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沪高民一(民)终字第28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沪高民一(民)终字第28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四川省德阳市仙光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忠诚,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树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曹峻,上海君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超,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春雷、叶萍,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四川省德阳市仙光实业有限公司、上诉人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149号民事判决,分别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四川省德阳市仙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光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毛忠诚及其委托代理人朱树英、曹峻,上诉人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四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春雷、叶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4月7日,仙光实业公司(乙方)与四川四建公司上海公司安装分公司(甲方)签订《安装工程清包工施工协议书》,约定:甲方同意将其所承接的梧桐花园第一期1#、2#两幢高层楼的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交由乙方施工。施工范围为甲方所承接的施工图纸所示项目(自动消防部分除外)以及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的核定、修改和增加项目,工期以总包合同为准。双方在第二条中约定了工程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工程中所有材料、物资运输均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现场库管人员须提前准备好施工用的各种材料,并保证合格。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己供给。在工程急需阶段,可向甲方借用,甲方在施工现场为乙方提供机具仓库一间,以便乙方对机具使用、保管、保养等,不得记收乙方费用。关于双方职责,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甲方职责为:1、提前交送安装施工用图三套,各种技术核定单和办理乙方施工人员所需证件等。2、每日现场验收各项安装任务的质量和进度量(仙光实业公司提供的协议书“进度”后添加有“量”字,以下划线标示,四川四建公司提供的协议书“进度”后则未添加“量”字,以下叙述中若遇有仙光实业公司提供的协议书中涉及对协议书的添加,均以下划线标示添加部分,不再另作说明),并做好所有内业(原文如此)资料等。……4、负责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技术规范要求。5、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包、质检、地方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好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6、由甲方在施工现场或附近解决好乙方所有施工及组织人员的床位、食宿用房和生活必需条件,用水、用电等均不得记收乙方的费用。乙方职责为:1、按甲方提供的次月生产任务、配合形象进度表,依据施工用图和甲方提供的条件认真组织施工。2、严格执行上海市的有关操作规范,按照总包及甲方的施工管理细则施工。3、接受当地质检部门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4、合理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爱护一切工程物资。5、积极配合土建施工,创优夺杯。……双方在第四条中约定了工程造价、付款和结算方式:1、工程公示造价以甲方对建设单位的预算和结算为准(约为每月43.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同前期一样,甲方须每月20日前验收完成量并按下列条款执行结算。(四川四建公司方李忠立1997年4月27日添加)。2、乙方每月二十二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的细表,依照93上海定额规定及有关新的补充文件,记收当月完成量的各种费用和向甲方收取安装施工组织管理费百分之六十。各项取费计算方式见附表。3、如甲方对结算表(此处四川四建公司提供协议书中“结算”一词的后面为“量”字)有异议,须在当月二十五日前提出,并抄送有关异议依据,反之应在当月三十日前批复当月结算表(此处四川四建公司提供协议书中“结算”一词的后面也为“量”字),否则视为默认,次月十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上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结算总额。同前期一样,如未能按时验收完成量或报送、签收月结算表,甲方在收到月结算表3日内可提出异议,并抄送依据,反之8日内需批复,否则视为默认,并在生效20日内结算(支付)清总款额。(四川四建公司方李忠立1997年4月27日添加)。4、……。第六条:其他有关事项:1、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和不属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停建、停工、缓建返工等所造成的乙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4、如所干工程被评优,应给乙方相应的荣誉和物资奖(原文如此)。第七条:……如有违约,由守约方按合同工程总造价追收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违约方支付。在甲方四川四建公司上海公司安装分公司签字盖章旁,四川四建公司方的李忠立于1997年4月27日又添加了如下内容:同意继续执行此协议和相关工作联系备忘录的要求。在上述协议书的附表中,双方共同确认了安装工程造价月结计算顺序表中的内容:包括定额直接费、综合间接费、人工费补差、流动施工津贴、各新规定和鉴证费、施工组织管理费、税金及工程量总造价的计算方式等。李忠立于1997年4月27日在附表下面添加了如下内容:同前期一样,施工期间发生的违约金、工程奖金等均在此表中列项计收,并同上列款项同时执行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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