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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吴建华、吴世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闽刑终字第212号
原公诉机关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建华,男,1974年9月4日出生于建瓯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建瓯市东峰镇东峰村南桥135号。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09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任国民,福建德和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吴世炳,男,1972年7月5日出生于建瓯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建瓯市东峰镇直街48号。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09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建华、吴世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于2010年3月4日作出(2009)厦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吴建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审阅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9年2月27日,被告人吴建华接赵某某(另案处理)购买海洛因的电话后,携带二包海洛因样品与被告人吴世炳从福州到厦门交给赵某某。赵某某试完样品后,通过电话与被告人吴建华联系,确定与叶某共同购买200克海洛因。随后,吴建华让吴世炳携带200克海洛因到厦门,并让刘某某前往协助吴世炳。在厦门湖滨中路“名典咖啡厅”蓝山包厢,吴世炳验完毒资后,打电话让刘某某将海洛因送到该包厢与赵某某血松、叶某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198.8克。而后,公安人员在福州市“老掌柜”茶庄抓获被告人吴建华。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立案决定书、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和照片、提取笔录、毒品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通知书、毒品实物上缴收据、道路汽车客票、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租赁协议、入住清单、毒品称重、包装、通讯工具、毒资和现场照片、检验通知书、情况说明、话费详单等,被告人吴建华、吴世炳均供认在案。
原判认为,被告人吴建华、吴世炳从福州携带198.8克海洛因到厦门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建华、吴世炳均起重要作用,吴建华作用相对较大。被告人吴建华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尚未经查证属实,不能认定具有立功情节。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吴建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吴世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三、随案移送的作案通讯工具NOKIA手机二部、三星SGH-X208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上诉人吴建华上诉理由:归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且被检举人已被抓获,原判未认定立功情节错误。不是毒品所有人,只是为了1000元的好处费而居间介绍。贩卖毒品的数量不是上诉人确定的,原判未考虑该情节。本案系特情引诱,属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原判量刑太重。
辩护人意见:吴建华具有重大立功情节依法应减轻处罚,涉案海洛因含量应进行鉴定,吴建华系被特情犯意诱导和数量诱导后才向他人贩卖海洛因,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涉案毒品不可能流入社会。
经审理查明,2009年2月27日,上诉人吴建华接赵某某(另案处理)要购买海洛因的电话后,携带二包海洛因样品(价格分别为每克人民币170元和260元)与原审被告人吴世炳一同从福州坐大巴到厦门把样品交给赵某某后返回。赵某某试完样品,通过电话与上诉人吴建华联系并确定与叶某(另案处理)一起以每克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向吴建华购买200克海洛因。同年3月1日,上诉人吴建华让原审被告人吴世炳携带二块海洛因(每块100克)从福州坐大巴到厦门。同年3月4日,上诉人吴建华让刘某某到厦门协助原审被告人吴世炳。次日,上诉人吴建华与赵某某商定当天下午交易海洛因后,打电话给原审被告人吴世炳让其直接与赵某某联系。当天下午2时许,原审被告人吴世炳按事先约定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名典咖啡厅”蓝山包厢,验完毒资后,打电话让刘某某将上述二块海洛因送到了该茶馆,原审被告人吴世炳在与赵某某、叶某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二块净重198.8克。2009年3月12日,公安人员在福州市五四北路368号万花园明居二期“老掌柜”茶庄抓获上诉人吴建华。
上述事实,有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刘某某证言,证实2009年3月4日,他老乡“大哥”打电话要他次日早上到厦门找吴世炳(“小胖”),事情做好了会给他二三百元。次日上午,他乘车到厦门后找到吴世炳。3月5日中午,吴世炳接了好几个电话后,吴世炳把一包东西放在他身上叫他跟着,接到吴世炳的电话后再送东西进去。约十分钟,有一名男子来找吴世炳并一起进“名典咖啡厅”,他就在外面等候。几分钟后,吴世炳打电话叫他到咖啡厅第一间包厢来。他进包厢后,吴世炳叫他把东西拿出来,他就把那包东西放在桌子上,另一名男子就拿出三叠人民币放在桌子上,吴世炳正在数钱时,警察冲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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