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中法民五终字第577号(2)
前述《施工合同》及《工程承包经营协议》签订后,华仕亚迅公司组织了施工人员进行了部分施工。金茂公司向建艺公司付款情况如下:2004年8月17日支付806384.75元,2004年8月26日支付1034310.04元,2004年9月2日支付1200000元,2004年9月9日支付1500000元,金茂公司累计支付工程款4540694.79元,建艺公司开具了相应的工程款发票;建艺公司向深圳市万联通信电子有限公司付款情况如下:2004年8月23日支付689000元,2004年8月31日支付422640元,2004年8月31日支付549600元,2004年9月8日支付350000元,2004年9月10日支付300000元,2004年9月14日支付280000元,2004年9月17日支付197400元。于2004年9月14日向深圳市敏腾贸易有限公司支付350000元,2004年9月15日支付352325元,2004年9月16日支付298000元,2004年9月17日支付408975元,前述建艺公司共计支付工程款合计4197940元。建艺公司付出的工程款4197940元,均有银行进账单、工程领用支票审批单进行印证。同时,工程领用支票审批单所载明项目为万豪酒店,均获得建艺公司总经理刘海云审批。华仕亚迅公司称深圳市万联通信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敏腾贸易有限公司均系其履行《工程承包经营协议》指定的工程款收款人。
另查明:2003年6月,深圳名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长实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了深圳广州大厦。收购之后,深圳名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长实置业有限公司与万豪酒店管理集团进行协商,将深圳广州大厦改建成深圳万豪酒店。2003年12月17日、12月20日,金茂公司和香港GIL公司签订了《深圳万豪国际酒店室内设计合同》及《外立面方案设计补充协议书》。2004年2月,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找了七家装修企业,各装修一套样板房,而建艺公司也装修了其中一套样板房。2004年6、7月份,样板房装修工程陆续结束。为了节约成本,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俊敏决定自己负责深圳万豪酒店装修施工项目,遂于2004年5月18日与建艺公司签订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了核算方便,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俊敏决定由其控股的深圳市名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关联方联合成立了深圳新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华仕亚迅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由建艺公司与华仕亚迅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经营协议》,建艺公司则将万豪酒店装修施工项目全部转包给华仕亚迅公司,建艺公司仅承担代缴代扣税费,同时代开发票。
2003年11月6日,建艺公司与金茂公司签订了一份《深圳万豪酒店室内外装饰设计合同》,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据金茂公司称系其借用建艺公司的资质,为向主管部门申报设计图标。同时,建艺公司也未向法院提交该设计合同项下由其设计的图纸。
再查明:在涉案《施工合同》签订时,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名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银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是刘俊敏、祝志明、刘丽。华仕亚迅公司的股东是深圳市名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祝志明。2006年9月21日,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由深圳市长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名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27日,深圳新亚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新亚东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3月7日,深圳市新亚东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华仕亚迅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涉案《施工合同》及《工程承包经营协议》签订及履行期间,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名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万联通信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新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敏腾贸易有限公司均系关联公司。
2006年10月28日,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商报》发布债权登记公告,称该公司改制工作正在进行,要求债权人于2006年10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间向其申报债权,并办理债权登记。在公告规定期间,建艺公司并未如期向金茂公司办理债权申报登记。
2008年6月11日,建艺公司向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及刘俊敏发出一份函件,称"贵司建设的深圳市万豪酒店装饰工程项目原由我司制作了样板房……并与我司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现由于贵司的一些原因,项目转让给了其他方……请贵司将我司制作样板房及其他的一些相关费用作适当补偿。请贵司于五日内,将补偿的具体金额书面回函我司并季锡明先生。"2008年6月13日,时任华仕亚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祝志明签收了该函件。
2006年9月21日,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成为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2007年12月10日,深圳万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金茂深圳酒店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9日,金茂深圳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签订了一份《金茂深圳万豪酒店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约定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对金茂深圳万豪酒店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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