条。另外被查到这车假烟的运费也没有给陈,因为万通公司吴老板说烟都被没收了就不给运费。在公安人员出示金烟专(2008)字第JN089Y号卷宗,他确认该卷宗中《成都金牛区烟草专卖局物品清单》、《成都金牛区烟草专卖局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及《成都金牛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复制(提取)单》属实,并称他、李佑忠于2008年3月14日在成都鸿瑞纸品仓库转货时被挡获,当时挡获时被扣押了红娇1 350条、蓝娇2 400条、盖云烟2 450条、红塔山1 956有3 400条、软小熊猫150条、软红梅950条、盖国宝1 599.8条、软红河500条、盖中华50条、软中华50条、盖黄果树2 100条,盖天下秀1650条。根据烟草公司抽样检验,上述被挡获扣押的全是假烟。根据金烟专(2008)字第JN089Y号卷宗,烟草公司认定的这批假烟的价格是1 599 83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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