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中法刑一初字第5号 (2)
4、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出具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证实了立案情况。
5、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民警郑博、张发庚出具的《抓获经过》、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出具的《关于黄某成等贩卖毒品案的破案报告》、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出具的《黄某成等贩卖毒品的事情经过》,证实了本案破案情况及三被告人被抓获情况。根据被告人王某举报,公安民警于2010年3月23日抓获贩卖毒品嫌疑人崔某和廖某某。
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159××××0325、159××××8526、159××××2258、159××××6692、134××××5731、18××××25008号码开户及通信情况。
7、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出具的《查扣物品、文件清单》五份,证实本案查扣物品情况。
8、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一份,证实该所民警根据被告人王某举报,联合宝安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在宝安区沙井街道××酒店×房伏击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男子崔某、廖某某,当场从崔某手中扣押疑似冰毒两包(分别重98.30克、63.92克)。2010年3月23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崔某、廖某某刑事拘留。
9、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出具的崔某、廖某某《拘留证》各一份,证实了崔某、廖某某在2010年3月23日被刑事拘留。
10、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出具的被告人黄某成、王某、孔某某的《毒品尿检报告单》和《检测结论告知书》,证实了三被告人毒品尿检情况。
11、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出具的《提取笔录》一份,证实该所民警抓获被告人黄某成时,在黄某成身上发现黑色外皮的电子秤一台,该所民警即现场予以提取扣押。
12、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出具的《毒品现场称量笔录》,证实该所民警抓获孔某某,并在孔某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发现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疑似冰毒白色晶体三包。经现场称量,分别是:第一包重143.36克;第二包重122.51克;第三包重157.81克。该所民警即现场予以扣押。
13、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一份,证实公安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因条件有限未进行录像。
14、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出具的深公宝诉字(2010)第01655号《起诉意见书》,证实将崔某、廖某某贩卖毒品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二)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
1、证人张某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他是前两天听朋友说一个叫王某的老乡帮别人卖冰毒,量比较大,所以他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抓毒贩。2010年3月22日18时许,他打电话给王某(手机号159××××0325),说要买500克冰毒。王某说没有那么多,并问他400克行不行。他佯装答应了,并谈妥价格是一克260元。他就带钱在沙井的××酒店开了×号房间,打电话让王某过来。王某随后一个人到了房间,看他带来的钱后就离开了。又过了约1小时,王某就带了其老板"阿某"来房间。"阿某"看他带的钱后,就打电话让人把货拿上来。过了几分钟后,有一男一女来到×号房间。这时,他带到酒店预先埋伏的民警将王某、"阿某"和那一男一女抓了,并在一男一女进房间时带的一个女式手提包里面发现了3包冰毒。其辨认出"阿某"是黄某成,孔某某是带毒品的女子;其辨认出王某。
2、证人叶某某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0年3月22日18时许,王某打电话让其去松岗好朋友商务会所那里接他,然后送王某去新桥××酒店。到了19时许,王某又打电话让他去××酒店接其去×××酒店。送到以后,王某下车让他在原地等候。过了40分钟,王某回来了,还有两男一女一起上了车。他拉这些人去了××酒店。王某和其中一个男的先下的车,车上还有一男一女在等。过了一会,那二人才下车。因为之前已付过钱,所以王某等人下车后,他就把车停好等候。后来警察就来找他了。王某以前坐过几次他的车,留了他的电话。王某等人在车上说什么他没太在意。留在车上的一男一女有没有接过电话他也没注意。坐他车的那个女的背了一个背包。其辨认出王某,其辨认出黄某成、尹某某和孔某某是和王某一起搭车的人。
3、证人尹某某证言及辨认笔录,尹某某是被告人孔某某的义弟。其证实孔某某是他两年前在理发店上班认识的,后来结拜为姐弟。他不清楚孔某某是做什么的,黄某成是这次来深圳孔某某介绍认识的,他也不知道黄某成是做什么的。2010年3月21日晚上,他在孔某某家里玩,因为没钱,孔某某打电话给男朋友"阿某"要钱。"阿某"以借钱为条件要孔某某帮忙送货,说送完之后再给钱。3月22日19时许,他和孔某某、"阿某"三人在出租屋内,"阿某"刚接完一个电话没多久,就来了一名陌生的男子。进来后,该男子就和"阿某"、孔某某聊天,他也没注意听,好像是说有人在等他们,一会说在××酒店见面,一会说在×××酒店见面。过了一会,孔某某、"阿某"、那名陌生男子三人要出去,要他一人在家。他不同意就跟着他们一起去了。当时孔某某带了一个包出去。他们四人在外面叫了辆蓝牌车,来到了新桥××酒店外面。"阿某"和那名陌生男子先上楼了。过了六七分钟,"阿某"打电话叫他和孔某某到7楼的一个房间。进入房间后,他发现除了"阿某"和那名陌生男子外,还有一名陌生男子,房间的桌子上放有一大叠现金。这时"阿某"要孔某某拿出东西,孔某某就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袋子,刚一拿出他们就被抓了。其辨认出"阿某"是黄某成,王某是和他到××酒店的陌生男子,其辨认出孔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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