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1)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41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41号

申请人深圳市高×混凝土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负责人吴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经某某,广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广东十×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田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程某,广东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深圳市高×混凝土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以下简称高×公司平湖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深仲裁字[2010]第674号裁决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高×公司平湖分公司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高×公司平湖分公司提出申请称:2006年12月22日,高×公司平湖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十×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十×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了《混凝土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GXJ-POO20,合同约定由高×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十×公司深圳分公司供应预拌混凝土,用于十×公司深圳分公司所承揽的宝昌-×新厂房工程。合同生效后,高×公司深圳分公司依约向十×公司深圳分公司供应合同约定的混凝土,十×公司深圳分公司也对高×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货物予以接收并确认。截止到2009年10月23日,还剩余货款人民币160427.2元一直未付。高×公司深圳分公司曾多次向十×公司深圳分公司催要,但十×公司深圳分公司都置之不理。高×公司深圳分公司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经审理,仲裁委做出深仲裁字[2010]第674号裁决书。高×公司深圳分公司认为,该裁决存在以下两点违法之处:一、该裁决程序违法,在本案中,十×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代理人本系广东联×律师事务所陈某某律师,然而,在裁决书中却变成了程某律师,显然是程序违法的。二、该裁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该裁决所依据的一份重要证据是十×公司深圳分公司所提供的一份对账单复印件,而该复印件在仲裁开庭时,仲裁员已经明确要求十×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原件以供核对,但该裁决在十×公司深圳分公司没有提供原件的情况下,以高×公司深圳分公司没有提出申请为由予以认定,显然也是违反了仲裁程序对证据认证的法律规定。同时,对于该对账单上签署姓名的陈某雪也明确表示,该对账单系伪造的,其根本没有签署过任何类似的资料。综上所述,裁决书程序违法,所依据的证据也是伪造的,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仲裁委深仲裁字[2010]第674号裁决书。
十×公司深圳分公司答辩称:一、高×公司平湖分公司申请撤销裁决的6个月法定期限已过,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二、仲裁程序合法。1、十×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两个委托代理人都是律师,其中一个律师因为工作变更在裁决书上没有描述并不属于撤销裁决的法定事由。2、仲裁委和十×公司深圳分公司均已提醒高×公司平湖分公司可以申请对对账单进行司法鉴定,但其未申请鉴定。三、仲裁裁决不支持高×公司平湖分公司的仲裁请求是因为其主张已经过了申请仲裁的时效。
本院查明:2006年12月22日,高×公司平湖分公司与十×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高×公司平湖分公司向十×公司深圳分公司供应预拌混凝土。2009年10月11日,高×公司平湖分公司向十×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支付尚欠货款的律师函。2010年3月16日,高×公司平湖分公司依据购销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向双方送达了相关通知和材料,由刘某一名仲裁员于2010年5月6日成立仲裁庭,同年5月26日,仲裁庭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10年9月24日,仲裁委做出深仲裁字[2011]第674号仲裁裁决。同年10月28日,高×公司平湖分公司签收了裁决书。2011年4月28日,高×公司平湖分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销裁决申请。
本院认为:一、关于仲裁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经核实,陈某某、程某均为十×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委托律师,后十×公司深圳分公司撤回了对陈某某律师的委托,因此,裁决书没有列陈某某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不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二、高×公司平湖分公司提出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十×公司深圳分公司也予以否认,故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高×公司平湖分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应予驳回。十×公司深圳分公司辩称高×公司平湖分公司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已过,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深圳市高×混凝土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提出的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深仲裁字[2010]第674号裁决书的申请。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0元,由高×公司平湖分公司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邱 明 演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