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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皖民三终字第00019号
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田家庵区宝贝网吧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皖民三终字第0001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田家庵区宝贝网吧。
  上诉人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田家庵区宝贝网吧因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淮民三初字第000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上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亦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84.5元,减半收取42元,由上诉人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余听波
  代理审判员 王怀正
  代理审判员 刘 净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胡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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