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源、林展、郭金辉、张杰、杨建林、蔡彬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3)
6、毒品实物上缴收据,证实林展、林源被查获并上缴的“摇头丸”100.6克、“K粉”7.5克;张杰被查获并上缴的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24克、甲基苯丙胺1.9克;郭金辉、杨建林被查获并上缴的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178.7克、冰毒2.8克、咖啡因16克。
7、尿液检验报告:证实郭金辉、张杰、蔡彬、杨建林经检测冰毒呈阳性。
8、抓获经过,证实郭金辉被抓获后带公安人员到福清市龙山街道东皋路15号将林展抓获。
9、户籍证明、前科证明,证实上述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同时证实林源2001年8月1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于2003年12月22日刑满释放。杨建林2002年5月14日因犯抢劫罪被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1月15日刑满释放;2003年9月25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6年9月19日刑满释放。
10、上诉人林源的供述,在福清市融城镇东皋路15号他住处的房间内查获300多颗“摇头丸”、一包“K粉”等物品是其朋友李水星2007年12月左右回广东的时候寄放在他家里的,当时这些东西装在盒子里放在桌子底下。郭金辉是他哥哥林展的朋友,在他家中有见过几次面。
11、上诉人杨建林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他在郭金辉指使下帮郭金辉卖了三次毒品,第一次是郭金辉叫他拿一包“K粉”拿到福清胜景皇朝KTV给一个客人,后那人嫌“K粉”不好没要,他把“K粉”还给郭金辉。第二次是郭金辉叫他把30颗“麻古”送到福清君豪酒店一个房间,卖给一个男青年,收了300元人民币交给郭金辉。第三次是在6月3日左右,郭金辉给他20颗“麻古”,叫他送到西门时尚酒店楼下交给一个男青年,收了人民币200元交给郭金辉。2009年6月3日晚上,张杰在龙旺名城单身公寓1220房间叫郭金辉帮忙购买10克冰毒,郭金辉就打电话联系贩卖冰毒的“佳佳”,后郭金辉叫他带张杰的3500元人民币拿到楼下去取货,他下楼向“佳佳”买了一包冰毒上楼把冰毒交给郭金辉,郭金辉把冰毒交给张杰。张杰拿出一小包冰毒给郭金辉当作酬谢。当晚,张杰还以人民币3600元向郭金辉购买了300颗“麻古”,但当时没有给钱。其对郭金辉、张杰、杨建林、蔡彬进行了照片辨认。
12、上诉人张杰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09年6月3日晚上20时许,他和表弟蔡彬到郭金辉承租的龙旺名城单身公寓1220房间找郭金辉购买10克冰毒,郭金辉用电话联系后说每克350元人民币,他就拿出3500元人民币给郭金辉,郭金辉把3500元人民币给杨建林,叫杨建林下楼拿冰毒,后杨建林拿了一包冰毒回到房间,他们当时就开始吸冰毒,并拿了一克左右的冰毒给郭金辉作为购买冰毒的酬劳。他还以人民币3600元的价格向郭金辉买了300颗“麻古”,当时没有给钱。2009年6月4日早上,蔡彬打电话介绍其朋友“萧”到他这里购买冰毒,他在龙旺名城楼下把两克冰毒卖给
“萧”,收了对方人民币800元。6月4日晚,他、郭金辉及蔡彬在1220房内吸食冰毒。他有拿四包冰毒给郭金辉,作为还郭金辉卖给他“麻古”的一部分费用。其对郭金辉、杨建林、蔡彬进行了照片辨认。
13、原审被告人林展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毒品是他弟弟林源的,郭金辉在林源住处向林源购买过三次毒品,都是经他的手。第一次是2009年5月初的一天,郭金辉打电话给林源,要购买50颗的“麻古”,林源电话交待他去房间抽屉内取一包50颗的“麻古”交给郭金辉,并向郭金辉收取了400元人民币。过了五六天,郭金辉直接打电话给他要100颗“麻古”,于是他打电话给林源,林源说其房间有足够的货,于是他就取货给郭金辉,收取了人民币800元。第三次是2009年5月27日前后,郭金辉要购买2300颗“麻古”,当时他和林源正在算贩卖毒品的帐,林源叫他去房间抽屉内拿出2300颗“麻古”,1000颗装的一包,800颗装的一包,500颗装的一包,林源让郭金辉赊账取走毒品“麻古”,卖多少钱就汇多少钱到林源帐户上。之后林源有多次打电话向郭金辉讨要第三次购买毒品“麻古”的欠款,但郭金辉一直没还。公安机关在林源家查获的毒品等物都是林源的。郭金辉是他介绍给林源认识的。贩卖毒品“麻古”的获利,林源拿去大部分,剩下的给他日常花销。其对林源、郭金辉进行了照片辨认。
14、原审被告人郭金辉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毒品“麻古”是他向林展购买来的,每颗以人民币8元购来,以12元卖出去。他在林展家买过三次,第一次50颗“麻古”,第二次100颗,第三次是2009年5月下旬的一天,买了2300颗,当时林展和他弟弟林源在算贩卖毒品的帐,林展拿给他三袋共2300颗的“麻古”叫他拿去卖,这次他没有拿钱给林展。林源有打过几次电话催他还买毒品的欠款,后来林展也打电话和发短信,叫他先汇2000元给林源。2009年6月3日,张杰和蔡彬到他暂住的福清龙旺名城单身公寓1220房间,张杰说拿300颗“麻古”去试着卖,他就用一个袋子装了300颗“麻古”给张杰。当晚张杰又问有没有地方帮买10克冰毒,他就给“佳佳”联系购买冰毒的事,“佳佳”把冰毒送到楼下,张杰给了他人民币3500元,他将该钱交给杨建林去拿冰毒。过了一会,杨建林拿着冰毒回来直接交给张杰,张杰当场打开袋子拿了一点出来,他和张杰、蔡彬就开始吸食冰毒,张杰走的时候还给了他大约一克的冰毒作为购买冰毒的酬劳。第二天晚上,在他租住的龙旺名城单身公寓1220房间,他和张杰、蔡彬、杨建林一起吸食冰毒时,张杰将四小包的冰毒给他,说是拿来换昨天晚上从他这拿走的300颗“麻古”,再接着公安人员就来了。他还有参与三起贩卖毒品,2009年5月底的一天叫杨建林送100元的“K粉”给吸毒人员,但没有交易成功;2009年6月1日和6月3日叫杨建林分别送“麻古”30颗、20颗给吸毒人员,共收回价款500元。他所贩卖的“麻古”都是从林展处买的。他被抓获后带公安人员到林展家抓获林展。其对林源、林展、张杰、杨建林、蔡彬进行了照片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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