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刑三终字第26号(4)
44、2009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吴甲结伙他人,在富阳市富春街道富通住电光纤(杭州)有限公司工地内,以工具拆卸窃得通电使用中长约300米的铜芯电缆线一根,计价值人民币2058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45、2009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乙结伙,由被告人陶乙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靖江镇靖东村13组拆迁工地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变压器内的铜芯,计价值人民币13524元。后被告人陶乙将窃得的铜芯予以收购。
46、2009年12月30日晚,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新湾镇六围线296 /226的变电房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通电使用中的变压器内铜芯,计价值人民币12264元,及无法估价的电缆线一根。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47、2010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义蓬镇义蓬村青春9号变压器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通电使用中的变压器内铜芯及总长约20米的电缆线两根,计价值人民币1811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48、2010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义蓬镇义蓬村青春11号变压器处,以工具拆卸窃得通电使用中长约20米的铜芯电缆线一根,计价值人民币446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49、2010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余某某结伙他人,在杭州市萧山区义蓬镇五垦八工段裘围线808/101/03的变电房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通电使用中的变压器内铜芯,计价值人民币13685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0、2010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新湾镇六围线296 /160/ 01/ 01的变电房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变压器内的铜芯及长约8米的铜芯电缆线一根,计价值人民币9344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1、2010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河庄镇6工段2号垦的变电房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通电使用中的变压器内铜芯,计价值人民币17577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2、2010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新湾镇建华村2号变电房处,以工具拆卸窃得通电使用中长约16米的铜芯电缆线一根,计价值人民币320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3、2010年1月4日凌晨,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河庄镇五围线803/18/23变电房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通电使用中的变压器内铜芯及长约15米的铜芯电缆线一根,计价值人民币21993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4、2010年1月21日凌晨,被告人余某某结伙他人,在杭州市萧山区新街镇盈中村1号变压器处,以工具拆卸窃得通电使用中长约16米的铜芯电缆线一根,计价值人民币344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5、2010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余某某、张甲、张乙、孙甲结伙他人,翻墙进入并以工具拆卸窃得杭州市萧山区坎山镇吉成化纤有限公司车间内铜芯电缆线一批,计价值人民币7686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帮助拉运并予以收购。
56、2010年2月1日凌晨,被告人余某某、陶甲、张甲、高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靖江镇蜜蜂村7号变电房处,以工具拆卸窃得通电使用中长约16米的电缆线一根,计价值人民币5024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7、2010年2月19日凌晨,被告人余某某、高甲、孙甲、陶乙结伙,由被告人陶乙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渭水桥海涵纺织有限公司工地处,以工具拆卸窃得长约330米的铜芯电缆线,共计价值人民币909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赃物而予以收购。
58、2010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吴甲、余某某、陶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负责开车接送,在富阳市高桥镇泗州造纸遗址320国道工地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通电使用中的变压器内铜芯,计价值人民币15092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59、2010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余某某、陶甲、张甲、高甲结伙他人,由被告人陶甲开车接送,在杭州市萧山区南阳镇红山变电所门口北峰路666号的变压器处,以工具拆卸窃得一台通电使用中的变压器内铜芯,计价值人民币10080元。后被告人陶乙明知系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