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0)浙刑一终字第266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

(2010)浙刑一终字第266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女,1959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人,农民,住×××。系被害人何丙之妻。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甲,男,1982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人,农民,住址×××。系被害人何丙之子。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乙,女,1985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人,农民,住址×××。系被害人何丙之女。
原审被告人郑甲,男,1967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人,小学文化,农民,住×××。因本案于2010年3月9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郑乙,男,1970年9月9日出生,×××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因本案于2010年4月6日被取保候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郑乙犯窝藏罪,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何甲、何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0年10月29日作出(2010)浙台刑一初字第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郑甲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郑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令郑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3000元。陈某某、何甲、何乙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原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已生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1993年1月初,被告人郑甲与原浙江省椒江市黄礁乡上洋村(现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黄礁村)村民何丙因琐事发生纠纷,何怀恨在心。同年1月20日10时许,郑甲在其居住的黄礁乡柏加王村的“仙德”小店边上,看到何丙骑自行车经过,便从小店后面猪栏边上取来一根木棍,拦住何丙并用木棍打击何的头部,致被害人何丙硬膜外出血,脑挫裂伤死亡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郑甲作案后潜逃至外地。在其潜逃期间,被告人郑乙将本人的身份证交给其兄郑甲使用,帮助郑甲逃匿,并资助郑甲人民币5000元用于治病。被害人何丙的死亡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案发当年,郑甲的亲属赔偿给何丙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000元。
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郑甲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郑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令郑甲赔偿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3000元。陈某某、何甲、何乙上诉提出,原审关于民事赔偿款的计算方法于法无据,判赔数额过低,要求二审法院增加赔偿数额,改判郑甲赔偿其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人民币275571.3元。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被告人郑甲故意伤害、郑乙窝藏,以及郑甲故意伤害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事实,有聂梅芳、郑高波、周书撑、郑高明、何广州、何甲、陈某某等人的证言,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郑甲和郑乙的供述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甲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何甲、何乙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判赔。本案的人身损害赔偿系在2004年5月1日以后新受理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适用该解释,原判对附带民事赔偿的数额计算有误,原告人要求增加赔偿数额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审民事判赔不当,依法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台刑一初字第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
二、被告人郑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何甲、何乙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万(其中12万元已经交付),剩余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潘 柏 强
代理审判员
周 德 金
代理审判员
阮 铁 军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林 慧 丹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