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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因与XXX公司破产清算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
一审案件受理费1125元、诉讼保全费7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25元,共计3020元,均由XXX破产清算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宋锡婷
审 判 员 赵国栋
代理审判员 马胜泉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杨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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