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二中民终字第16441号(2)
156
000元是因五航星公司承诺履行保修义务才支付,剩余货款不同意支付。鉴于五航星公司的上述违约行为,及为五航星公司垫付过运费等事实,反诉要求五航星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0万元,承担维修费用109
388元(已修费用50 403元、未修费用58 985元),偿还垫付的运费32
200元,支付代为催货差旅费9524.9元,返还配件差价款348 099.5元,公证送达通知的费用1013.5元,合计1 000
225.9元。
五航星公司针对世能中晶公司的反诉辩称,不同意世能中晶公司的反诉请求。1、五航星公司没有逾期交货;2、涉案工程验收合格,世能中晶公司认可,报纸也有报道;3、货物由厂方免费运输,即使有运费也是五航星公司支付,世能中晶公司垫付也没有五航星公司认可;4、世能中晶公司催货是单方行为,没有依据;5、配件差价款是商家合理利润,没道理由五航星公司支付;6、公证送达通知的费用是世能中晶公司经营支出,不应由五航星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13日,五航星公司(乙方)与世能中晶公司(甲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及《锦州滨河路太阳能路灯技术协议书》,约定:世能中晶公司向五航星公司采购太阳能路灯367套,合同价款为4
256
000元;合同总价已包含设备的价款(含17%税)、包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其他各项有关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安装地点在辽宁锦州;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所提供参数文件和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太阳能电池组件、灯杆及支架、太阳能控制器、免维护蓄电池及保护箱、其他附件的质保期5年,免费保修期1年;LED灯质保期8万小时,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设备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货完毕)内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12小时内响应甲方要求,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护并在12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乙方在接到甲方设备故障电话后,到甲方设备现场进行维修,修复后正常运行12小时后,乙方维修人员方可离开,如在规定修复时间24小时后仍不能正常运行使用,或连续三次修复不能达到甲方所提供设备运行标准,乙方应在5日内无条件为甲方更换能够达到运行参数的新设备,并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签订预付1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在6天内交付200套设备,交付前1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到乙方处验收设备,所有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付160万元,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备2日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如在此次验收过程中,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付设备款项,并应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剩余设备167套在2天内交付,交付前1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到乙方处验收设备,所有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付140万元,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备2日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在设备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并连续运行7日无任何问题,甲方支付156
000元,乙方提供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合同剩余货款10万元,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2日内(2009年9月24日前),将所有设备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交货时,乙方应将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由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辽宁省锦州市(详细地址发货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设备数量进行清点,签署《设备数量清点单据》,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设备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设备质量的验收证明;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质量验收,设备质量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每逾期一日,按10万元/日计算,累计至交齐设备之日止,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按10万元/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守约方;等。2009年9月21日,五航星公司(乙方)与世能中晶公司(甲方)签订《补充协议》(附“合同超出材料清单款项”),约定:路灯单价调至12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