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川刑终字第244号(2)
原判以经过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证明上述事实:
1.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实2007年10月13日,凉山州公安局禁毒局根据掌握的线索,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收费站设卡查缉毒品时,于次日4时20分在车牌号为云FO315、FO502、FO251的出租车上挡获吉吉么此喝、马么也牛、黑么扎牛、叶布么日各、热可么尔作、特觉么力扎、阿库么友扎、阿根么拉则、且沙么扯子、什扎么色作、麻卡么土牛等十一名哺乳、怀孕期的嫌疑人。随后将十一名嫌疑人带回凉山州公安局中心戒毒所进行24小时监控排毒。通过10月14-18日5天24小时监控排毒:吉吉么此喝(吉几么此火)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43砣,净重236克;马么也牛(马么友牛)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37砣,净重273克;黑么扎牛(俄地么歪什)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47砣,净重360克;叶布么日各(叶布莫子各)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32砣,净重200克;热可么尔作(热可莫尔作)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37砣,净重235克;特觉么力扎(乃古么赤外)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42砣,净重271克;阿库么友扎(阿苦莫友扎)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50砣,净重230克;阿根么拉则(阿欧木拉则)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34砣,净重255克;且沙么扯子(且沙么此子)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47砣,净重284克;什扎么色作(什扎莫俄扎)排出条状白色可疑毒品41砣,净重260克。
2.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称量记录,证实吉吉么此喝(吉几么此火)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36克、马么也牛(马么友牛)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73克、黑么扎牛(俄地么歪什)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360克、叶布么日各(叶布莫子各)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00克、热可么尔作(热可莫尔作)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35克、特觉么力扎(乃古么赤外)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71克、阿库么友扎(阿苦莫友扎)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30克、阿根么拉则(阿欧木拉则)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55克、且沙么扯子(且沙么此子)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84克、什扎么色作(什扎莫俄扎)排出的可疑毒品净重260克,公安机关予以扣押。
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实从吉几么此火、马么友牛、俄地么歪什、叶布莫子各、热可莫尔作、乃古么赤外、阿苦莫友扎、阿欧木拉则、且沙么此子、什扎莫俄扎体内排出的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其中吉几么此火的海洛因含量为35.10%、马么友牛的海洛因含量为36.70%、俄地么歪什的海洛因含量为41.31%、叶布莫子各的海洛因含量为65.20%、热可莫尔作的海洛因含量为48.92%、乃古么赤外的海洛因含量为32.42%、阿苦莫友扎的海洛因含量为56.57%、阿欧木拉则的海洛因含量为37.27%、且沙么此子的海洛因含量为41.11%、什扎莫俄扎的海洛因含量为55.45%。
4.刑事科学技术照片,证实对毒品、毒品称量等情况进行拍照,经被告人吉几么此火、马么友牛、俄地么歪什、叶布莫子各、热可莫尔作、乃古么赤外、阿苦莫友扎、阿欧木拉则、且沙么此子、什扎莫俄扎当庭辨认无异议。
5.证人张绍波、唐绍林、任德祥的证言,证实2007年10月13日晚,分别驾驶出租车在云南省玉溪市以每辆出租车1 500元的租车费搭乘十一名彝族妇女前往四川省攀枝花市。次日4时许,在到达攀枝花市仁和区收费站时,公安人员将乘车的十一名彝族妇女挡获,后得知该11名彝族妇女涉嫌运输毒品。
6.布拖县公安局户籍证明、户籍同一说明,证实被告人麻卡么此作、吉几么此火、马么友牛、俄地么歪什、叶布莫子各、热可莫尔作、乃古么赤外、阿苦莫友扎、阿欧木拉则、且沙么此子、什扎莫俄扎的基本情况,并证实本案中涉及的麻卡么土牛、麻卡么史扎与户籍证明中的麻卡么此作系同一人;吉吉么此喝、吉吉么此火、吉吉么此合与户籍证明中的吉几么此火系同一人;马么也牛与户籍证明中的马么友牛系同一人;黑么扎牛、俄底莫外史、俄底么歪什与户籍证明中的俄地么歪什系同一人;叶布么子各、叶布莫日各、叶布日各与户籍证明中的叶布莫子各系同一人;阿根么拉则与户籍证明中的阿欧木拉则系同一人;热可么尔作与户籍证明中的热可莫尔作系同一人;特觉么力扎、乃古么此歪与户籍证明中的乃古么赤外系同一人;阿库么友扎、阿库莫友扎、阿苦么有扎与户籍证明中的阿苦莫友扎系同一人;且沙么扯子与户籍证明中的且沙么此子系同一人;什扎么色作与户籍证明中的什扎莫俄扎系同一人。经布拖县公安局户政科电脑同读音查询,在布拖县辖区内无“史杂拉吾”此人。
7.布拖县人民医院的出院证明,证实吉吉么此合(吉几么此火)、马么友牛、黑么扎牛(俄地么歪什)、叶布么子各(叶布莫子各)、阿苦么有扎(阿苦莫友扎)、麻卡么史扎(麻卡么此作)分别于2007年11月6-9日、11月2-6日、10月26-30日、10月23-25日、11月3-6日、11月6-9日在该院作了引产手术。
8.被告人麻卡么此作、吉几么此火、马么友牛、叶布莫子各、且沙么此子、什扎莫俄扎供述,2007年9月底至10月初,在西昌市受一名自称“史杂拉吾”的彝族男子邀约帮其从云南省运输毒品回西昌,事成后“史杂拉吾” 支付4 000余元的好处。在云南省孟连县城外一树林中吞服了海洛因,麻卡么此作因身体不适未吞服。到玉溪市后,大家筹款给麻卡么此作租车,在分乘三辆出租车到攀枝花市一收费站时被公安人员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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