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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和平故意杀人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1)皖刑终字第00066号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何和平,男。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992年5月10日被决定刑事拘留,2010年2月27日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人员抓获,同年3月1日被移送至安徽省怀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同年3月3日被怀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怀宁县看守所。
  辩护人徐光明,安徽明启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何和平犯故意杀人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世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0年11月23日作出(2010)宜刑初字第003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何和平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祝存红依法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何和平及其辩护人徐光明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何和平与被害人汪云凤家因邻里矛盾而结怨。1992年5月8日晚,何和平与同村郑小四、谢中伟外出捕青蛙,于次日凌晨1时许独自回到家边,因一直记恨被害人夫妇,又知道被害人丈夫何世春不在家,遂产生杀害被害人汪云凤的念头,于是将捕青蛙时穿的外套、胶鞋脱下连同装青蛙的鱼篓等,放在自家屋外拐角处,嘴含平时随身携带的一把杀羊剔毛刀,赤脚翻上被害人家院墙,并借助墙边一竹篙翻到二楼。当何从二楼下到一楼被害人卧室时,碰响了楼梯过道一只铁桶。被害人开门见到何和平后大声尖叫。被告人何和平一手捂住被害人嘴,一手持平时随身携带的杀羊剔毛刀朝被害人胸腹部连捅数刀致被害人倒地后逃离现场,并连夜潜逃。被害人儿子何玉球听到尖叫声赶至其母房间时,发现其母倒在血泊之中。安庆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被害人汪云凤系被他人持单刃锐器刺破胸腔、心脏大失血死亡。2010年2月27日,重庆市公安机关在重庆开县将被告人何和平抓获归案。
  原判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何和平供述、证人何玉球等人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物证鉴定结论及相关书证等。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和平因与被害人汪云凤家素有矛盾,为泄私愤,持刀捅向被害人要害部位,致其全身刺、切创口达十多处,终因大失血死亡,被告人何和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虽系邻里纠纷引起的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告人何和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但其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犯罪后畏罪潜逃达十八年,社会影响恶劣,附带民事诉讼中又未予积极赔偿,故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认定被告人何和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何和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世春经济损失108267.5元。
  原审被告人何和平上诉提出:导致本案发生的原因是其一家长期遭受被害人一家的欺凌,被害人及其家庭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其归案后如实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原判量刑畸重。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其上诉理由基本一致。
  二审出庭检察员的意见是: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害人汪云凤对本案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被害人其他家庭成员存在过错,上诉人及其辩护人认为被害人一家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但上诉人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没有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也没有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任何赔偿协议,故尚不足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何和平年幼时,其父母与被害人汪云凤家曾因琐事产生矛盾,何和平因此心生怨恨,产生报复被害人的心理。1992年5月8日晚,何和平与同村村民郑小四、谢中伟外出捕青蛙。次日凌晨1时许,何独自回家,因一直记恨被害人夫妇,且知道当天被害人丈夫何世春不在家,遂产生杀害汪云凤的念头。何于是将捕青蛙时穿的外套、胶鞋脱下连同装青蛙的鱼篓等,放在自家屋外拐角处,嘴含平时随身携带的一把杀羊剔毛刀,赤脚翻上汪云凤家院墙,并借助墙边一竹篙翻到汪家二楼。当何从二楼下楼前往一楼汪云凤卧室时,碰响了位于楼梯过道处的一只铁桶。汪云凤被惊醒后打开房门,见到何和平后大声尖叫,何和平上前用左手捂住汪云凤嘴,右手持刀连捅汪云凤胸腹部数刀,致汪云凤倒地。作案后,何和平翻越二楼阳台至毗邻厢房屋顶逃离现场,并连夜潜逃外地。汪云凤儿子何玉球听到尖叫声赶至其母亲房间时,发现其母亲倒在血泊之中。村民闻讯赶到现场时,发现汪云凤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汪云凤系被他人持单刃锐器刺破胸腔、心脏大失血死亡。2010年2月27日,何和平在重庆市开县被开县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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