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二中民终字第11033号(4)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德杰盟公司与明瑛公司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从合同约定的内容看,明瑛公司委托德杰盟公司进行教学楼的立面方案设计,德杰盟公司除了应向明瑛公司提供东、北向立面的概念设计、效果图外,还应当提供各向立面方案图设计、局部平面方案调整图、重要部位的节点详图;从合同的履行情况看,德杰盟公司向明瑛公司提供的设计资料中除了概念方案设计外,还包括外立面方案设计、设计图纸和效果图。故德杰盟公司接受明瑛公司的委托所进行的设计工作属于建筑物设计工作的一部分,德杰盟公司从事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应当具备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德杰盟公司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与明瑛公司签订《设计咨询合同》并从事相关设计工作,违反了国家对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活动实行资质管理的规定,应属无效。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是对《设计咨询合同》关于设计咨询费约定的变更,故《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亦属无效。现德杰盟公司依据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要求明瑛公司支付剩余款项60万元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该院不予支持。鉴于德杰盟公司已经进行相关设计工作并向明瑛公司交付了设计效果图、设计图纸等资料,且明瑛公司将德杰盟公司的设计效果图用于其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瑛公司已经向德杰盟公司交纳的20万元不再返还。故对明瑛公司要求德杰盟公司返还20万元的反诉请求,该院不予支持。明瑛公司要求德杰盟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100万元的损失,故对明瑛公司的该项反诉请求,因证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判决:1、确认德杰盟公司与明瑛公司于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无效;2、驳回德杰盟公司的本诉请求;3、驳回明瑛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德杰盟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主文第一项和第二项;支持德杰盟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为:
一、德杰盟公司基于《设计咨询合同》为明瑛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服务,而一审法院却认定德杰盟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建筑物设计。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一)明瑛公司在一审中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证实其在2005年已知晓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明瑛公司在一审庭审中承认其与德杰盟公司签订《设计咨询合同》之前,已有设计图、施工图和自己的设计单位。明瑛公司因不满原设计图中的外立面方案设计,故委托德杰盟公司在外立面方案设计方面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优化原设计。明瑛公司明确要求德杰盟公司派出德国设计师,对建筑外立面提供国际方案设计咨询,在《设计咨询合同》中特别称呼德杰盟公司派出的德国设计师为工程咨询师,以区别于中方合作设计单位派出的注册建筑师。(二)《设计咨询合同》明确了德杰盟公司的设计咨询内容和要求,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设计咨询合同》的相关内容可证实德杰盟公司为明瑛公司提供的是设计咨询服务而非建筑物设计工作。1、德杰盟公司依合同约定对外立面方案设计提出优化设计方案的建议。图纸、画册等是德杰盟公司向明瑛公司及其委托的中方合作设计单位传达自己咨询建议的载体,也是双方在《设计咨询合同》中约定的设计咨询成果的表现形式。德杰盟公司已经依约完成了合同义务,此事实已由双方2006年12月22日签订的关于咨询成果的文件、2007年8月13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和2007年11月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等证据予以证实。2、依据双方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第6.1.4条、第6.1.5条和第8条,德杰盟公司不负责修改原设计,更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设计;明瑛公司委托的具有我国设计资质的中方合作设计单位在德杰盟公司方案咨询基础上根据我国的法律和规范要求等修改原设计,并完成方案设计,进而完成报批设计文件。该中方合作设计单位的注册建筑师对设计文件负责,且涉案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设计也是由中方合作设计单位完成。3、明瑛公司负责设计方案报审。报审的结果不影响明瑛公司向德杰盟公司支付设计咨询费。4、《设计咨询合同》用语明确表明双方建立的是一种咨询服务关系。(1)双方确定的合同名称是设计咨询合同;(2)《设计咨询合同》中明瑛公司自始至终称呼德杰盟公司的工程师为“咨询工程师”非建筑设计师或注册建筑师,且《设计咨询合同》中对“咨询工程师”与“注册建筑师”做出了明确区分;(3)明瑛公司向德杰盟公司支付的费用也是立面方案设计咨询费而非设计费;(三)2007年2月14日明瑛公司因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而受到行政处罚。2007年8月13日与2007年11月8日明瑛公司两次就付款事宜等与德杰盟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此行为表明:明瑛公司受罚与德杰盟公司无关,德杰盟公司提供的并非建筑物设计工作,否则明瑛公司为何还继续与德杰盟公司进一步明确付款事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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