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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沪高民四(海)终字第28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沪高民四(海)终字第2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贺贤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马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汉炜,工作单位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GREG OTTERSON,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罗杰,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虹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保险)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海事法院(2010)沪海法商初字第7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1年1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4月19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汉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马骏,被上诉人太阳保险的委托代理人王罗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如下:2008年10月14日,汉虹公司与太阳保险签订货物运输保险报价单,被保险人为汉虹公司,保险期限自2008年10月16日起至2009年10月15日止,保险报价单所涉航程包括中国境内的运输以及中国上海至韩国、日本、东南亚、美国、台湾、香港、欧洲的往返运输,运输货物包括单晶硅棒、单晶硅片、晶棒、全新的机器设备类、单晶炉、数控镂铣机、加工零部件,预计年投保金额为20,000,000美元,进出口运输的责任限额为每个承载工具及地点800,000美元,内陆运输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0,000元,免赔额为200美元或损失金额的2%(以高者为准),承保范围包括协会货运条款(A)、协会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协会运输货物罢工险条款、协会船级条款等16项。保险报价单保证条款约定被保货物需经专业承运人进行运输,需经专业化包装等。保险报价单还载明被保货物的生锈、氧化,褪色损失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其后,原告就涉案货物在内的一批货物进行了保险申报。太阳保险签发了编号为CGOP20080244的货物运输(开口保单)申报单。申报单中列明了涉案42件线切割机部件,定价为60,410,452日元,保险金额为66,451,497.20日元。12月30日,汉虹公司向太阳保险支付了保险费人民币4,764.13元,其中包括涉案货物的保险费人民币2,626.55元。12月14日,敬海运输公司签发了编号为JH0812SS0168的提单承运涉案货物,提单记载托运人为汉虹公司、收货人为GENIC CO.,LTD.(以下简称GENIC公司)、起运港为中国上海、卸货港为日本东京,涉案货物为线切割机部件,共42箱,分别装载在2个集装箱中。汉虹公司在原审庭审中确认,涉案货物仅系线切割机的部分部件,不足以组装成一台完整的机器且涉案货物的包装由其自行完成,集装箱的装箱由其委托他人完成。12月17日,涉案货物抵达目的港。2009年1月14日,收货人在收货时发现木箱破损。汉虹公司向太阳保险通报涉案事故后,太阳保险于1月19日委托Cornes &Co., Ltd., Kobe(以下简称Cornes公司)对涉案货物进行检验。1月28日和5月14日,Cornes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汉虹公司发送了2份初步检验报告,第一份检验报告称,涉案2个集装箱外观完好,共18个木箱存在损坏,其中编号为12-03、30-29、30-27和12-12的箱子损坏严重,货物中一台推进装置顶端油漆被蹭掉了一点以及一台液泵上的筛孔防护罩略微突出,其余14个箱子仅存在轻微损坏;第二份检验报告称,涉案货物的7家生产厂商中有6家表示由于可能存在的严重冲击,无法保证涉案货物的完好性,推定涉案货物全损。Cornes公司曾在给太阳保险的电子邮件中称,涉案货物的积载适当。5月19日,太阳保险委托德理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理诚公司)对涉案货损进行检验。5月25日,德理诚公司派员前往汉虹公司处进行调查。德理诚公司于6月2日出具检验报告称,涉案货物在此次运输前已经发生锈蚀,系退运货物;涉案18个箱子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箱子的损坏主要是由于集装箱内装载不当引起。6月8日,Minton, Treharne & Davies(s)Pte.Ltd.(以下简称 Minton公司)受太阳保险委托对涉案货物进行检验。6月22日,Minton公司出具检验报告称,涉案货物存在一定程度的锈蚀,无法确定锈蚀是在哪个阶段发生的;对货物的外部检验并没有发现任何货物受到冲击损伤的迹象,除一台推进装置顶端油漆被蹭掉了一点以及一台液泵上的筛孔防护罩略微突出,其余货物是完好无损的,被保险人未能证明货物已经发生了任何实质性的损伤;涉案木箱的顶上堆放了更重的货物,而木箱不足以承受如此的重压,货箱的损伤可能是因挤压引起的;木箱在集装箱内用木材进行了加撑/加塞处理,以阻止木箱在集装箱内发生移动,但这种方式是无效的,也是不合常规的,木箱的损坏看来可能是由于装载不当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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