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涛、叶斌犯贩卖毒品罪(2)
2、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实,抓获上诉人金涛、叶斌时,从叶斌身上查获贴有邮件详情单的纸箱一个,从箱内查获“麻古”1157粒,其中红色的重105.8克,绿色的重1.1克;并扣押叶斌的诺基亚1100型手机1部(15880277779)。从金涛身上扣押金涛的天语手机1部(15880246155)。
3、现场及毒品照片、毒品实物上缴收据证实,缴获毒品的现场和概况,以及查获的毒品已经上缴有关部门。
4、厦门市公安局(厦)公(刑)鉴(理化)字[2009]249、390、252号毒品检验结论证实:(1)抓获上诉人金涛、叶斌时,从叶斌收取的快递邮件内查获的毒品中,可疑红色药片净重105.8克、可疑绿色药片1.1克,经检验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抓获上诉人金涛时,从其身上查获的白色晶体1包净重0.1克,经检验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5、向厦门市邮政速递公司调取的邮件详情单证实:(1)2009年4月21日,编号为EX453757668CN的邮件从云南勐海县寄往厦门,寄件人为“金涛”,联系电话15880246155,收件人为“全慧芳”,联系电话15880246155,邮件送达时的签收人为“金涛(朋友代)”;(2)2009年5月23日,编号为EX453473140CN的邮件从云南景洪寄往厦门,寄件人为“陈涛”,联系电话15894328988,收件人为全小姐,联系电话15880277779,邮件送达时签收人为“叶斌”。
6、金涛联系购买毒品时使用的电脑的照片,以及金涛“QQ”(664154361,网名“脾气不好”)登录的照片,登录页面中显示的金涛所称的“冒烟”的“QQ”号(网名为“我是谁”,932344077)的照片。
7、15880246155电话的通话清单证实,上诉人金涛在2009年4月21日至23日,与王××电话、短信联系六次。
8、金涛建设银行账户(6227001935510186439)记录单证实,2009年4月30日,有二笔共计5000元存入该账户。
9、户名为“聪明”的农业银行帐户(6228483330429333618)历史明细查询单证实,2009年5月21日有5000元、7600元二笔现金存入该账户,2009年5月22日有一笔3400元现金存入该帐户。
10、侦控资料、情况说明证实,上诉人金涛曾多次贩卖“麻古”给王××、“蒙蒙”、“奇奇”等人,数量每次5-10粒不等,叶斌负责送货;2009年5月22日前后上诉人金涛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冒烟”,购买6包“麻古”。
11、户籍资料证实,上诉人金涛、叶斌的身份情况。
12、上诉人金涛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09年4月份其在云南时,王××打电话叫其帮忙买“麻古”,并汇5000元给其。2000元是还其欠款,3000元要其买“麻古”,其垫了500元共用3500元向“冒烟”购买246粒“麻古”。4月21日,其将“麻古”夹藏在茶叶中在勐海县邮政局用邮政EMS邮寄回厦门。详情单上的寄件人是其名字,收件人填的是“全慧芳”,联系电话是其本人电话15880246155,收件人姓名、地址是假的。5月20日,叶斌对其说上次买的“麻古”不错,要和其一起买一些。“冒烟”的网名是“我是谁”,其通过“QQ”联系“冒烟”,取得“冒烟”的账号和电话,并将“冒烟”的银行账号告诉叶斌。其通过网络及手机短信与“冒烟”联系购买毒品“麻古”,商谈价格、邮寄地址等内容。“冒烟”告诉其如果数量多就按以前的价格,即每粒14元,每包2800元。过了两天,叶斌告诉其他自己汇了4000元给“冒烟”。后来“老孙”说也要买,其叫叶斌到“老孙”那里拿3000元汇过去。最后叶斌借给其4000元,帮其汇款3400元给“冒烟”,给其现金600元。被抓获时,身上被查获的毒品是其给叶斌400元,让叶斌买回来的。其还供述,曾贩卖毒品“麻古”给王××、“蒙蒙”、“奇奇”等人。其经辨认确认编号为EX453757668CN的特快邮件详情单是其邮寄246粒“麻古”时填写的,并经一组照片辨认确认叶斌、王××。
13、上诉人叶斌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其通过王××认识金涛,知道金涛有卖“麻古”。与金涛熟悉以后,金涛到其暂住处居住。金涛抽“麻古”时,会给其抽一点。其帮金涛送过5次“麻古”。2009年5月15日左右,其帮金涛送10粒“麻古”到王××住处,每粒80元。5月18日左右的晚上,金涛又叫其送10粒“麻古”给王××,王××只要了5粒,退回5粒,说其中1粒是假的。5月19日晚上,王××打电话说他一个朋友要5粒“麻古”,其对金涛说后,金涛给其5粒,其送到金尚路11路公交车终点站附近给王××的朋友,每粒100元,回来后交给金涛400元。5月20日左右,金涛叫其送10粒“麻古”给“奇奇”,其送到嘉华大厦28楼,每粒80元。5月20日下午,金涛叫其送10粒“麻古”给“蒙蒙”,地点也是嘉华大厦“奇奇”的住处,每粒80元。金涛叫其送“麻古”,每粒是80元,超过80元的钱归其,送给王××的朋友那5粒其赚了100元,其他几次都是他们直接打电话和金涛谈好价格,其没赚到钱。5月21日左右其对金涛说没钱花了,金涛给其190元。其和金涛都吸食“麻古”,每天金涛吸的时候,其也跟着吸一点。5月21日左右,金涛对其说没有“麻古”了,要去进货,并拿了5000元给其,让其存进一个叫“聪明”的账户。当天下午,其到庐山酒店附近的农行ATM将钱存进“聪明”的账户。回来后,金涛向其借了4000元,又拿出1000元,并让其到富山附近的外文图书馆找“老孙”拿3000元。找“老孙”拿到钱后,其打电话给金涛,金涛让其再存入“聪明”的账户。其又到该农行ATM将8000元钱存入“聪明”的账户,但有4张100元的没有存进去,只存了7600元,不记得未存进去的400元是否拿给金涛。第二天凌晨,金涛拿给其3400元,让其再存入“聪明”的账户,其又到农行ATM将钱存入“聪明”的账户。金涛对其说到时可以按40-50元1粒的价格算“麻古”给其。其想还钱或拿“麻古”都行,但没有说定。转账之后的一二天,金涛叫其把其15880277779电话转自动短信。27日上午,其接到一个来电短信,回电后对方说是邮政局的,金涛就接过去讲,之后说“麻古”到了,并给其一张姓“全”的身份证,叫其拿身份证去取货。二人开车去拿货,其拿货后,刚上金涛的车,就被抓了。这些“麻古”买来之后,也是准备再卖出去。5月27凌晨2至3时,金涛叫其找“老孙”拿毒品,用透明塑料袋包着,当时没给钱,拿回来是金涛自己吸的,两人都有吸,金涛把剩下的一点收起来了。其经一组照片辨认确认金涛、王××。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