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川刑终字第499号(5)
23.被告人刘祖强供述,他的电话号码是13982266698。2007年6月购买了一辆欧曼牌汽车,车牌号是川M11199,2008年9月19日将该车卖给了舅子董友。2008年2月20日左右,成都坤轮公司的黄金超打电话给他,让他拉货到广州时帮其带点货回来,他问黄拉点什么货,黄说是拉点违禁品,每件按60元算运费,他同意。黄给了他一个叫李老板的电话,号码是13553747273。2008年2月21日,他开渝B43440运货到广州,下货后,按黄给的号码联系了李老板。李老板叫他到汕头和饶平交界的一个偏僻的停车场,他给李老板说自己是成都来拉货的,李老板就安排人上了大概100件货,货是用普通的百货纸箱包装的,上完后他就将车开回成都,拖到黄金超位于多宝寺往二环路方向的仓库里。到4月底他又连续到广州运了两次货,第二次运了200多件,第三次运了300至400件,经过与第一次一样。第三次运到黄仓库的货被查处了,他问黄是什么东西,黄说是假烟,他于是知道自己在广州运输的货是假烟。一共运输8次左右的假烟。每次都是到广州联系李老板,到第一次拖货的地方去接货。都是他一个人开着自己的川M11199或渝B43440去的。第八次是9月中旬,他运了500多件回成都,被成都市烟草专卖局和公安局挡获,后来还被扣车并处罚款45 000元。渝B43440是他与吴名卫各出90 000元买的。认识陈益,是乐至人,他还投资40 000元与陈益合伙买了辆川J07582车,并给陈益联系李老板,让陈益去运输假烟。陈益每次运完,就分给他1 000至2 000元,陈益一共去广州运输了3次假烟,第一次是他联系的,是2008年5月12日后,运了大概100多件假烟,其他的是陈益自己联系的,陈益分了两次钱给他,共2 200元。2008年9月13日,陈益从广州运输假烟回来,当天他在资阳城区等陈益顺路将其接回成都,天黑后陈益打电话给他说被一个川A的小车跟踪了,他叫陈益把车开进资阳再说。当陈益的川J07582车到收费站时,旁边冲出几个穿便衣的警察,将陈益车上的两个驾驶员抓了,他当时没有看见陈益,就打电话找到陈益后到朋友李林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与陈益上了成都。董德忠曾和他一起去运输过,但他没有说是去拉假烟,只是给董说到广州拉点违禁品。他将假烟拉回成都后,一般都是将车停在成都三环路辅道上,然后打电话通知下家来拿假烟,有时下家没有车,要求送货,他就租一个叫唐哥的东风牌小货车送假烟给下家,有时唐哥的儿子也开车来给下家送货。每一次汕头的李老板要运假烟,就给他打电话问他的车下广东没有,如果去了就与其联系。他们的车到了汕头后,他就给李老板联系,李老板就安排人往他们的车上装假烟,他们再到其他公司去装一些货来作掩护,然后再往成都运,等货到资阳或成都,他就给李老板打电话说货到成都了,李老板就将买烟的老板的货箱代号、件数和手机号码发在他号码为13281838638的手机上,他将这些信息用13982266698这个手机号发到陈益、陈勇、吴名卫、陈玉容等人的手机上,陈益、陈勇、吴名卫、陈玉容等人再给下家联系来拿假烟。川M11199在2008年8月20几号被金牛区烟草专卖局罚款50 000元,这50 000元罚款是他去交的。他明知运输假烟是违法犯罪行为仍要运输的原因是运假烟的利润比运其他货物要高得多,另外就是已经上了贼船,不拉就得不到运费,李老板经常扣他的运费做保证金,现在至少差他70 000-80 000元的运费。他收运费的方式最开始黄金超没被查到前,是黄付现金给他,2008年3月中旬黄被查获后,李老板就叫他到银行去开个户,李直接把运费打到他卡上,他拿到后再分给陈益、吴名卫等人,吴名卫是每个月固定分5 000元,他和陈益的运费是对半分的,但实际上李老板只打了一半运费过来,他就先拿给陈益了,陈益大概分了30 000多元。2008年9月13日陈益运输这车也同样是李老板与他联系后他叫陈益去拉的。在辨认了公安人员出示的成都市金牛区烟草专卖局卷宗金烟专(2008)字第JN089Y号和金烟专(2008)字第JN506Y号、成都市烟草专卖局成烟专(2008)立字第173卷宗及《“9.13”查获假冒卷烟情况》后供述:2008年8月18日,他安排唐智、查兵驾驶渝B43440从广东运输假烟回成都在成都大运停车场被成都烟草现场挡获。当时他在外面跑其他正规货物,听唐智说广东有货车拖烟过来,广东李老板也一起过来了的。根据烟草公司卷宗反映,挡获的假七匹狼、红河等16个品牌共25 990条,价值1 446 040元。罚款是他出50 000元叫唐智去接受处罚的。2008年8月30日,他安排吴名卫、董德忠驾驶川M11199到广东拖假烟回成都,在龙潭寺立交附近被成都烟草公司现场挡获。根据烟草公司卷宗反映,挡获的假小熊猫、红河等共计22个品种共38 640条,价值3 358 870元。这笔罚款是他和吴名卫去接受处罚的。2008年9月13日,他安排陈益、蒋志国、詹勇驾驶川J07582从广东拉烟到资阳被挡获。根据烟草公司卷宗反映,挡获的假小熊猫、红河等共计14个品种共26 440条,价值1 519 900元。2008年3月14日,在黄金超的安排下,他与董德忠驾驶渝B43440从广东运输假烟到成都多宝寺方向一家仓库(鸿瑞纸品仓库),他下完货就走了,后来才知道被查处了。根据烟草公司卷宗反映,挡获的假红娇、蓝娇等共计13个品种共24 089.8条,价值1 599 836.2元。根据烟草公司对当时抽样的烟进行检验,结果是上述被挡获的烟全是假烟。川M11199一直是董德忠和他在开,只有被扣这次是董德忠和吴名卫去拉的。渝B43440是唐智和查兵在开。董德忠、唐智、查兵三人是每人每月给的2 000元,包吃住。川J07582是蒋志国和詹勇在开,这个车以蒋志国为主,詹勇有时帮着开一下,这个车是陈益在押车,两个司机的工资是陈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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