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琼刑一终字第57号(3)
潘家宁分5组从每组10张不同的男性免冠照片中辨认出孙东飞就是坐尾室的男子;辨认出孙亚云、孙亚弟、李建生、陈亚弟等人抢劫时均在场。
2、王运南陈述。证明案发的前一天,我和潘家宁、施忠甫、孔书琼在内罗队钟能堂的小卖部赌钱,总共赢了7000余元。次日我们四人又在内罗队赌钱,我负责当庄。最后一把我们赢钱后,准备把桌面上的钱全部收下时,旁边的人立刻冲出来拿枪对着我们四人,说:“不许动,否则开枪打死你们。”接着,坐在我左边理平头的男子用白色塑料袋把赌桌上赢得的约1万元和做本金的2000一起装进一个肥料袋里,并用手扶拖拉机将我们拉到一个胶林,让我们蹲在地上,同时有四人拿枪在我们身边来回走,让我们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我说有话好好说,刚说完,有人就动手打过来,我就把7800元钱现金全部交出来,和施忠甫、潘家宁分别拿出的3100元和2300元现金一起放在地上,那些人就叫我们离开了,走时把手机和摩托车钥匙都还给我们。在胶林里,我们四人都被对方拳打脚踢。赌博时,我们没有作弊。对方后来得到的骰子和磁石是施中甫原来拿在手上的。但赌钱时,因为施忠甫未当庄,所以他根本未沾手作弊。除去这两次赌博赢的钱被抢外,我自己身上还有二、三千块钱被抢。
3、施忠甫的陈述。证明2009年11月22日,我和王运南、潘家宁、孔书琼到东兴农场准备收购槟榔,见到有人赌牌九,我们四人就一起参赌并由王运南负责当庄,共赢7000元(我帮庄赢3000多元,王运南当庄也赢3000多元)。次日我们四人又到内罗队赌钱,对方有个穿红衣服的人说我们作弊才赢钱,就把桌面上我们放着约1万多元全部拿到他的面前放着,对方有一个缺左小指甲的人(即孙东飞)站起来附合,在场的十几人都喊叫并威胁我们不许动。我见到四五个人各自拿出枪支对准我们,叫不准动,然后穿红衣服的人将赌桌上的钱往一个蛇皮塑料袋里装,缺小指甲的人则伙同持枪的人把我们押上一农用小四轮车。二个持枪的人负责押车。在车上,我把身上装有骰子和二块磁铁的红布袋子扔在车厢里,对方发现后拾起来,后来拿到胶林演示,说我们用这手法作弊。到胶林后,穿红衣服的人叫我们下车蹲在地上,说前场他的朋友是因为我们作弊才输钱,叫我们都把钱交出来。我不肯,一个上身裸身的男青年就朝我后枕部打了一拳,接着又踢我左眼一脚,让我们把钱掏出来。在这伙人的威逼下,我交出现金3100元,王运南交出7800元放在地上。穿红衣服的男子数了一下说,还缺2300元,这时有个男子说“要拿钱出来,否则不得离开。” 潘家宁听后从身上拿出了2300元交给那些人。在胶林,除了我被打之外,潘家宁、王运南、“阿六”等三人也被这伙人拳打脚踢。我看见对方有四五个人持枪对着我们。
4、孔书琼的陈述。证明我和被告人孙东飞、同案人蔡元平、黄亚云均在万宁东兴地区生活,所以我很早就认识他们了。2009年11月22日,我和潘家宁、王运南及王的朋友共四人,到内罗队钟能堂的小卖部与孙东飞、蔡元平、亚云赌博,王运南当庄,共赢对方3000多元。施中甫帮庄也赢钱,具体赢多少不知。次日,我们四人再次来到该店与孙东飞、蔡元平、黄亚云等多人赌博。当时,王运南用2000元现金做本当庄,同样以骨牌赌大小。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孙东飞即打电话叫朋友送钱过来,与蔡元平一起将朋友送来的几千元押上,结果他们又输了。蔡元平大喊:“谁都不准动。”蔡元平、孙东飞身边的十多名青年就围过来,用7支枪指着我们,其中有个持枪青年仔冲上来将我推倒。接着,蔡元平、孙东飞等多人又强行把我们带上一辆四轮手扶拖拉机,开车前,孙东飞还叫同伙用塑料袋把桌面上的1.1万多元(其中2000元是我们做庄家的赌本,余下9000多元是这次赌赢的钱)装好。我们被拉到一个橡胶林段后,他们就叫我们蹲在地上,并用枪指着我们。几分钟后,一个老头就过来问干什么,后来就离开了。孙东飞就恐吓我们拿钱出来。王运南与其朋友就被几个青年仔殴打,其中一个持枪青年用拳头打王运南朋友的左眼。我们很害怕,被迫从身上掏出全部的钱交给他们,其中潘家宁交出2300元,王运南和他的朋友共交出10900元,共计13200元。除了第一天和第二天分别赢他们3000和9000多元外,这13200元是我们自己的钱。我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孙东飞和蔡元平了,他俩在整个抢劫过程中当头。孙亚弟也在现场,但他没有持枪。
孔书琼分三组从每组10张不同男性免冠照片中辨认出孙亚云、陈亚弟、李建生等人均参与了此次抢劫。
四、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孙东飞的供述。证明案发的前一天,我们与琼海人赌博,其中我输3800元,黄亚云输8500元,李建生输1000多。案发当天上午,我将头天和黄亚云输钱并怀疑可能作弊的情况打电话告诉了蔡元平,蔡元平听后说“你们被别人作弊了,要是那些人今天还要赌,就通知我,我叫人拿枪上去,在赌的过程中抓他们作弊,叫他们把钱全部要回来”,我就说可以。然后我将蔡元平的话告诉了黄亚云,黄亚云说要是这样,到时候他也带人带枪上来把钱也要回来。之后,我纠集了孙亚弟、孙亚云等人带枪与蔡元平叫来的人在王道村三角路口会合后,就与头一天当庄的四个琼海人(指四个被害人)再次在钟能堂的小卖店赌博,过了一会儿,身上带的800元就输完,我就打电话叫黄亚云带钱过来。黄亚云赶到后,借给我和蔡元平各2000元全部押上去也输了。输钱后,蔡元平就大喊庄家作弊,并与我当场拍桌不准琼海人(指庄家)收钱,与此同时,黄亚云、孙亚云、吴启锋和“阿丰”(指许亚枫)四人持枪威胁,“阿丰”还动手打了对方其中一个人的巴掌,然后与黄亚云一起把当庄的人拉到离小卖部30米远的地方进行搜身,搜出装有几个骰子和铁的红布袋。蔡元平将赌桌上的10000多元(含庄家赌本2000元)现金装进袋子,并提出用拖拉机将琼海人拉到胶林,让琼海人把我们输掉的钱交出,才放他们走。在胶林里,黄亚云、孙亚云、“阿丰”等人的枪支还是拿在他们手里。黄亚云、陈亚弟、“阿丰”等人殴打四个琼海人几巴掌,李建生也在场。黄亚云叫蔡元平把钱分给大家,说完就接过钱让蔡元平按我们自报输钱的数额把钱分给我们。蔡元平分给我4600元,许亚枫1500元,黄亚云8500元,孙亚弟100元,蔡元平4500元,李建生ll00元,剩下的分给其他的几个青年,分完钱后我们就叫这四个当庄的人回去。二次参与赌赙的村民很多。庄家第二次拿了2000元当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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