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2)崇行初字第9号
崇明县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2)崇行初字第9号
  原告吴某甲,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某区某村某号某室,现住上海市某路某弄某道某号某室。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住所地某县某镇某路某号。
  法定代表人赵某,县长。
  委托代理人陆某某,某县农业委员会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龚某某,某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第三人吴某乙(系原告之父亲),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某县某镇某村某号。
  第三人潘某某(系原告之母亲),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某县某镇某村某号,现住上海市某路某弄某道某号某室。
  原告吴某甲诉被告某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吴某乙农业行政其他一案,于2012年3月12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并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并向第三人吴某乙发送了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2012年3月19日,本院向被告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被告于2012年3月28日向本院递交了答辩状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材料。本院于2012年3月29日分别向原告及第三人吴某乙送达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及答辩状副本。因潘某某与本案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本院于2012年5月10日依法追加其为第三人,并向其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及被告提交的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4月26日、2012年5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吴某甲,被告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陆某某、龚某某,第三人吴某乙、潘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1年5月1日,被告某县人民政府向第三人吴某乙颁发了某县农地承包权(1999)第QX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权证中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包方为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承包方为吴某乙;承包方住址为某镇某村某组;土地承包合同编号为HX(原合同编号:庙X);承包期限为1999年2月28日-2029年2月28日;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用途为农业;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为:吴某乙、男、某岁,吴某甲、女、某岁;承包地总面积为1.48亩;地块名称:某厂前0.93亩并座落本组内,某场后边0.55亩并座落本组内。被告提供的证据和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证明被告具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款、沪府【2009】3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指导意见》、崇府发【2009】194号《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流转市场的指导意见》、厅字【200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证明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程序规范和法律依据;
  3、2010年11月28日《某县某镇某村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实施方案》、2010年11月30日某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审核通过上述方案函、方案公示照片一组及2010年12月25日某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的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在完善土地承包过程中某县某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作出决议的依据;
  4、1999年4月吴某乙户与某县某镇乡某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一份,证明在1999年第二轮土地延包中,吴某乙户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该合同中明确吴某乙户承包地的面积为2.24亩;
  5、某县人民法院(2006)崇民一(民)初字第1934号《民事调解书》复印件一份,证明第三人吴某乙和潘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
  6、2010年12月31日吴某乙户与某县某镇某村签订的庙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合同》复印件一份,证明在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中,吴某乙户在1999年承包土地的基础上减掉潘某某的土地,变更后面积为1.48亩;吴某乙户与村民委员会根据人员和面积的变化签订了变更合同;
  7、吴某乙、潘某某分别签字确认的《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信息表》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吴某乙户内现有的人口和承包地面积与承包权证的记载是一致的,吴某乙户共有人为吴某乙和吴某甲,面积为1.48亩,土地分两块;
  8、某县农地承包权(1999)第QX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被告根据上述证据材料依法向吴某乙户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