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文、郑伟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告人程菲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林宝忠、林承犯贩卖毒品罪(5)
(二)上诉人林承贩卖毒品
2009年9月间,上诉人林承从他人处购买“麻古”,以每粒2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郑×(另案处理),共计40粒“麻古”。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郑×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他记得从林承处买过三次“麻古”,总共买过40粒左右,每粒20元。记得好像是2009年9月上旬的一天,他和林承在福州帝豪大厦的某个房间内打牌,向其买了10粒左右的“麻古”,大约花了200元。隔了几天,在帝豪大厦向其买了10粒左右的“麻古”,约200元钱。约过一个礼拜,又在帝豪大厦向其买了10粒左右的“麻古”,其余还有在哪里交易记不清了。经照片辨认,确认林承卖给其“麻古”。
2、上诉人林承的供述和辨认笔录,他向黄丹文、“鸭子”、“罗源弟”、“老二”购买过“麻古”,购买的毒品他自己吸食外,还有一部分卖给他,他卖了两三次毒品给郑×,记得卖给其总共不少于40粒“麻古”,每粒20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记得好像是2009年9月,具体时间记不清了。经照片辨认,确认郑×外号“阿义”。
(三)原审被告人林宝忠贩卖毒品
1、2009年3月,原审被告人林宝忠在鼓楼区王庄南湖交易市场,以250元的价格,将0.5克的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邵×(另案处理)。
2、2009年9月左右,原审被告人林宝忠在冠亚广场附近,将0.5克的冰毒以25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邵×。
3、2009年9月底,原审被告人林宝忠分别在晋都戴斯酒店附近和海联酒店附近,以每克400元的价格,先后两次将共计2克的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陈×(另案处理)。
4、2009年9月30日,原审被告人林宝忠与邵×约定在帝豪酒店附近进行毒品交易。下午,当林宝忠和邵×到达交易地点准备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从林宝忠身上查获冰毒11克(含袋)、“麻古”7.83克(含袋)、“K粉”0.8克(含袋)。经鉴定,查获的冰毒、“麻古”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邵×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实2009年9月30日下午5点钟左右,他打电话给林宝忠说要买点冰毒,然后他就在新华都门前的公交站等,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没等到,接着就被警察抓了。他还向林宝忠买过二次冰毒。第一次是2009年3月底的一天,在晋安区王庄的南湖市场,以250元的人民币向林宝忠买了0.5克的冰毒;第二次是2009年8月底的一天,在鼓楼区的冠亚广场以250元人民币向林宝忠买了0.5克的冰毒。经照片辨认,确认林宝忠卖给其毒品。
2、证人陈×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证实他向林宝忠买过两次冰毒。记得是2009年国庆前三四天的一个晚上8点多,在晋都戴斯酒店旁边,他向林宝忠买了2克冰毒,花了800元。第二天晚上7点多,在海联大厦旁边,又向林宝忠买了2克冰毒,花了800元。经照片辨认,确认林宝忠卖给其毒品。
3、扣押清单、毒品照片,证实抓获林宝忠时查获的毒品的情况。
4、福州市公安局理化检验报告,证实从林宝忠处查扣的毒品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
5、福州市公安局理化检验报告,证实从林宝忠的尿液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6、原审被告人林宝忠的供述和辨认笔录,他认识陈×,卖过两次毒品给其。第一次和陈×交易是在国庆前两三天晚上的8点多,在福州晋都戴斯酒店旁卖了一克给其,收了400元;第二天晚上也差不多8点多的时候,在海联酒店路旁卖了1克,收了400元。2009年10月28日下午5点多的时候,邵×叫他卖半克冰给其,他就叫其到帝豪酒店1004房间来拿。过了十分钟左右,其又打电话给他说在新华都公共汽车站那里了,他就准备下楼跟其交易,刚开门就被警方抓住了,并收缴了他放在挎包里的冰毒和“麻古”。他之前还和邵×交易过两次冰毒。一次是2009年3月份,一次是2009年9月15号左右,都是其主动联系他的,第一次是约在福州王庄南湖市场交易的,第二次是在福州冠亚广场美食街交易的。每次他都卖给其半克250元。经照片辨认,确认邵×和陈×向其购买冰毒。
公安机关出示从林宝忠携带背包扣押物品的照片(一),林宝忠经辨认,确认编号1、2、3里的物品是他用铁观音茶叶袋装好准备拿去卖给邵×的冰毒,那用带封口的白色小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是冰毒,编号1的冰毒0.9克,编号2和编号3的冰毒都是0.8克,编号4的盒子里装的是“麻古”粉末。编号5、6的瓶子里装的是“麻古”和桂花、茶叶。编号7、8、9、10的红色与黄色药片是“麻古”,编号7的“麻古”有2克,编号8的“麻古”1克,编号9的“麻古”有3.4克,编号10的“麻古”有1克。编号12、13、14、15、17的物品民警当他面扣押时仔细看过,里面装的都是冰毒,编号12的冰毒0.3克,编号13、14号的冰毒都是0.2克,编号15的冰毒0.1克,编号17的冰毒1克,编号16的物品是红色“麻古”粉末,重0.8克。上述物品有集中包装,都放在一个绿色铁笔盒里,集中存放。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