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川刑终字第499号(7)
26.被告人陈益供述、便条两张,供述2008年他和刘祖强合伙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跑运输至今,车牌号是川J07582。2008年9月6日,刘祖强打电话叫他找一批到广州的货,他到成都川陕货运市场联系到一厂家拉玻璃管到广东东莞市,后他安排自己请的两个驾驶员蒋志国和詹勇到绵竹去装货,装货后到成都接上他出发。9月9日上午,他们到东莞下货后就到汕头的万花招待所住下。第二天下午,刘祖强给他打电话,叫他晚上到汕头郊区的一个停车场去装货。当晚,他和蒋志国、詹勇开车到停车场,对方有几个搬运工往他车上装假烟,还有个叫老李的在场,这次装了500多件假烟,后他们将车开回城在一个小停车场内装了一百多件塑料制品返回成都。9月13日晚当车行至资中县球溪镇时发现后面有一辆轿车跟起,他给刘祖强打电话说可能被跟踪了,刘祖强当时在资阳,叫他把车开进资阳。他们将车开到资阳收费站停下来时,从跟在后面的车上下来几个人朝他们跑过来,表明身份是警察,让他们接受检查,他开车门从右边跑了。后他给刘祖强联系后次日一起回成都,在车上刘祖强说他们之间不要再联系,把手机停了,回成都后他与刘就没有联系过,直到被警察抓住。除这次外还拉过六次假烟,每次过程都差不多,地点都是在那个停车场,对方安排的都是老李。第一次刘祖强安排他到汕头拉货,在装货时他闻到有烟味,知道拉的是烟,回到成都后他问刘祖强拉的是什么,刘说是假烟。他担心逮到要被处罚,刘说假烟又不是我们的,只是挣点运费,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假烟运回成都后,送货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下家要求送过去,他就给刘祖强打电话,叫刘把租的货车叫过来装货,因为刘固定租了唐哥的两个货车来送货,一个是东风小霸王,一个是小康明斯,车牌都是川A开头,租的货车到了后,他和蒋志国、詹勇就把该下家需要的货装上车,他把下家的电话号码和具体地址告诉司机,由司机给下家把货送过去;另一种方式就是他给下家打电话,叫其把车开到指定位置来,然后他再过去把下家的车开到自己停车的地方,把该下家需要的货装上车,他再把车给下家开过去,由其再把货运回去。刘祖强说运费是每件60元,蒋志国是他请的,工资是每月2 000-2 200元,詹勇是刘祖强请的,工资要刘才知道。辨认了公安人员出示的从他住处内搜查出的便条,上面记载8月10日装车等内容,他证实这张纸条上记载的是2008年8月份拉的那次假烟的数量共382件及成都买家要货的数量,每行后面括号内的内容是写在假烟包装箱上的记号,不同的记号表示不同的买家。这张纸条是汕头的老李拟的一个送货单,其中有两个买家的电话号码是刘祖强告诉他后他写在上面的,这两个买家是他联系来提货的。辨认了公安人员出示的从他住处内搜查出的另一张便条,上面记载了一些电话号码,他证实这张纸条是成都买家的电话号码,“马79”、“DA93”、“虎46”等都是标在假烟包装箱上的记号,表示不同买家所要的假烟。这五次运输假烟他和刘祖强一共挣了50 000多元运费,他的运费都是在刘祖强手上拿,没有在黄金超手上结过运费也从来没有在下家手上拿过运费。第一次在饶平那个农场装烟时他看见烟的包装箱都是电器、运动鞋等的纸箱,而不是烟的包装箱,这时他就知道是假烟了。吴名卫是他堂姐陈玉容的丈夫,几人经常在一起,吴名卫有两个车,一个车的车牌是川M11199,另一个车车牌是渝B43440,这两个车都是吴名卫和刘祖强合伙买的。川M11199的车主是刘祖强,渝B43440是挂靠在重庆胜勇汽车运输公司名下。川M11199的驾驶员是刘祖强和江洋,渝B43440的驾驶员是查兵和唐智。2008年6月,他与刘祖强合伙买了川J07582货车跑运输,刘祖强告诉他用这个车到广州去拉假烟回来,不过下家要求交100 000元保证金,还说钱刘已经交了,叫他暂时不交,以后再说。后来在8月份刘祖强与吴名卫的川M11199、渝B43440因运假烟被烟草部门查扣,刘祖强就对他说车扣了没有钱,要取车要交罚金,叫他出运假烟的保证金,还说川J07582是二人合伙买的,一个车要出50 000元保证金,让他出25 000万元,最后,在8月10日拉假烟的运费大概有15 000万元刘祖强没有给他,他另外又交了大概10 000元现金给刘祖强凑齐了25 000元保证金。他知道吴名卫也交了这个保证金,但具体交了多少要问吴。江洋除帮他运输过假烟外还帮刘祖强、吴名卫运过假烟,因为他第一次和江洋去运假烟时是江洋带的路。辨认了公安人员提供的辨认照片(一),指出编号为10号照片上的人是老唐、编号为5号照片上的人为小唐,小唐是老唐的儿子。辨认了公安人员出示的资阳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确认公安局扣押的假盖红梅烟、盖小熊猫烟等14个品种共26 440条,价值共计为1 519 900元,对该价格无异议,对四川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该批卷烟检验结论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无异议,因为他们知道运输的本来就是假烟。是刘祖强叫他去运输假烟的,蒋志国、詹勇知道是运输假烟,是他告诉蒋志国、詹勇的,开始二人不知道,看他们搞得很神秘,就问运的是什么东西,他就说运输的假烟。后来二人也帮着上、下假烟。记得刘祖强给了他50 000多元运费,但没有除去油费等费用。另外他给了刘祖强25 000元保证金,实际上没有挣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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