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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辽民一终字第205号(2)
晶艺公司针对反诉答辩称,不同意圣亚公司的反诉请求。圣亚公司至今未付清工程余款,其关于超付工程款的说法违背客观事实。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幕墙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工程完工后,圣亚公司未经竣工验收就自行使用,再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晶艺公司赔偿损失于法无据。
一审法院查明,2002年8月26日,晶艺公司与圣亚公司签订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楼梯及游廊装修工程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范围及内容、价格表、包括天桥立面点—框式幕墙、空中游廊遮阳帘、玻璃桥面、玻璃楼梯、玻璃桥顶玻璃、广场平台。并约定本合同价款不包含上述表格中未列入的项目。如有此类项目,应作为合同增补办理。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合同5.1约定,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以单价包干的方式结算。合同5.2约定,各分项单价和面积暂按工程范围及内容、价格表所列数据计算。5.3约定晶艺公司施工图纸全部出齐后再确定各分项单价。合同5.4约定,分项面积按竣工后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合同5.5约定,合同暂定金额为8,047,562.00元,决算值根据5.2、5.3、5.4项要求按实进行调整。合同约定了可以调整价款的情况、付款方式、工程及工程进度计划,双方的责任以及其他内容。

2002年9月10日,双方签订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外装修工程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内容、价格表。包括东、西、南立面点—框式幕墙,中庭银色高反射8+9A+6mm钢化玻璃幕墙、封顶玻璃、钢结构。约定了工程量及单价。合同5.1、5.2、5.3、5.4与前述合同约定内容一致。合同5.5约定,合同暂定金额为11,523,225.00元,决算值根据5.2、5.3、5.4项要求按实进行调整。合同对付款方式、工期及工程进度计划、双方责任及其他内容作了约定。
2002年9月26日,双方签订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外墙附属装饰工程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内容、价格表。包括聚光快乐镜面、内层幕墙、遮光百页、顶端自动排烟开启窗。约定了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合同第5条除合同暂定金额为9,306,383.00元外,其余内容与前述合同第5条内容一致。合同对付款方式、工期及工程进度计划、双方责任及其他内容作了约定。
2002年10月25日,双方签订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外装修增项工程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内容、价格。包括北立面隐框玻璃幕墙、2轴—3轴7000mm×8400mm小采光顶。约定了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合同第5条除合同暂定金额为3,508,800.00元外,其余内容与前述合同第5条内容一致,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工期及工程进度计划,双方责任及其他内容。
2002年2月12日,双方签订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极地外景倒架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价格。包括钛合金塔身、16Mn基座(含传动机构)等工程量。约定了综合单价、合价及设计费、实验费、备件等。并注明:本合同价款不包括固定钢结构架部分,钢结构重量暂按80吨计算,以增项方式进行结算。工期:固定架部分2003年3月5日完成。安装调试期限:2003年3月28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火灾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误除外。合同对付款方式、验收、违约责任内容作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晶艺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进行施工,为圣亚公司施工了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楼梯及游廊装修、外装修及增项、外墙附属装饰、外景倒架等工程。实际施工中,施工内容及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发生部分变化。2003年1月16日,双方形成关于“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工程项目单价”的确认函,就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外装修工程合同、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游廊装修工程合同、大连圣亚海洋世界二期外墙附属装饰工程合同所含的分项单价,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据晶艺公司出具的施工图确定各项的单价。2003年1月23日,双方形成工程变更/增项洽商记录,约定了企鹅池玻璃、北极熊池玻璃、室内桥等16个项目的单价、工程量及总价。2003年3月5日,双方形成极地外景固定架钢结构、摄影架的工程变更/增项洽商记录。3月29日,双方形成旋转门、遮阳帘工程变更/增项洽商记录。施工中,双方形成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会议纪要图纸等形式确定施工方案、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2003年5月1日,晶艺公司向圣亚公司出具“工程联络单”,圣亚公司致函晶艺公司,内容为“由贵公司施工的我公司二期工程外装饰工程截止到2003年4月29日即我公司试营业之日止,贵公司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中还有下述几项尚未完成:1、遮光百叶系统。2、内幕墙。3、呼吸幕墙中的过滤通风装置。4、遮阳帘窗。5、所有由贵公司安装的门调式未完。6、广场表演倒架系统。7、自动窗的电动装置。晶艺公司及监理单位在该联络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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