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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闽刑终字第246号
被告人宋*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友良、周XX、王亮、王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1)闽刑终字第246号


原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宋红伟,男,30岁。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红伟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友良、周XX、王亮、王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1年3月18日作出(2010)厦刑初字第1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附带民事判决部分没有提出上诉,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审被告人宋红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0年7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宋红伟酒后与老乡李XX、郝XX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和安门诊部附近路口聊天期间,被害人王建国骑摩托车经过,因让路与被告人宋红伟发生争吵。被告人宋红伟徒手殴打了王建国,王建国被打后骑摩托车离开现场。被告人宋红伟与李XX、郝XX在原地继续聊天,十几分钟后步行回枋湖村,行至枋湖村内“时尚美容美体SPA馆”附近时,见王建国手持钢管自远处迎面走来。李XX劝被告人宋红伟赶紧躲避,被告人宋红伟并未听从,反从路旁的水果摊上顺手拿起一把水果刀继续前行。被告人宋红伟与王建国行至枋湖村“时尚精品店”门口相遇,王建国抡起钢管往被告人宋红伟身上砸打,被告人宋红伟逃跑并躲闪,期间其左手臂被钢管击中。之后,经李XX等人的劝阻,王建国停止殴打被告人宋红伟,并将钢管交给李XX。被告人宋红伟见状,持水果刀追打王建国。王建国被追至一死胡同内,从胡同里抱起一块玻璃护身欲逃出胡同。被告人宋红伟趁王建国双手抱玻璃出胡同口之机,持刀捅中王建国的右腰部。被告人宋红伟继续追打王建国时,发现王建国右腰受伤流血,遂停止追打并离开现场。被告人宋红伟与被害人王建国互相追打期间,被告人宋红伟摔倒在地。次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宋红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被害人王建国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建国系右腰部被锐器刺伤致肝脏破裂引发大失血而死亡;被告人宋红伟躯干软组织挫伤面积超过15cm2,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认定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法律强制措施手续,证实本案立破案、被告人宋红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110”接处警登记表、“120”出警记录,证实案发后群众钟XX报警及“110”、“120”接警后出警的经过。
3、提取笔录、取证笔录及照片,证实(1)公安机关向证人苏XX提取被害人王建国就诊时遗落的沾满血迹的白衬衣;(2)证人李XX向公安机关上缴案发时从被害人王建国手上拿走的不锈钢钢管一根。
4、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及尸检照片,证实被害人王建国系右腰部被锐器刺伤致肝脏破裂引发大失血死亡。
5、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证实被告人宋红伟左尺桡骨未见明显移位性骨折。
6、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书及伤情照片,证实被告人宋红伟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超过15cm2,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7、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平面图、现场方位图及现场照片,证实案发后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的情况及案发现场情况,中心现场位于湖里区枋湖社323号南侧巷子,公安民警在现场提取七处血迹及被害人所穿皮鞋等物证。
8、法医人类遗传学检验鉴定书,证实现场提取的七处可疑血迹均检出人血成分,且血迹STR分型与王建国血样STR分型一致,似然比率为6.19×1019。
9、公安机关提取的“丽芳超市”门口的监控录像,证实被害人王建国在丽芳超市门口持钢管追打被告人宋红伟,后钢管到李XX手中,被告人宋红伟见状持刀追打被害人王建国。
10、证人李XX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案发当晚20时许,其与老乡宋红伟、郝XX酒后在湖里区枋湖路梧桐车站旁的路口聊天期间,一名江西籍摩托车载客工因宋红伟站在路口挡了他的路,一直按喇叭,宋红伟认为载客工可以从旁边过去,二人就争吵起来。宋红伟借着酒劲打了载客工二拳、踹了一脚。经其和郝XX劝架,载客工骑摩托车往枋湖社走了。其三人边聊边往枋湖社走,行至距“时尚精品店”还五六米处时,看见那载客工手持钢管从远处迎面走来,其劝宋红伟躲避。宋红伟可能有些醉意,不听劝阻继续往前走,在“时尚精品店”门口的一个水果摊推车上抓了样东西。双方行至“时尚精品店”门口相遇,载客工抡起钢管就砸宋红伟,宋红伟躲闪后往枋湖村内跑,在“丽芳超市”门口,载客工追上宋红伟后抡起钢管殴打他二三下,宋红伟抬起左手臂抵挡并大叫“胳膊被打断了”,载客工就停手了,其见状上前劝说,载客工听从地将钢管交给其。宋红伟一见,就从其身后冲上来,载客工立刻往枋湖路口方向逃跑,宋红伟紧追不舍。载客工跑到“时尚精品店”门口时摔倒了,手机和一只鞋掉在地上,他爬起后左转进了小巷,宋红伟紧跟着追进小巷。其跟到小巷口,看见载客工双手举着一块大玻璃做盾牌挡在身前,往小巷口侧身退出来,宋红伟在巷子深处一直叫骂,载客工的右侧腰部衣服上都是血,将玻璃往路边一放就跑掉了。经照片辨认出被害人王建国系与宋红伟打架的摩托车载客工,并对宋红伟与王建国争吵和追打的各个地点进行了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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