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沪高民三(知)终字第41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沪高民三(知)终字第4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周才良,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定军,男,汉族,1977年7月7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韩颖,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
法定代表人张道才,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梅宴,女,汉族,1969年12月3日出生,
原审被告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耿伟,男,汉族,1982年12月7日出生,
原审被告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忠,董事长。
上诉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公司)因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1年4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盾安公司的原委托代理人潘娟娟、王定军,被上诉人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梅宴、王惠香,被告永乐(中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韵,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庭审。后上诉人盾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潘娟娟转委托韩颖作为上诉人盾安公司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2月14日,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电子膨胀阀”的发明专利,2007年11月14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0410093130.0。2008年11月14日,该发明专利权转移至原告。
审理中,原告明确其据以提起本案专利侵权指控的是权利要求1、5、6、8。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记载如下:
1、一种电子膨胀阀,包括阀座、连于阀座上的套管和固定在套管外侧的线圈,所述的阀座上开设有进口、出口以及连通进口和出口的阀口,所述套管与阀座之间形成封闭腔体,腔体内设有一感受所述线圈的磁场而转动并将其转动转换为沿其轴线方向升降的磁转子部件,该磁转子部件的下端设有随之一起升降以改变所述阀口流通面积的阀杆,其上端与一同样位于套管内的止动器部件配合,所述的阀座上固定一螺母,所述的磁转子部件上设置一丝杆,在所述螺母和丝杆上分设对应的内螺纹段和外螺纹段,其特征是在所述螺母和丝杆上还设置有对应的光滑导向段。
……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膨胀阀,其特征是所述的止动器部件包括垂直固定于端盖内侧的芯轴,绕在芯轴上的导轨弹簧和可在导轨弹簧中螺旋滑动的弹簧滑环,所述的磁转子部件上固定有与所述弹簧滑环对应的挡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膨胀阀,其特征是所述的线圈包括两个骨架,在每个骨架的外端面上设置有防水筋,在两骨架的内端孔中分别置有定子磁极板,其防水筋之间注塑一包封层并由该包封层向一侧延伸出端子护罩,该包封层外罩有固接在一起的与所述定子磁极板对应的定子导磁外壳。
……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膨胀阀,其特征是所述的阀座上设置有固定孔,所述的螺母紧配于该固定孔内,且阀座上开设有连通所述固定孔与其外侧腔体的压力平衡孔。
2010年7月1日,原告向上海市卢湾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并于同日到上海市浦建路365号永乐生活电器(东方店)购买了型号为“KFR-26GW/09FZBPJ”的海信空调两台,同时取得号码分别为21624672、21624673的永乐公司发票各1张。原告代理人胡梅宴持发票提取了两台海信空调。公证人员在场监督了上述全过程,对购买地点、提货地点和所提物品进行了拍照,并于同年7月27日出具(2010)沪卢证经字第1701号《公证书》。
2010年7月16日,上海市一平律师事务所向上海市卢湾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并于同日由申请人的代理人在该处电脑上进行如下操作:1、打开电脑,点击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www.dunan.net并进入该网站,显示“盾安环境”主页面;点击“走进盾安”进入的页面显示“首页”、“走进盾安”、“产品世界”、“销售与服务”、“新闻中心”等栏目;点击“产品世界”进入的页面显示“精密机房专用空调”、“电子膨胀阀”等产品,点击其中的“电子膨胀阀”后进入的页面显示:“产品名称:电子膨胀阀;产品分类:最新产品/制冷配件新品;发布日期:2009-7-7。”该页面还显示了电子膨胀阀产品的规格、用途、基本参数及型号等。2、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bcx.saic.gov.cn/trade”后进入“中国商标网”网站,在“商标综合查询”中输入“DUNAN”后显示被告盾安公司等申请或已注册该商标的相关信息。3、在地址栏中输入“www.szse.cn”后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点击“信息披露”后再点击“上市公司公告”后进入相关页面,在“证券代码或简称”框内输入“002011”、在日期框内输入“2010-01-01至2010-07-16”后进入相关页面,点击其中“盾安环境: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后进入的页面显示“经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名称由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文字。该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了上述操作过程,并于同年7月27日分别出具(2010)沪卢证经字第1827号、第1828号、第1829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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