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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皖刑终字第00066号(2)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记载、反映:现场位于怀宁县海口镇引河村闸西组,中心现场系闸西组汪云凤家。外围勘查发现,汪家楼房背面东端距墙约1.5米的坝腰上有一把杀猪剔毛刀,刀上沾有血迹,距刀1米的南侧地面上一长约20厘米的脚跟滑动痕迹。在距汪家西30米的何和平家屋角处遗留有紫红色毛背心1件、黑色长裤1条、胶靴1双、照明电瓶1个、网兜1个(内有青蛙约1公斤)。经辨认这些物品系何和平所有。汪云凤卧室门前的地面上是汪云凤尸体,尸体头西脚东,仰卧,尸体上有多处伤痕,尸体左右两侧地面上有大量血迹;房间床上衣被整齐,箱子、柜子均无触动迹象。二楼阳台有一楼梯门,在门的背面右侧门边距门坎1.21米、1.23米处有二枚血手指印的指尖部分,往下又发现二处模糊的指头印痕,分析判断为左手所留并拍照提取。现场勘查时提取了遗留于何和平家屋角处的衣服四件、杀猪剔毛刀一把。
  2、作案凶器剔毛刀照片一审庭审中出示经何和平辨认无异议。
  3、提取物品记录与葛小玲辨认笔录证实,1992年5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在何和平家屋后提取的衣物、头灯经葛小玲辨认系何和平所有。(公2P52-54)
  4、尸体检验鉴定书证实:死者汪云凤全身共有十多处刺、切创口,尤其左右胸部有数处贯通创口;肋骨断离,心脏刺穿、心包刺破三处。结论为死者汪云凤系被他人持单刃利器刺破胸腔,心脏大失血死亡。
  5、证人何玉球的证言证实:1992年5月9日凌晨一时许,一声尖叫把他惊醒,他立即将电灯拉亮,到他母亲睡房的窗口,看到房间灯是亮的,他母亲躺在地上,身上到处都是血,肚子上有一个刀口子,讲不出话来,嘴里发出“和、和”的声音。他晓得情况不对,就跑出堂屋大门,看到楼房边披屋顶上有一个人影,他就讲:“下来,你家门口人跑得掉?”并立即在院子门拐找了一把锹,开院子大门,出来一看,屋顶上没人,他立即跑到楼房外北拐大力喊“有贼,杀人了”。之后,他本组何世金、何世苗、陈小四、汪方舟等人都来了,并在他家屋背后发现了一把小尖刀,上面血迹不多。他看到的那人身高1.65至1.70米左右,身穿深蓝色衣服,当时有朦朦的亮,那样人影的特征,他当时头脑里反映是本组的何和平。天亮时,他外婆在何和平家屋后发现了何和平5月8日晚穿的衣服和头灯。
  6、证人葛小玲的证言证实:1992年5月8日晚,她丈夫何和平与郑小四、谢中伟一起外出打青蛙,当时上身穿茄克衫,里穿红色开司米背心,红底方格衬衫,下身外穿黑色裤子,脚穿胶靴走的。何和平于1992年5月8日晚出去后,就没有再回家。
  7、证人何世苗的证言证实:案发当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他听到外面吵,出门看到是何世春家出了事,听何玉球讲其母亲汪云凤被杀了,且在被害人家楼房后面发现一把短刀。并证实:他当时问何玉球可认识凶手,何玉球讲像是何和平。何和平与被害人汪云凤两家有矛盾,何和平的母亲刘德云改嫁到江苏,何和平讲是何世春把刘德云赶出去的。
  8、证人何世今的证言证实:案发当天凌晨一点半左右,听到隔壁何玉球喊“不得了,杀死人了”,他出门看到是何世春家出了事,听何玉球讲其母亲汪云凤被杀了。同时看到汪云凤躺在卧室的地上,到处都是血。并证实:他在被害人家楼房后面发现一把小片刀,刀上有血,当时何玉球、何世苗都看到了,该刀是闸西组村民何和平的。何和平与被害人汪云凤家有矛盾,何和平曾扬言要报复。
  9、证人谢中伟、郑小四的证言均证实:何和平在1992年5月8日晚上与他们一起外出照青蛙,到次日凌晨1时左右回家。
  10、证人何世春的证言证实:他与何和平家吵过两次嘴,一次是1971年因救济粮的事,刘德云把他的稻推到水里,他把刘德云推到塘里;一次是1981年因田闹纠纷,他与何和平的父亲何希天打了一架。
  11、证人陈立慧的证言证实:何和平在与其共同生活期间,曾跟她讲过与被害人汪云凤家有矛盾,将汪砍死的事情。
  12、何和平的妹妹姚江梅的证言证实:何和平对她讲过与被害人汪云凤家有矛盾,将汪云凤杀死的事情。何和平逃亡的十八年时间里,他们兄妹俩逢年过节时偶尔也通通话,何和平对她讲杀害汪云凤是为了报复汪家,汪云凤一家常欺压他们一家,也叫汪云凤一家没有好日子过。
  13、何和平的女儿张阳证言证实:她听母亲葛小玲讲起过生父何和平因为与何世春家有矛盾,把何世春家人杀了,跑了。
  14、证人潘小强证言证实:1992年5月9日凌晨两点多,何世苗、何世金到他家告诉他,他岳母汪云凤被人杀了,后来他们去报警。
  15、证人何玉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证言证实:何和平家与被害人家有矛盾,他曾出面调解过几次。
  16、上诉人何和平供述证实:他杀汪云凤是为了报复、报仇,因为从他记事起,汪云凤及其丈夫何世春经常打骂他父母,他父亲是个哑巴,他一直在恐惧中,一直想报复何世春夫妇。1992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在郑小四家喝了酒,酒后他去照青蛙,照青蛙回到他家屋边已是凌晨时分,他想到何世春夫妇经常欺负他父母,就想去报复。他就在自家屋拐角处放下装青蛙的鱼篓,并脱下上衣(深灰或淡黄茄克衫一件、开司米的紫红色背心一件、紫红色衬衫一件)、黑长裤和胶靴放在他家屋后,身穿深蓝色老式翻领球衣,赤脚,嘴含他平时随身带的杀羊刀,翻上汪云凤家院墙,并在院墙上借汪家的晒衣篙子撑到汪家二楼,顺着汪家二楼走廊走到汪家一楼,在汪家楼梯边有个铁桶被碰响了。汪云凤打开卧室的灯后打开房门,发现他在堂厅,汪一叫,他上前左手捂住汪的嘴,右手拿剔羊毛的刀朝汪胸部和肚子上捅,捅了好几刀,捅了之后他就跑掉了。先是上汪家二楼,再从汪家厨房顶上跳到一楼,在汪家屋后跑掉了。逃跑时,在汪云凤家屋后差一点跌倒了,杀死汪云凤的杀羊刀可能就在那时掉在地上了。他在屋顶逃跑时看见死者的儿子何玉球站在大门外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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